《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最大的亮点是作者能够以发展的视角,紧密结合当代藏族牧区的生态现实以及生态法治实践,考察和分析当代社会转型期生态习惯法文化的运作实践,研究观点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同时,对于人类学、民族学、法学、史学的理论和方法的综合运用也使得作者能够在民族社区的整体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展开较为全面的思考,这也是《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值得称许的创新之处。囿于资料的欠缺,《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关于集体化时期的生态习惯法文化的论述稍嫌薄弱,有待作者以后继续探索。瑕不掩瑜,《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以拉卜楞地区为中心》无疑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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