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星期五
索尼娅
他来找我时,学生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已经消失在巷子深处。再过一会儿,酒客们会成群结队地涌向酒吧,晚间最后一班渡轮将向西驶往镇里,那时哗啦作响的链条将牵动渡轮,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但此刻依然万籁俱寂,仿佛只有我和这条河在苦苦等待。
这时他在院墙门边出现了。
“打扰了。”他说,一边尴尬地动了动,他身形俊美,却还不知如何利用。“是这样的,你丈夫在派对上说你们有张唱片。”
我向他身后望去。现在是二月初,天黑得很早。微风习习,自下游处飘来一股啤酒酵母味,身后的厨房里有我正在烹制的果酱,传来阵阵酸橙的香气,浆果锅里正噗噗冒着泡,收音机里,凯特·斯蒂文森正在高唱《狂野世界》。时间过得真快,我脑子有点儿乱。
我看着他的脸。
“请进,”我说,“对哦,你能提醒我……”
“是蒂姆·巴克利 b的专辑。现在几乎绝迹了,互联网上也没有。你丈夫说他有张黑胶唱片。你想起来了吗?我想录下来带走。”
“没问题。”我说话时全然没了往常的那种腔调,好像年纪跟他一般大。“酷!”说完这话我心里就开始打鼓,我能想象基特会怎么说:“哦,拜托,老妈,说话的时候别装作你才十六岁成吗?真荒唐。”
他从大门走了进来。紫藤架上有根黑色钢丝胡乱缠绕着,如同监狱围墙上纵横交错的带刺铁丝网。他跟着我穿过院子,迈过门槛,来到大厅。朱迪给地板打过蜡,这味道和橙子味交织在了一起。进入厨房后,他向窗户走去,看着那条河,然后转身看着我。我不否认,当时还真想过他来找我也许是觉得我很有魅力。你指定听说过年轻小伙儿和半老徐娘这档子事,但我很快缓过神来。
“我正打算喝一杯。”我说,果酱正在滋滋冒泡,肯定已经凝固了,我顺手把火关了。“你也来点儿吧?”
平日里,六点以前我从不喝酒,但我还是冒失地把各种酒摆在他面前,其中就有伏特加——我知道半大不小的孩子都喜欢这玩意儿——还有格雷格的啤酒,我甚至还拿出一瓶珍藏多年的红酒,本打算等它变成陈年老酒之后,在基特二十一岁生日时才打开喝。
他耸耸肩。“好吧,”他说,“如果你真要打开一瓶的话。”
“可是你想喝什么嘛,”我坚持道,“说啊。”
“那就红酒吧。”
和这种年纪的小男生打交道有诀窍,他们肯定愿意和你说话,但你得让他们放松下来才行。在基特还住在家里的时候,她的那些朋友日日夜夜在家里进进出出,我就是在那时掌握这个诀窍的。这些男孩子一脸青春痘,头发盖住眼睛,长着大脚丫。他们就只会说“请”、“谢谢”,这些话都是他们的父母千叮万嘱的成果。你得逗他们,跟他们聊乐队,打开他们的话匣子。杰斯就不同,跟他在一起,我不用主动找话题,他很聊得开。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来说,他一点儿也不做作。我觉着这肯定是跟他在法国的生活经历有关。或许是因为我们感觉已经认识了对方,虽然我们以前几乎从来没说过话。
他从窗边走到餐桌前坐下,跷着二郎腿,他穿着一双运动鞋,大鞋底几乎挨到我的脸上。现在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跟我年轻那会儿完全不一样。比起以前的人,他们发生了很大变化,继承了各种优秀的基因,也更加适应现代社会了。他们更高大、更健壮、更温柔,也更绅士了。
“你这房子挺怪的,边上有条河,换作是我,肯定不卖。”他一口喝掉半杯红酒,这一口肯定价值不菲。
“哦,我也不知道这房子值多少钱。”我说,“这是间祖屋。我的父母在这儿住了很久,实际上,他们结婚后一直住在这里,父亲死后,房子就由我继承了。”
“酷。”他仰头把剩下的半杯红酒一饮而尽,我又帮他倒满了。“我就想住这样的地方。”他说,“挨着泰晤士河,右边有个酒吧,这里简直应有尽有,什么唱片店啦,俱乐部啦……你干吗想搬走?”
“我哪儿都不去。”我向他保证说。
“可你丈夫在派对上说他……”
“我绝不会离开这栋河屋。”
没想到我就这么冒失地说了,但他戳到了我的痛处。没错,格雷格打定主意要搬家,但我不想。“我绝不会搬走,压根儿就没想过。”我更加轻柔地说了一句。他点点头。
“其实我当初也不想离开这里,但我妈说伦敦,特别是格林尼治对我的哮喘不好。这也是我们搬去巴黎的原因之一。”
乌黑的刘海挡住他的一只眼睛,他随即将头发捋到后面,瞪着眼睛看着我,两道又长又黑的眉毛生得十分标致。我发现他修长的脖子上已经长出平滑的喉结,喉咙跟胸骨相连处有个三角形的凹陷。他的皮肤富有光泽,让我有种想摸的冲动。他的身形已经跟成人无异,但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清新的感觉。
我想告诉他我必须待在河屋,是因为我不愿舍弃塞布;他仍会出现在每天潮起潮落的地方,当河面上闪着五彩缤纷的油脂,水面荡起一阵涟漪,起个泡泡,或是听到“唰”的一声,便是他回来了。我从来没跟人提到过这事。因为少有人能够理解,老话不是说,逝者如斯,好似已经过去了一世的时间。我相信杰斯会明白的,但我很快不再去想这段伤心往事了。我没将这事告诉杰斯,因为事情过于隐私,我没办法公之于众。结果,我只是说:“住在巴黎,肯定很带劲儿吧?”
“还成,但我会怀念在英国的哥们儿和乐队。反正我会很快回来的,我正在寻找合适的大学,挑选音乐课程什么的。”
“你姨妈跟我说起过。”
“你说海伦?”
“是的。”
他竟然直接叫她海伦,这让我有点儿生气。这种称呼过于亲昵!不过想想,我也挺傻的,现在已经没人甜甜地叫“姨妈”了。除了直呼姓名之外还能叫什么?
“找到心仪的学校了吗?”
他拉长着脸,看得出来,他不想谈论这个话题,因为如果继续谈下去,大人们通常会打探学业的情况了。他看着就不像谈论这种话题的书呆子。虽然我在想,没准儿我能帮你呢,戏剧、音乐,正是我教授的专业。
“大伙儿都说巴黎怎么怎么好。在我看来,那里逊毙了,连个朋友也没有。我更喜欢伦敦,可是我每次这么说就是没人能明白。”
“我明白。”我说。
我知道火炉上的橘子酱已经慢慢凝固。现在我应该去拿漏斗,把果酱倒进罐子,但我没法从椅子上离开,没法从他的视线里离开。
“对了,你可以自己上楼去拿那张唱片。”我说,“就在楼上的音乐室里。”
“放电子琴的那个房间吗?”
瞧瞧我这记性,他以前来过这里,我现在记得了,大约一两年前,他跟海伦和巴尼来过。那是个夏天,他的声音尖尖的,长着粉红色的面颊。有个女孩一直黏着他,对了,她叫艾莉西亚,我那时都没怎么注意过他。
他仍旧没动。
“你仍跟那些演员们走得很近吗?”他问,“挺无聊的。”
“什么?”
他咧嘴笑了,嘴比我想的要宽。我只得紧紧抓住椅子边缘才不至于失态。
“是挺无聊的,不过也挺酷的。你肯定认识很多演员,认识很多电视台的人,对了,你做什么工作来着?”
我告诉他我是训练嗓音的。然后他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具体干些什么。我试图向他解释,当语言不足以表达意思时,声音能够加强效果。从另一方面说,嗓音甚至能表达出跟实际说的话矛盾的意思。这对于演员当然有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用。
他听我说话时的姿势很特别,这让我有些紧张。塞布以前也是这样听我说话,半眯着眼,咧着嘴,微笑着,一副你爱讲不讲,我无所谓的样子。
瓶中的酒几乎空了,而锅中的果酱肯定变成了固体。
“你肯定认识不少名人。认识摇滚明星吗?吉他手呢?”
“摇滚明星倒不认识,但我认识一些……有用的人。人们总在寻找有才华的新人。”
他稍微往前靠了靠,眼睛睁得大大的,闪着光芒。我发现他感兴趣的东西了。
“将来我想成为一个专业的吉他手。”他说,“我喜欢干这个。”
“这样,你去找那张唱片时,可以拿一把格雷格的吉他下来,上面有好几把。”
“我该走了。”他说。
他当然得走了。他只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急着去见女朋友,明早还得赶那趟从圣潘克拉斯车站回巴黎的火车。
“她让我在伦敦南北线正中间的河底步行隧道见她。”
“还得听她的呀?”
“呃——是啊——”他看着我,我突然意识到,他还是个腼腆的孩子。
“我们把河底步道正中间的点测了出来,”他说,“是数地板砖算出来的。我们本打算数白色的砖,不过太多了。”
“她多大了?”我问。
“你说艾莉西亚?十五。”
十五岁,原来如此。她不会知道自己将来再也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了。
“我要走了,哦,还得去拿唱片。”他有点儿语无伦次地说。酒劲上来了,他现在的样子就是基特说的头重脚轻。
“再喝一杯。你上楼,我帮你满上。去吧,上去。”
我听着他上楼时一次迈两阶,接着,我又打开了一瓶酒。这次是那种便宜货,但杰斯不会注意的。我把他的酒杯斟满,然后又加了点儿威士忌。这时,一朵云从河上方飘过,最后一抹阳光掠过桌子,刹那间,酒杯、酒瓶和盛水果的碗沐浴在深琥珀色的光中。
我再次记起了橘子酱,但什么也没做。这时,电话响了,我毫不迟疑地拿起话筒。是格雷格,他根本没跟我寒暄,好像我们刚才已经聊上了。
“我跟博内特·肖的人说过了。”
“谁?”
“地产经纪啊,我希望他们做个评估,反正这事不用我们插手。但我想知道大致数额,这样,即使我在外面出差也知道如何取舍。”
我不能说话了。杰斯拿着格雷格的民谣吉他进了厨房,他坐下来时撞到桌子上,吉他随即发出回音。
“什么声音?”格雷格问道,“家里有人吗?”
“没,没人……我现在不想谈这事。你知道我的立场,用不着你替我做主。”
“如果我们能理智地谈谈,我根本用不着这样。”
我咬了咬嘴唇。他会说我不可理喻,这历来是格雷格的撒手锏。
我正要抗议,但他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没找到那张唱片,”杰斯说,“但我发现了这把吉他。走之前我能弹弹吗?”他的声音缓和了我和格雷格说话造成的紧张气氛。
“没问题,当然可以。”这个要求来得正是时候。
接下来一个小时是这个傍晚我最喜欢的时刻。当时杰斯酒劲还没上来,要知道,如果酒劲上来了,即使他想走也走不了。我们坐在那儿聊天,他弹着吉他,还跟我说起了蒂姆·巴克利,说他演奏音乐时“就像聊天一样”。
“我弹吉他时也像跟人聊天。”杰斯说,“你教人用嗓音表达自己,我是用吉他表达自我。”
他还真不错,我知道他弹得一手好吉他。他演奏了一些经典的曲调,也许有约翰·威廉斯的曲子,听到这样的曲子,感觉就像水面荡起轻轻的涟漪。吉他是他内里的延伸,音乐从他的灵魂流经身体。
拨弦时,他的手指几乎没动。黑色的头发垂下来,遮住脸庞。酒劲上来的时候,他没法再弹奏了,于是,他将吉他放在地板上,琴颈的指板靠着大腿。
他再次跟我说他有多喜欢我的房子,喜欢外面的河、气味、光亮、声音。听!我们坐在那儿,辨别着我从没认真听过的声音:哗啦啦的波浪不时拍打着墙体,陈旧的装煤码头不时传来当啷声,还有直升机的嗡嗡声。杰斯说这是都市交响曲。
“我就想过这样的生活。”他说,“有酒有音乐,房子就在泰晤士河上。”
我现在也有点儿醉了,甚至不希望这个夜晚结束。
“没事的,塞布。你其实不用走。”
“杰斯。”他说。
“什么?”
“我叫杰斯,不叫塞布。”
等他终于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几乎站不稳,只能抓住椅子。
“我能留下来陪你吗?”他含糊不清地说,我的脸几乎红了。“我想,”我用母亲的口吻说,“你最好去睡会儿。”
我一把他扶到音乐室那张旧铁床,他就倒头睡了。我扶他躺下时,目光被他的袜子吸引了。他右脚的大脚趾上有个洞,我不由得想起了母亲那个蛋形织补衬托架,想起了母亲晚上帮我们缝补袜子的情形,我在想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种蛋形衬托架。帮他脱袜子时,我觉得这种想法好奇怪,接着,我又将他的胳膊从连帽衫下的袖子里拽了出来。
我在想要不要帮他把松松垮垮挂在胯上的牛仔裤脱掉,这时,我看到靠近裤子扣眼的地方露出了一块金黄色的三角形肌肉。脱掉的话,等他醒来的时候会更舒服,但我不想令他害羞,最后也就没管了。接着,我从浴室里倒了杯水,放在床头柜上,到时候他会知道。
如果他比我想象的早醒,也会知道我关心他。
离开音乐室之前,我用鼻子掠过他的头顶,闻到一股淡淡的洗发水味,然后我又移至他的脖颈处,一股男人味扑鼻而来,似香柏的气味,咸咸的。他的耳垂上戴着一个黑色的角状物,波浪似的头发披散在锁骨上。我轻轻撩起他的头发,鼻子贴在他柔嫩、雪白的耳朵下方,最后,我的鼻子在此处停了下来。
他发际线下方的脖子上留有一个明显的红色痕迹,基特肯定会说那是爱痕。因为损伤了组织,血斑已经扩散开来。是艾莉西亚留下的吗?她将他脖颈处的肉含入嘴中,然后毛细血管爆裂、流血……他完美无瑕的皮肤上竟然留下这样一个红色的印记。这时,我突然盯着他那牛奶般柔嫩的喉咙上另一块深红色的伤口,显然是被绳子勒出来的。我看了好几分钟,目光久久不愿离去。
最后,我弯腰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印上一吻。“没事的。”我喃喃道,“我保证不会让你受伤。”接着,我将羽绒被拉到他身上,掖了掖被角,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
2
星期六
索尼娅
在泰晤士河畔生活,你得习惯各种声音和秘密,习惯拖着长长的尾流、在河中来来回回的救生艇;你还得习惯从深水打捞上来的尸体,习惯奔流不息的河水,虽然远离泰晤士河的生活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我跟格雷格、基特在乡下的生活如一潭死水。我渴望城市生活,喜欢那里的煤尘,甚至喜欢那种隐匿的感觉。远离伦敦,我常会在半夜惊醒,总觉得那条河仍在我身下流淌。尽管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许多个年头,但我一时仍然没法适应,总是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跟丈夫和孩子到乡下享受生活的中年妇女。但我很快不得不面对现实,心里也感觉空落落的。
五年前,我们回到河屋的时候,家具都用防尘布盖着。母亲喜欢将东西保存下来。冬天,她会将衣服折起来放进箱子里,并在中间加一层薄纸。我腌制橘子酱的手艺也是从母亲那儿学来的。但是我总觉得,这些防尘布不是用来保护家具的,它们盖在那里,其实是母亲不想把房子留给我。
最后,我听从了父亲的话,将房子继承过来,这似乎倒成了一种恩典。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母亲希望我住在她旁边,帮她做做杂务,聆听她的教诲,对了,还得忍受她的唠叨。她仿佛千方百计提醒我,其实她并非真心实意想让我住在她的房子。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天还没大亮。河中有艘汽艇正发出噗噗的声响。我想躺在屋里,珍惜这种感觉:充实、圆满;就像前一夜你刚生了孩子,现在正凝神地看着这个新被你带来人世的小生命;就像你们两个正相互依恋,让人更觉珍贵,现在你终于意识到这些东西有多宝贵。
我听到巷子里响起了脚步声,起早的摊贩们正匆匆前往市场。淡灰色的光穿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我走到窗户旁,将窗帘拉了起来。外面金丝雀码头上高高的建筑物稍显苍白,太阳刚刚升起在黑墙隧道,霞光将珍珠白的天空染得一片桃红,映在玻璃墙上。外面仍然寒气袭人。
河中飘来一股异味,散发浓烈石油味的淤泥意味着退潮了,河中的洼地露了出来。岸上又会出现新的货物:什么箱子啦,轮胎啦,自行车轮啦。我对大多数入港的货物了如指掌,但也有我想象不到的东西。不过,今天早上我可没有时间到岸边散步。我穿上和服,打算去看看杰斯。
晨曦照进音乐室中,他的脸更显苍白,有那么一瞬间,我一度怀疑自己做得有点儿过了。他不是说他有哮喘么。我曾在书上看过,酒会让哮喘发作。想到这儿,我俯身近前,感到他的呼吸拂过我的面颊,我这才放松下来。
他没有醒,于是,我拿起他一只手,观察他纤细的手指。他的指甲很长,正好用来拨弄吉他的弦;一片指甲里面还夹着什么东西,稍微裂开了。指腹上的皮肤为粉红色,宛如婴儿的皮肤。手背上并没有粗糙的黑毛,只有几根金黄色的汗毛,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他的前臂上有一条微微隆起的青筋。我用手指沿着青筋摸了摸,按压着,感受起伏的血管。塞布的胳膊上也有一条这样的血管,用劲的时候上面的青筋更加明显。比如他抓住系在船环上的船索时,比如他爬上木桩,或者紧紧握住我的手腕时。
我放下杰斯的胳膊,仔细端详他的脸。淡褐色的皮肤肯定遗传自他那个法裔阿尔及利亚父亲。杰斯长着方方的下巴,微微上翘,上面有少许软软的胡茬儿,下面的皮肤上有几粒淡淡的黑斑。我将唇印上去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我仿佛回到了和塞布在一起的昨天。我将鼻子埋下去,第一次嗅着他那夹杂着烟味和男人汗水味的脖子,透过衬衣感觉他起伏的身体。
吃过早饭后,我又得一如既往地生活。周六早上我得去看母亲,她在公寓等我,这事可不能忘了。如果我现在去她那儿,还能赶在杰斯醒来前回来。他现在睡得正沉,我特别了解这些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早上都喜欢赖床。我又看了他一会儿,他翻了个身,又沉沉地睡去了。接着,我只能万般不舍地离去了。
外面,清晨阳光明媚,不过天气很冷,我呼吸的时候感觉喉咙一阵刺痛。巷子墙上的白霜闪着光,我感觉到脚下的冰块嘎吱作响。想必昨晚的潮汐涨得很高,都漫到人行道上了,这里才会留下水结成的冰块。
仅在一周前,地上仍有积雪。当时我从老人院的栏杆中间瞥见有一丛雪花莲,看来是雪融化后从一束小草中间长出来的。亮白色的雪花莲微垂着头,映衬在一抹绿色下,让我为之惊叹。我匆匆回到家中,找到相机;等我再次出门后,天已经黑了,第二天,雪便融化成了淤泥。那时我担心这种遗憾总会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下次可不能发生这事了。我后悔莫及。
搭乘巴士到母亲的养老院只需十分钟。当她的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身体也每况愈下时,她不再照管河屋,就搬到了这里,我匆匆走过铺着柔软地毯的走廊,试图不去闻寓所传来各种菜肴的香味。经常来探望他母亲的马克斯跟我也算朋友了,我看到他正从十号门出来。
他向我愉快地招手,问候早安,我随即也朝他挥了挥手。有时候我会想马克斯是不是把我当成了单身,想更多地了解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在他面前稍微调调情也挺有意思的,可我已经有格雷格了,说丈夫也成。不管这个词有什么含义。
“我给你带来了报纸,还带来些杜松子酒。”我把包递给母亲,里面还有我给她买的尿垫。不过,这样的事情有些敏感,我们谁也没提及。
我轻轻地吻了吻她那如同蒲公英绒毛一般的头发。现在,我必须低下头才能吻到母亲,这让我有点儿心酸。母亲以前非常能干,站起来比我高半头。我走进寓所时她并没有向我打招呼,而是转过身,背对着我,问我要不要喝咖啡。然后她开始絮絮叨叨地跟我说起了其他住在这里的老人。
“他们在休息室里弄了个电影俱乐部,他们选的那些电影可真垃圾。”
“也不可能全是垃圾吧。你为什么不给他们提提建议?”
“他们不听呀。我知道,从他们选择的电视节目就知道他们的品味了,他们宁愿观看交际舞也不愿观看戏剧。”
“奥利弗怎么样了?他看上去挺开心的。”
“哦,那个老不死的跟个女人一样。”
我想如果母亲能重新找个老伴,她可能会更有气量。我们可能也会像我印象中的其他母女那样,聊得更多。
我坐在一张铺有印花棉布的扶手椅上,落地窗射进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我的大腿上,我冻僵的嘴唇也有了暖意。母亲颤巍巍地朝碗柜走去,那里整齐地摆放着一些杯子、碟子和一个过滤式咖啡壶。她一只手扶在沙发后面,另一只手靠在墙上支撑自己。
“今天还早。你肯定没吃早餐。我这儿除了咖啡什么也没有。除非你想吃提子麦片。但我知道你根本不喜欢吃这玩意儿。”
“不用迁就我,谢谢。我在回家的路上随便吃点儿什么东西就成。”
“还不是你父亲建议我吃的提子麦片。他建议我在吃之前至少在牛奶里泡半个小时。”
“是的。我记得。”
“如果我的冰箱跟河屋的那个一般大,我肯定会在里面藏不少点心。要是这样,我就能让你吃上酸栗果酱饼干了。不过也就这些了。”
我们该换个话题了。
“是新药吗?妈?”
托盘上有个银色的小药盒,她的药就放在里面,不过这药我以前并没见过。
“医生开的,说有助于我睡眠。”她说,“可待因和扑热息痛混合
制剂止痛的效果不错,不过我晚上老睡不好。”
“你跟我说过。”
“你不知道下半夜醒来有多痛苦。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
我何尝不知。那些久久不能入睡的晚上,没有任何办法能让我的心平静下来。自从基特离家,格雷格也经常在外,最近这样的夜晚再次卷土重来。我躺在床上,总是感到莫名的烦躁。我担心你,母亲,当并无多少爱可以支撑我们之间的关系时,我不知如何处理你日益恶化的病情。我担心一个人孤身在外的基特。想到你会让格雷格得偿所愿,夺走我的河屋时,我就寝食难安。
母亲帮我倒了一杯咖啡,再次背转身对着我。我感觉她的肩膀十分僵硬,她烫过的白发微微颤动着。我心中一紧,知道她会说什么。
“我睡不着是因为我担心河屋。窗户需要换了,屋顶也要翻新了,你还在屋里设立了语音咨询公司。”
“你什么意思?”
“格雷格不同意你在家中跟客户见面?”
“他当然同意,而且是他帮我操办的!这事你知道。”
“我不知道你父亲会说什么,家里日夜都有人来来往往,怎么能让那些人在你家中逛来逛去,生意可不是这么做的。”
“事实上,最近经济并不景气,我失去了一些客户。现在我的生意可能也受到影响了。”
母亲转身过来,一手摇摇晃晃地端着一只骨瓷盘,里面放着一些饼干,看上去随时都可能掉到地上。我起身想去帮她端盘子,但她生气地挪到一边,我只得悻悻地坐下。
“那为什么其他人都要搬走,你还执意留在那儿?你为什么老惹
出这么多麻烦,索尼娅?格雷格说房子值……值多少钱来着,一百来万?不,不可能!哦,天哪。我记不清后面有几个零了,但那里可是座金矿!你是守着座金矿都不肯放手!”
“你跟格雷格说过了?”我能感觉自己声音中的火药味。
“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我们会聊天,你知道我们经常聊天的。河屋就像架在我脖子上的轭,你该搬家了,他很清楚,就是因为你想赖在那里不走,索尼娅。”
话说到这里,我感觉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于是我站了起来,说要去洗手间。在洗手间里,我紧紧地抓着瓷盆边,从一数到十,试图控制心中的怒气。她知道这样的话题会勾我的火,但她仍然坚持提起!我想起了自己为她做的事情,想起我为了让她开心,经常为她做出的小牺牲,可她每每不能让我如愿。现在杰斯还静静地躺在音乐室中,想到这个,我觉得更伤心了,我牺牲了跟杰斯在一起的时间跑来看她。要是我回去之前他走了怎么办?要是我为了送杜松子酒、送报纸给母亲让她开心,最后失去了杰斯该怎么办?
回到起居室后我向母亲道了歉,说我今天早上只能在这儿待二十分钟。幸运的是,母亲似乎已经忘了河屋的话题了。她把咖啡递给我,接下来当着我的面回忆了她小时候音乐老师用粉笔掷她的情形。
她还记得那个老师口红的颜色和材质,甚至还记得那天早上他们唱的赞美诗。
“冲破致命的诱惑,”她用轻柔的声音颤颤地唱道,回忆过去,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流出了眼泪。“守护天使为我们将一切抵挡,让我们度过所有无忧无虑时光,远离懒惰和世俗的陷阱……”
人老了就会如此,老是活在回忆中,我匆匆回到走廊的时候想。
奇怪的是,自从基特离家后,我也经常回忆过去。
记忆悄悄涌上心头。就像一只在我腿边蹭来蹭去的猫,咕噜咕噜地叫着,不愿被人冷落。我感觉自己突然陷入了泥沼,突然感到五味陈杂,半是愧疚,半是羞耻和遗憾,突如其来,让我不知所措。我希望能跟母亲聊聊这事,但她总是以批评和责问的方式应对。很多事,我都不敢跟她说。
格雷格,甚至基特——当年我第一次离家时跟她一般大,他们都说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你得向前看。我之前一直同意他们的看法,毕竟我以前有过学生的经历,还做过演员,后来嫁给了格雷格,生了女儿,还有了自己的事业。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但有时我会被往事弄得心乱如麻。
我渐渐地知道时间并不会过去,而是会徘徊不前。就像泰晤士河的河水老是绕着格林尼治转圈一样,于是乎,那些陈年旧事似乎比刚刚经历过的事更容易记清楚,那些曾经遗忘的记忆一股脑都出来了。就拿这事来说,既让我感到震惊,又觉得如此美妙,早上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又回到了十三岁那年,我跟塞布的初吻留在了当年。这种感觉其实是我当时的一种渴望,我能感觉他的睫毛拂过我的手指,我的舌头贴在他的唇上。时间流逝,像是滑落地面的防尘布,下面的东西依旧如新。
3
星期六
索尼娅
巴士经过星巴克时,我的思绪一下回到了从前,当时这里还是糖果铺。
那是一个夏日,热浪滚滚。那年我十三岁。那天母亲去哪儿了?她肯定才去教书,因为她在家的时候我从没觉得那么自由过。从商店沿着巷子往回走时,我嘴里吃着一根香橙味的冰棍儿,那条棉质太阳裙撩得我大腿痒痒的。我的人字拖走在石子铺成的路面上,上面粘有他人滴落的冰激凌,黏黏的。河水的气味十分浓烈、冲鼻。有股子金属味,还夹杂着柏油和酒精的气味。这边的空气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残余的啤酒味,是从酒吧里或倚墙而坐的人喝剩的酒瓶里飘出来的。那会儿已经退潮了。我吃着冰棍儿,神情恍惚地从靠近我们家房子陡峭的泊船阶梯往下走去。阶梯上滑滑的河苔也已经被烤干了。走到阶梯下后,我甩掉拖鞋,站在水边。河水拍打着我的脚,凉凉的。脚趾缝里全是淤泥,脚趾头不停踩到淤泥里的硬物。
“索尼娅!索——尼——娅——!”
我当时正入神呢,听到喊声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发现塞布和他的朋友马克正摇摇晃晃地站在一艘旧运货驳船的边缘,他们几乎周身赤裸,内裤被水浸得皱皱巴巴的。马克用力推了一把塞布。
“嘿呀,索尼娅,救——命!”塞布大声喊道。他假装害怕地挥舞手臂,从船侧掉落水中,很快消失在深水区。马克笑弯了腰,过了一会儿,塞布并没出现,马克也跳入水中。现在,两人都淹没在如汤汁一般的褐色河水中,水中全是淤泥,几乎无法倒映出太阳。几秒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浓汤一样的河面什么动静也没有。我的心开始怦怦直跳,嘴也干了。冰棍儿已经粘在我的舌头上。
最后,只听得哗啦一声,马克从水中探出头来。他爬上驳船,消失在船头。但仍然不见塞布的踪影。
我走进水中,紧张地盯着毫无动静的河面。一股热浪模糊了码头,袭向黑墙隧道。万籁俱寂。
这时,一艘汽艇开了过来,浪花突然朝我涌来,溅得我的小腿上都是泥水,随后一切再次归于沉寂。我的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简直无法呼吸,感觉像是世界末日。
良久,终于听到“哗啦”一声!
塞布在离我几英尺远的地方出现了。身上滴着满是油污和淤泥的河水。他冲向我,抓住我的手臂,要把我拖到他身边。我倒也抵抗了一阵儿,还把剩下的冰棍儿丢了,指甲使劲挠他的肩膀。可他只是哈哈大笑。我还想踢他来着,但没什么用:他比我强壮得多。水很快没过我的大腿,裙子也紧紧贴在我的皮肤上。他又来拉我,我很快失去了平衡。在岸上炙烤了这么久后,冰冷的水倒让人觉得凉爽宜人。我跟着他进入河中,四肢一阵扑腾,他不停奚落我:“哎呀呀,索尼娅是个胆小鬼。”
这时马克也来了。他们跳到我身上,把我的头摁入水中。塞布则抓着我的腿。我的手一阵乱打,想抓住他们的头发,但没能抓到,我使劲咬马克的胳膊。他尖叫着松开了我,我终于浮出水面,外面阳光明媚,我猛吸了两大口又闷又湿的空气。
我身处冰凉、污浊的水中,湿透的裙子紧紧贴在身上。塞布用他强壮的手抓住我的脚踝。头顶便是火辣辣的太阳。
“该喝啤酒了!”塞布松开我大声喊道。他和马克划水往前游去,比赛看谁先到达驳船,而不是上岸。我也跟在他们后面游去,希望河水不要溅到我的嘴里。我曾听说河水有毒,不慎喝进去的话人就瘫痪了。水很稠,游泳时我感觉皮肤黏黏的,也没办法透过恶臭的水面看到下面。据说这里的水可以用来冲洗照片,简直就是化学药剂,几乎不能称之为水了。划水时,我感觉什么东西擦过我的腿。好像是个塑料袋,碰得我怪痒痒的,还有个挺大的玩意儿,黏糊糊的。我试图不去想或许还会有别的什么粘在我身上,舔我,甚至吃了我。
游到中间时,一艘渡轮经过,船上的乘客开心地挥着手。另一边的道格斯岛码头被灰蒙蒙的浓雾遮住了。我也想跟两位男生一样爬上驳船,但总会从满是河藻的船边滑落。我奋力抓住船侧,小木屑扎进肉里,指甲也断了。
“真没用!”马克大声喊道,“她还真可怜,对吧,塞布?”
“别搭理她。”塞布说,听到这话我心一沉。接着,我找到一个正对船后的落脚点,那里绑着一个轮胎,我终于爬了上去。两个男生用旧渔网做了一个袋子,绑在绳子上,里面装满了罐装啤酒和薯片。他们将网袋挂在驳船边上,将啤酒浸在水中降温。躺在滚烫的木板上,外面的世界已与我们无关,火辣的太阳炙烤着湿漉漉的衣服,驳船互相撞击时发出轻轻的“砰砰”声。这时,一艘警察的巡逻艇经过,溅起的尾流令驳船荡了起来,驳船撞在一起发出吓人的咔嚓声,我们也被荡来荡去,仿佛置身风暴中。
不久,驳船又荡回原地,停了下来。除了火辣的太阳、滚烫的木板和我们外,周围再无一人。“跟我学。”塞布说着将嘴合成“O”形。
我照他说的做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趴到我跟前,把他的唇紧紧地贴在我的唇上。冰冷的啤酒慢慢流入我的嘴中,有股马口铁的味道,他的嘴很暖,酒很凉。那是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我的腿好像在太阳底下融化了。接着,塞布转身对着马克,将刚才的那招在他身上故伎重演。然后他又让我把啤酒吐到他们的嘴中,说是想知道刚才是什么感觉。他总是对很多事情充满好奇。冰冷的啤酒从温暖的唇中流出,那种感觉很棒。我们又玩了很久,互相喝着对方嘴中的啤酒,最后,啤酒都变得温热了。
“用你的舌头舔我的舌头。”塞布说,我也照做了,马克在一旁看着。塞布用他的舌头缠住我的,久久地吻着我,费了不少的劲儿。他肯定既尝到了啤酒味又尝到了河水的味道。
“哦,真恶心,你这傻瓜。”马克说。塞布将嘴拿开了,然后吻了马克,这才让他闭了嘴。“我要游到驳船底下。”塞布说。
“不要,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什么是没意义?我只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
“要是你游到一半没气力了怎么办?”
“别这么没用。”
马克站在那儿大笑着说:“你真是个蠢货。”塞布很快跳进水中,消失在驳船下。
“真是蠢人一个。”等待塞布从对面现身时,马克说。我只希望他能闭嘴,在塞布安全回来之前我只想屏住呼吸;我想确认塞布可以潜到驳船底,确认他不会有生命危险。
塞布过了很久才重新从水里出来,他晃着脑袋,把耳朵里的水甩了出去。接着,他用手扒住船舷,眨眼工夫就爬了上来。
“到你了。”塞布说,马克不如塞布那么勇敢,编了个借口,说什么他要回去了。我们看着他游到对岸,然后塞布要我躺在他身上。
“把你的裙子脱下来。”他说。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哎哟!”他说着闪到一边,笑了。“脱吧。”他说,“只要脱掉内裤就可以了。”
“好吧。”
他脱掉短裤,然后把我的裙子脱了。我当时发育得不是很好,也没戴文胸,于是我将扁平的胸部放到他的胸膛上,我们彼此融合在了一起。我们的身体严丝无缝地嵌在了一起,就像一块三维拼图,需要对方的身体弥补各自缺失的部分,成为一个完美无瑕的整体。现在,我跟当年一样沿着巷子往房子走着,仍能清楚地记得当年的感觉。在阳光的照耀下,我们的身体暖暖的,河中的淤泥让我们身上有些黏,还散发着阵阵泥巴味,我们紧紧贴在一起。
我爱塞布,这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帅的男生。那日在驳船上,我低头看着他的脸,感叹造物主为什么让他生得这么完美。他长着一双蓝色的杏仁眼,嘴唇似乎永远都那么红润、饱满,像是他一直都在吃草莓冰棍儿一样。他的嘴角微微下撇,好像在他眼里所有人都低人一等,好像他在等着全世界迎合他似的。我能感觉他那尖尖的髋骨嵌入我的小腹,他的皮肤十分温暖,我能感觉到他的肋骨跟我的嵌在一起,我那刚刚发育的胸部紧紧地贴在他的胸膛上。
“躺在我下面。”过了一会儿他说,于是我们滚过去,我模糊地意识到我应该让他罢手。我在他身下蠕动着,试图将他推开。但我现在只记得他抱着我,我的背重重地压在温暖的驳船板上,听着他在我耳畔呼吸。
我紧张而焦虑地回到河屋。要是杰斯已经醒了怎么办?我还没正儿八经地跟他道别他就走了吗?我真不应该把他一个人留在家中。
我紧紧抓住口袋中母亲的安眠药,大拇指来回搓着包装的箔纸,噌噌上到二楼,再沿着陡峭的台阶走到音乐室外面的平台。光从狭窄的窗户里射到墙顶周围。我转动门把,将门推开,几乎已经不抱希望了。
可他竟然还在!仍然昏昏欲睡,但眼睛已经睁开了。
我径直走到他身边,坐在床上,将那杯水递给了他。
“你昏过去了。”
“什么?”
“昨晚你喝多了。”
我低头看着他,沉睡百年的王子醒来了。他本想抬起头,但只是皱了皱眉头又放弃了。
“没事的,你在河屋,现在记得了吗?”
“哦,天哪!”
“你不要担心。酒喝多了也是常事,相信我,大多数人都这样。”
“现在几点了?我要赶十点半的火车到巴黎。”
“哎呀,现在早过了十点半!但火车多的是。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告诉别人就行。”
“我感觉有些恶心。”
他用一个胳膊肘撑起身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勉强睁开眼睛。
“喝点儿水就行了,给。”
我从床头柜拿过杯子,递到他的嘴边,喝了一口水后,他的嘴唇变得湿润起来。一滴水珠粘在上唇上孩子气的胡茬儿上,闪着银光,但他很快舔掉了。
“天哪!昨晚咱们到底喝的什么酒?”
虽然早已过了变声的年龄,但他的声音仍显稚嫩,孩子气十足,听着挺悦耳的。他闭上眼睛,头又放回枕头上。
“过段时间你就会觉得舒服些了。我大约半个小时后给你送来百吉饼和咖啡。你可以先洗个澡,在那里面。”我朝浴室点点头。“你想喝什么样的咖啡?”
他又抬头看了看,脸上起了皱纹,但皮肤看上去仍然十分细腻,就像起皱的丝绸。嘴唇十分饱满,跟歌星米克·贾格尔的唇倒有几分相似。我看得出来,将来,他也会跟那个摇滚歌星一样,鼻子和嘴唇之间也会长出轮廓分明的线条。塞布肯定也会长成这样。
“浓一点儿,不要放太多牛奶,两颗糖就行。”
站在那里看着他真是一种享受,但我不想吓到他。“我去做早饭。”
“我忘记告诉艾莉西亚了,还忘记给我妈打电话了。”我走到门边时他说。我很高兴他这么说,因为这提醒了我,他的手机还在那件皮夹克口袋里,昨天他把衣服搭在了厨房的椅背上。
“别急,”我告诉他,“你先把酒劲儿缓过来再说。”我将身后的门拉开,站了几秒,听到他走进浴室,里面传出了哗哗的水声。
我可不能让他的手机留在厨房里。想到这儿,我从他的皮夹克口袋中掏出手机,走过庭院,穿过院墙上的门,沿小路往河边走去。好在这会儿涨潮了,上面的河滩淹没在水中,只剩下猪肝色的水不停溅到墙上。我靠在墙上,看着河中随浪轻轻碰撞的驳船,这时,一群游客从我后边经过。我等着他们走远后,将手机扔进了深水区。
我端着咖啡和百吉饼回到杰斯的房间,他站在那儿,已经穿好了牛仔裤,但并没有穿衬衣,正用一条毛巾擦头发,房间里传来一股柠檬香草肥皂的香味。他从毛巾底下瞅着早餐托盘。我煮了意大利特浓咖啡,这可是专为那些对咖啡颇有研究的人准备的,吐司是用有机面包做的,盘子里还有百吉饼和我做的橘子酱。
“坐下吧,你得吃东西了。”我跟他说。他一屁股坐在床上,他的肩膀很宽,但骨头仍然很柔嫩,还得可劲儿长身体。肚皮一弯,就横出一条又浅又细的褶。
他将两块百吉饼放在一起,咬了一大口,接着,背靠在枕头上,大口喝着咖啡,又几口将两块百吉饼吞下肚。堆满书的墙上高处有几扇窗,阳光从中射了进来,房间里暖暖的,很是惬意,不只是惬意,这样的感觉只能用心旷神怡来形容。有他在这儿,我真是幸运。
“你其实不用走,”我说,“我今天什么都不用做。你大可待在这儿,可以弹吉他,放松放松,我等会儿帮你去订欧洲之星的车票。不过,当然啦,这事你说了算。”
他抬头看着我,考虑了一会儿。
“我不会妨碍你吧?”
我笑了笑。“哪能呀!”
“我昨天放艾莉西亚鸽子了,她一准儿气疯了。我最好让我妈知道我在哪儿,我说了今天回去的。”
“你这孩子,考虑事情真是周全!”我说。
其实我真的感到特别意外。基特这么大时,我得求爷爷告奶奶让她把行踪告诉我,可她从来都不会跟我说。如果我打电话给她,她的手机要么关机,要么就没电了。我抱怨她应该联系我时,她就说没钱了。
“我去拿电话。”他说。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他,而且我也不想吓到他了。现在,我除了看着他离开音乐室,朝楼下走去什么也做不了。为了赢得他的信任,我冒着巨大的风险。现在根本没办法阻止他走出我的房子,然后永远地从我生命中消失。我告诉自己,权且把这当成某种考验吧,这样也好,看看我跟他的关系到底怎么样。我得确认他喜欢留在这儿,强扭的瓜不甜。
这几分钟真是无比煎熬,我几乎僵在那里,他在楼下找手机时我听得十分真切。如果他连道别都不说,就从厨房的门出去,我在这里就能知道。我要冲到下面,叫他帮我把家具搬到这儿,然后再走,既然他这么正直,他断然不会拒绝。我可不能就此失去他。
我一动不动地靠在门上,另一段记忆渐渐鲜活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起了当年的分离。那年我们在驳船,周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汽油、石油味,还夹杂着大人的汗臭味,有人将一个手提箱扔进行李箱中。塞布的脸如水晶般细腻,我想他还是跟我在一起的好。他嘴上挂着一丝得意的笑,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从不趋炎附势,隐约透着一股惹人恼的自命不凡。
“该走了,上车吧,塞布。”
他钻进乘客席,我十分生气,而他只是笑了笑,然后抬头看着我,耸了耸肩,意思说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离去。
“那就别走了,塞布。”我说,“别走了,怕他们做什么。”
车门啪的一声关了。我抓住门把,但车门已经锁上了,塞布正在系安全带。等他再次抬头时,脸上的神色已经变了,他已经变得顺从,尽管如此,我也不忍看到这一幕,尽管我不想承认,可塞布看起来对未来的事情有点儿小激动。
“不要,塞布!不要屈服!”
“天哪,让她冷静点儿行吗?她不是将自己弄伤就是会将别人弄伤。把她抓紧了。我们必须走了。”
我知道踢打、尖叫是无济于事的,但我当时并没有别的选择。这时一只胳膊抓住我,使劲儿将我从汽车旁边拽开。接着,引擎启动,轮子快速往后倒转着驶出车库。塞布并没有看我,他只顾着他的未来,好像车往前启动的一刹那,他就已经忘记我了。
我无法忍受的不只是他的离去,要是我表现得不一样,要是没将自己的绝望表现出来该多好啊,要是我刚才处理得当,他可能就不会走了,这样的感觉实在可怕。
终于,楼梯光溜溜的地板上传来了脚步声,我顿时感到一种莫名的轻松,谢天谢地,杰斯自愿回来了。我走进房中,看到门内侧的钥匙,我顺手将它塞进口袋中。
我开始整理房间,看看洗手间里肥皂够不够,毛巾干不干净,还有没有卫生纸,几年前有个客人还留下一些比克牌一次性剃须刀,我将那些东西放在架子上,让他知道可以随便使用。他走进房间,坐在床上,我真的好想一把抱住他,感谢他没有离开我。
“手机不在了,”他说,“奇怪,我确定昨天还在,希望不是被人偷了。”
“你要用我的吗?”
“我不记得艾莉西亚的电话号码,在我手机上存着呢。”他说,我早知道是这种情况。“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打电话给我妈。”
“谁可能有艾莉西亚的电话号码?”
“我想巴尼应该有。”
“那这样吧,我给海伦打个电话,她能联系到所有人。当然也包括你妈妈。”
“太好了。”他笑着对我说,洁白的牙齿闪着光,栗色的眼睛看着就让人觉得温馨。
“对了,我昨晚不是说过了,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试试这把吉他。
这里还有录音的东西,我这儿有三把吉他,你还可以试试那把十二弦的。”
“十二弦的。我刚开始学呢!”
“我这儿还有个扩音器,你可以用在电吉他上。”
我用手比画了一下,告诉他我这儿有许多好乐器,他可以随便用。格雷格花了好几年时间打造这间音乐室,他本想做个吉他手,但后来他的医学事业做得风生水起,钱也挣了不少,尽管收集了许多最新的乐器,但也没时间鼓捣这些玩意儿了,他的吉他手之梦就这样夭折了。他甚至在我的要求下将这个房间隔音了。像杰斯这种才华横溢的小吉他手,再也找不到比这好的地方弹奏吉他了。
“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可以打电话给几个朋友,之前我跟你说过,看看他们能不能帮你录音。”
“太好了。我真想让巴尼和西奥听听这个!”听到这话我笑了。
杰斯需要我,就跟当年的塞布一样。
“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有空?”
“谁?”
“你的朋友啊。他们是干什么的,是经纪人吗?”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个唱歌剧的,但娱乐界的人就没他不认识的,其中就包括乐队经纪人。这事包在我身上。”
“太牛了。”他咧嘴笑道,“对了,你丈夫呢?”
“你说格雷格啊?他不在家,出差了。”
“他肯定是个出色的音乐家。”
“啊,你说这些乐器,这个说来话长了。他最近不摆弄这些东西了。”
“这么说这些玩意儿都空在这儿,没人用了?”
“还有基特,不过她现在去念大学了。”
“基特,对啊。我们搬去巴黎前,她跟西奥一样大。”
“没错。”
我们沉默了一阵儿,然后他起身朝扩音器走去,拨弄着上面的旋钮。“这么说,现在你一个人住在这儿了?”他转身问道。
我犹豫了一阵才回答。
“暂时是这样的,我不想离开这儿,虽然格雷格经常要我去陪他。”
“嘿,”他说,“要是我,也不愿意离开这里。这个房间太棒了!”
他走到窗户边说,“这里什么都能看到。比什么伦敦眼、金丝雀码头、港口码头区和O2体育馆强多了,简直太棒了。
他说这话的神情就像我从来没瞧见过那些东西似的,好像我需要他指给我看似的,真是有点儿意思。接着我把剩下的早餐收拾到盘子上,起身离去,他正在翻阅着格雷格的黑胶唱片。
“索尼娅。”我走到门口时他说,听到他喊,我连忙转过头去。
“谢谢!”他说。我们相视一笑。
我随即走出门外,站在那里盯着房门看了几秒,然后下定决心,将门关上,转动锁眼里的钥匙,走下楼梯。
4
星期六晚
索尼娅
河屋也有个不好的地方,当初我们第一次搬回来时,基特也曾没好气地向我抱怨:这里没有花园。厨房门和巷墙之间的院子铺了地砖,而且,那里也太小了,即使用作花园也名不副实。我在外面弄了几个盆栽,但那里光线不足,注定养不好。母亲还曾种过攀援植物,用一些废弃的砖垒了花坛。因为霜冻,现在好多砖都断裂得参差不齐了。
除了那株被弗吉尼亚爬山虎和绣球花缠绕的紫藤——即便它们也有被黑色常春藤吞噬的危险,庭园里再无别的植物。事实上,除了音乐室高高的窗户能一直被日光照射外,整栋房子的光线都不足。
房前临街那道门从来不曾打开过,再说了,反正如今门后也被格雷格的办公桌和他的旧电脑挡着。后来,我们干脆从开在临河那侧巷墙的门进出了。
我们搬到河屋后,基特住进了前门的那个大卧室,那里可以俯瞰街道,我和格雷格住的是后面那个较小的房间,早晨,河面反射着日光,倒也能照进房内些许。我小时候就住这个房间。另外,还有间我们闲置不用的卧室。再上一段楼梯就能去到音乐室。我的父母想正儿八经做个阁楼,但屋顶太矮,最后不了了之。阁楼的入口处位于我的卧室里,但那里太矮,甚至都没法从里面进去。于是,他们干脆建了个不伦不类的方塔,凿出高高的窗户,可以鸟瞰泰晤士河,如果站在椅子上,还能望过道格斯岛,现在金丝雀码头就坐落在那儿。这个新房间必须嵌在屋顶的一侧,从外面看,这个悬垂的阁楼倒也有趣。楼梯井那里新开了几扇窗户,以便让阳光射入,倘若没有窗户,里面定会漆黑一片。这同样意味着,如果我站在平台上往里面瞧,就能看见杰斯,而他却看不到我。
我看着他,他在屋里走动的样子真让我受不了。早些时候,他发现门被锁住了,他开始使劲砸门,大声喊我的名字。我真想立马冲到他面前,叫他冷静。我现在最怕吓到他了。
过了一阵儿,他不再叫了,开始在房间里四下走动,不时拿起点儿什么,想找什么东西开锁。终于他找到个发卡,我看着他笨拙地将发卡插在锁眼里,折腾了一番,到底也没打开。
他只能放弃了,但他没有死心,而是走到墙边,攀着窗沿,他那强有力的手臂一使劲,便翻了上去。看着他爬上窗户时鼓起的肱二头肌,我满心欢喜。他的衬衣卷了上去,脊柱下面金黄色的三角地带露了出来。但他发现从狭缝中逃走几乎没可能,窗户,也被关得死死的。
他转身又朝门边走去,使劲砸门,一边呼喊着我名字。我终于不忍,但我又有些担心,如果我冒冒失失地进去,他可能会跑掉。这样我也就永远失去他了。
他双手抱头,在床上坐了一会儿。然后拿起一把吉他,那是一把原声吉他,是我跟格雷格在西班牙度假时他买的。那年,我们经历了一年的冷战,差点儿离婚。但现在我才不愿去想这档子事呢。杰斯已经开始弹奏,这次,他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弹着吉他。我看着他发狂地拨弄着琴弦,用力敲打着琴箱。当然,因为格雷格将音乐室隔音了,我听得不甚清楚,但我无须听到每个音符,便能知道节奏快慢、声音大小之间的细微区别,分得清打击乐和弹奏音乐的旋律。我甚至都不用听,只需看着他脸上专注的神情,看着他表现出来的艺术激情和感觉就能辨别。他好像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里。他很有天赋,但似乎心绪不宁,心里正想着别的要紧事。我喜欢看他弹奏吉他的样子,他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看着闪亮的吉他,看着他从灵魂传到身体,传到手指,再汇成音符的感情。他捧着吉他的方式就像怀抱着一个女人,那般温柔、那般富有韵律,能够本能地做到收放自如。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塞布身上才会拥有这种本能。
……
展开
——《别相信任何人》S.J.沃森
精彩绝伦地描写了一个游走内心困境边缘女子,她犯下骇人听闻的罪行,却还能用淡定的口吻把一切罪衍合理化。
——CWA英国犯罪作家协会前主席、2012年金匕首奖入围作家N.J.库珀
如果你喜欢诸如《别相信任何人》和《深入最幽暗的角落》一类心理惊悚小说,或是《群鼠》中那种绝望的掩饰罪恶的行为,那么本书一定对你胃口。
——《书籍与作家》(BooksandWriters)
这部令人毛骨悚然的精彩处女作使人想起了约翰·福尔斯的《收藏家》,却是一个性别调换的版本。
——《卫报》(The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