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文化传承创新研究(第4辑)》:
传承与创新:略论大学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
肖庆生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大学的重要功能,大学文化是大学的文化传承与创新产物。对于大学文化的此种解读是以大学为主体,从大学人手来理解大学文化,是对大学文化的外在理解,是将大学文化作为大学活动成果的静态理解。大学文化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存在,不仅是大学文化功能的体现,它还有自身的生成和发展的逻辑,探究大学文化自身的发展逻辑,有利于更深刻认识大学文化的本性,有利于促进大学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从大学文化自身认识大学文化,特别是从大学文化的动力方面来认识大学文化问题,首要的方面是要把握大学文化现象的精神实质。就其实质而言,大学文化是一种以大学为独特载体形成的文化类型,它具有任何一种文化或者说文化本身具有的一般特性。虽然,据考证世界上给文化下定义的权威说法有二百多种,学界关于“文化的一般特性”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一般而言,人们普遍认为,文化不同于自然之处在于:一方面,它具有很强的历史性,任何文化类型都是因其历史的连续性而成为典范;另一方面,文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因而,大学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类型也是文化的历史传承性与现实的创新性的合体。
大学文化是以大学为载体生成的文化产品,大学文化的传承性在于大学本身的历史传承性。任何一所能够形成自身独有大学文化的大学,任何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甚至在一定的区域内以其大学文化对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以及精神塑造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学都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牛津大学是英语国家中最古老的大学,也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大学之一,历经800多年而不衰。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其历史比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还要长一个半世纪。北京大学作为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这些名校正是在各自的历史发展中,凝聚了各具特色的学校文化。
大学文化作为大学的文化产品是一个外延极为广泛的概念,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等。大学精神文化集中地体现在大学精神之中,大学精神是建立在对文化传统、教育本质、办学规律和时代特征的深刻理解基础之上的,是大学文化的灵魂,更多地表现为大学的一种价值追求。大学物质文化是指由大学教育教学物质条件构成、能被人们感觉到的客观存在的实体文化,是大学文化的物质基础和外部表现形态,其存在形式为校园环境、建筑布局、人文景观、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和手段等有形事物。大学制度文化是指大学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规则,以及这些架构与规则的形成过程、运行状态与实施状况。大学制度文化不仅包括学校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道德规范、校风校纪等内容,还包括这些规章制度的形成过程、大学内部组织与个人对待规章制度的态度以及遵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大学制度文化作为大学文化的组成部分,既是精神文化的产物,又是物质文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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