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背景下的新闻伦理》:
“市场化”与“商业化”:市场化强调手段途径,商业化强调盈利目标,但在具体使用这两个词汇时,有时会互换,微殊而无迥异。中国传媒市场是不充分的市场,因此其商业化也是有限商业化。
狭义的“商业目标”与“商业目的”:需要说明的是“盈利预期”是个道德中立的表达,并不代表利润最大化是其首要、唯一目的。美国经济伦理学代表人物罗伯特·C.所罗门(Robert C.Solomon)对此有深入浅出的分析:目标是实践的内在东西,实践的目的是参与实践的原因。例如单人纸牌游戏的目标是根据某种程序规则,让桌子上所有的纸牌正面朝上。而通常,这个游戏的目的是消磨时间。赚取利润的狭义内在目标会与商业目的相混淆,但是商业目的并不是赚取利润,赚取利润绝不是唯一的商业内在目标。更准确地说,它是“留在游戏中”的条件,是一种必须,但不是一种渴望。在任何一个实践中,目的比直接和间接目标更为主要,即使后者更加清晰准确而前者是变化的、模糊的。
通过对“商业化”和“传媒商业化”的概念界定,可以看到这两个概念并不包含道德性的倾向,换言之“商业化”在道德上是中立的表达。
从世界传媒发展史看,大众传媒的商业化实践活动几乎与生俱来,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增强、深化和凸显,而种种伦理问题也相伴相生、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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