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岁时曾被寄养在姑母家。姑母家位于江南圩区一个三面环水的小镇上,小镇人淳朴厚道,乐善好施,每家来了客人,都要杀鸡宰鸭,买鱼买肉。小镇边有个很大的荷花淀,每到夏天,荷花开得分外妖娆。我特别爱吃莲子,水嫩清甜的莲子是我最爱的零食。姑母家有个朋友我唤庆怡叔的,水性好,常常游到荷花淀里去采莲蓬带回来给我吃。那时,荷花淀已分到生产队,不给胡乱采的。庆怡叔叔就偷偷地采摘了放在袖筒里,到姑母家故意逗我,摊开两手,说莲蓬没采到,看我失望欲哭的样子,赶紧变戏法似的把莲蓬从袖筒里、衣兜里变出来。绿色的莲子,从莲蓬里剥出来,个个籽粒饱满,那里面就是白嫩的莲子肉了,清甜清甜的。夏天一过,菱角就上市了。那时,姑母的儿子还没有娶媳妇,一家三口就把我当宝贝,宠得恨不能摘天上的月亮给我。在姑母的调教下,我特别爱清洁,一件花衣服穿几天还是干净的,邻居阿姨常拿我教育她的女儿,说:“你看人家小姑娘多干净啊,你看你,脏得就跟花猫一样。”
腊月里,小镇上来了电影放映队,姑母姑父就带着我去看电影,姑父把我顶在头上,我的两只冰冷的小手插在姑父的颈窝里,一直看到终场,手还是热乎乎的。姑父叫魏建壬,是小镇糕饼坊的大师傅。有一次,姑父有事临时把我丢在糕饼坊里,那些师傅故意逗我说:“你是哪家的孩子啊?”人小胆大的我说:“我是魏建壬家的!”把大家全逗笑了。我在姑母家住了半年多,得到她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长高了也长胖了。终因父母思女心切而由姑母姑父送我回到父母身边。姑母回家后连续十多天,因思念我,寝食难安,天天以泪洗面,对我的感情可见一斑。她是真正把我视为她的亲生女儿了。
三年后,我们全家下放农村,由于途中翻船,所有家当沉于湖底。姑母得知,心急如焚,步行十五里赶到我们所在的村庄探视,并慷慨解囊,给予接济,使我们渡过了难关。姑母总是在我们最困难、最关键的时候伸以援手。十岁时,我得了急性肾炎,父亲送我到姑母所在的镇医院住院治疗。父亲陪我住院一个多星期,姑母知我父母困窘,不仅代付了全部的医药费,而且一日三餐送饭煲汤,为我做可口营养的饭菜,使我很快康复。其实,姑母是我父亲的养母的女儿,她与我父亲并无血缘关系,姑母能如此襄助,出于博大而无私的爱。
我每年寒暑假,都要到姑母身边住上一阵子。每次去,姑母总是用最好的招待我,吃饭时总是把好菜往我碗里搛,生怕我吃不饱。姑母知我爱读书,总为我辟出安静一隅,把孩子们赶出去,让我能静静地看书。姑母也常常讲我小时候的故事,说我爱干净,总是喊她“亲亲姑母”。
那时的姑母有五十多岁了,依然白净面皮,大眼睛,体态微胖,乌黑发亮的头发盘在脑后,风韵犹存。姑母和姑父是再婚夫妇。姑母原有一个包办婚姻,生下两个儿子。新中国成立后,姑母冲破传统束缚,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与同样对包办婚姻不满的姑父自由恋爱并结合。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姑父的儿子和他们同住,父子俩在镇糕饼坊上班,姑母也靠做针线贴补家用,因此家境殷实。姑母的家靠近镇粮油厂,榨菜油的香味常常飘过来。姑母又干净又勤快,做的一手好菜,这使姑母的家成为每年我最向往的去处。
有一年夏天,姑母要带我上街,我不知何意,跟着她到了镇上最大的代销店,原来她看我脚上穿的棉袜子补了又补,便要给我买一双浅绿色丝袜。这在当时应该是很奢侈的了,这也是我此生第一次穿丝袜。以至于我穿到学校,被老师斥之为“资产阶级情调”,我从此脱下,不敢再穿。但是,姑母的心意我深领了。
姑母心灵手巧,做的一手好针线,尤其是绱的鞋子特别好,那一针连着一针,平整、均匀,看了都是一种享受,更别说穿了。“绱鞋子”是做棉鞋的最后一道工序,即将鞋底鞋帮严丝合缝地缝合到一起,既周周正正,又美观大方。棉鞋做得好不好,往往就在这一着,常能化腐朽为神奇。这可是一项要求很高的技术活,姑母“绱”的棉鞋闻名遐迩,所以整个镇及周边乡村都将棉鞋送给她“绱”,姑母仅收一点手工费。而姑母常常因为忙不过来,说话行事挺拿俏的,越这样,慕名而来的越多,姑母的聪慧灵巧就越加出名。
姑母的儿媳生的第一个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发病就浑身痉挛,口唇青紫。姑母视为心肝宝贝,为之到处求医问药,日夜精心护理,不厌其烦,终于将孩子的命保住并抚养长大。姑母特别疼爱这个孙女,无论到哪儿,都把她带上。这个孙女对奶奶的感情之深胜于其对母亲的感情。
姑母心高气傲,但特别明事晓理,善解人意,自觉自尊自重。她从来都是无私地帮助别人,而没想过从别人那里得到回报。我们全家回城后,姑母和姑父来过一次,她生怕麻烦我们,只住了一宿,就要回去,父母一再挽留,也无济于事。姑母患有严重的高血压,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医疗条件差,也不知道如何保健,由于操劳过度,姑母得了半身不遂,在病床上辗转半年,不治而逝。
心地善良的姑母啊,犹如救世观音。想到姑母对我有养育之恩,而我竟无以回报,心中万分愧疚。
亲爱的姑母啊,愿您九泉之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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