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社会责任》:
“自媒体”中的“自”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自己”,公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当事人”,从传播的“客体”变为“主体”,媒介从集体使用向个人使用过渡,信息内容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手机新媒体信息形态的多媒体化就体现了这一需求。手机新媒体己开始真正成为用户个人的媒体——个人拥有、个人制作、个人传播、个人使用和个人消费;二是“自由”,“自媒体”意味着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渠道和机会,媒体资源的丰富将改变少数媒体组织垄断资源的状况,公民拥有更大的话语空间和自主性,拥有更大的“自由度”。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个人成为独立的传播主体,作为个人的主体同样拥有了新闻发布和传播消息的权利,正是这一个个单独的“一”组成了“We(我们)”。社会的声音日益多元,并且多元的声音有了多种表达的渠道。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专业表达和评论的不足和缺失。
(3)身媒体化
“顾名思义,身媒体化就是媒体的人体化和人体的媒体化两个相互推动的过程的统一。媒体的人体化是指,新媒体日益小巧、无线、可移动和智能化,已经变成随身和贴身之物,甚至成为身体和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体的媒体化是指,作为个体,人不仅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承载者、制作者、传播者。”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体是人的延伸”大体上也暗含了上述意味。
无论是媒体人化还是人化媒体,从技术层面来思考,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以及交往方式的一种演进。新媒体对人类自身、人类生活和交往方式的嵌入,进而影响并改变着人类的生存方式。我们可以对这样一种趋势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思考:一方面,以手机等多功能合一的便携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不仅仅是一种媒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或正在成为大部分现代人生活中甚至是身体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其中,智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1.9亿,渗透率达到53.4%;截至2013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较2012年底增加800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手机网民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手机上网进一步提升了网民的上网黏性,这种状况显然具有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丰富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的正能量,但另一方面,人们也越来越成为媒体的附属物,人们的心理、意识更倾向于被媒体所操控,不知不觉间遗忘甚至丧失了自我的主体意识,当被多数媒体所渲染的娱乐式、游戏式的生活向着我们的感官铺天盖地而来时,大部分人没有时间深刻反省自己的需要,或把他人的需要当作自己想要的人生,或无谓地打发、浪费自己的时间,任自己的心灵湮没在无意义的感官冲击中。
综上,我们已经有充分理由得出结论:较之传统媒体,新媒体具有突出的优势,但它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伦理问题更加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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