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霞,山东陵县人。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2011至2014年在中央编译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科技哲学、生态哲学、环境政治与经济、文化问题等。近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中央编译局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等10余项课题,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山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齐鲁学刊》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著作3部。博士论文获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8年);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2年);主要科研成果曾获山东省软科学二等奖(2013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1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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