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使用惩罚:罚时出局和反应代价
罚时出局如何减少问题行为?
罚时出局的两种类型是什么?
什么是反应代价?如何使用它减少问题行为?
为什么罚时出局和反应代价程序必须合并使用强化程序?
在使用罚时出局或反应代价时,你应当考虑哪些问题 ?
在第6章中我们已经知道,惩罚是一个基本的行为学原理。惩罚发生时行为跟随的后果导致行为将来出现的可能性减少。跟随于行为之后的后果包括厌恶刺激事件的存在(正性惩罚)或积极刺激事件的消除(负性惩罚),通过这两种形式的惩罚,行为都会减弱。
有许多的惩罚程序应用于减少问题行为,但是惩罚程序一般只在已经考虑和实施过功能性干预(消失、差别强化和前提控制)之后。如果这些程序实施后问题行为减少,就没有必要使用惩罚。如果这些程序无效(或不完全有效),或者它们的使用受到限制,又或者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用,则可以考虑使用惩罚程序。
惩罚程序的使用是有争议的。有些人认为使用惩罚会侵犯个体的权利——无论是厌恶事件的出现还是积极事件的消除(LaVigna &
Donnelan,1986)。另外,正性惩罚包含厌恶刺激的存在,这常常是痛苦的或不愉快的。因此有些人认为惩罚程序给接受治疗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和不适。(注意,尽管如此,厌恶刺激并非从痛苦的或不愉快的角度去界定。相反,行为矫正采用功能定义,即从其对行为产生的作用去定义:厌恶刺激可以指任何刺激,它的出现减少了行为未来发生的可能性,或它的消除增加了行为未来发生的可能性(Reynolds,1968)。
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第6章和第18章),惩罚程序一般不作为对问题行为干预的第一选择。如果使用惩罚程序,最常用的是负性惩罚,即出现问题行为后消除积极事件。本章将介绍两种常用的负性惩罚程序:罚时出局和反应代价。
罚时出局
谢丽尔和其他孩子一起,围坐在一张桌子旁用黏土做各种东西、画手指画或按照纸样剪出各种形状。过了一小会儿,谢丽尔扔掉了一个自己做的小人,还打碎了别的小朋友做的小人。老师看到后,平静地走到谢丽尔面前说,“谢丽尔,跟我来。”然后拉着她的手到房间的另一边,指着一把椅子对她说:“谢丽尔,因为你扔东西还摔东西,所以你不能玩。坐在这儿,直到我说你可以玩。”2分钟后,老师走到谢丽尔身边说:“你现在可以回去和大家一起玩了。”(图17-1)谢丽尔回到桌子边,没再惹麻烦,老师和她说话并表扬她。这个程序叫作罚时出局。问题行为发生后,谢丽尔被带走,离开了教室里的强化活动几分钟。当老师开始使用罚时出局后,谢丽尔的问题行为大大减少了。
图17-1 当谢丽尔出现问题行为时,她必须坐在一边自己待几分钟,看着其他人高兴地玩。这个程序是罚时出局的一种形式,叫作有条件观察。由于问题行为的发生,让谢丽尔从强化物旁边离开几分钟。
5岁的肯尼一年来常顶撞他的父母并拒绝做他们让他做的事。出现这些问题行为时,肯尼通常是在看电视或玩游戏。尽管父母和他争论并警告将会采取措施,但他仍不停止,不去完成布置给他的任务。父母同儿科医生谈过后决定实施矫正计划。第一步,当父母想让肯尼做什么事时,就走到他面前,直视他的眼睛,明白地告诉他让他做的事情。第二步,如果肯尼在短时间内(10~15分钟)没有按要求行动,家长会表情严厉地站在那儿,说:“如果你不按我说的做,就得待在你的房间里。”然后父母拉着肯尼的手到他的房间。那儿没有玩具、电视或别的消遣的东西,父母会告诉肯尼待在那儿直到他们说可以离开为止。如果在此过程中肯尼争论、抱怨或顶嘴,父母也不跟他说话。几分钟后,父母再到肯尼的房间重复同样的要求,如果肯尼这次服从了,就对他表示谢意并让他继续看电视或重新开始游戏。如果肯尼再次拒绝,父母就告诉他必须在房间里待更长的时间并把他留在那儿。再过几分钟,父母又返回并重复以上的过程,直到肯尼服从命令为止。最后,当肯尼没有抗议就顺从了父母的要求时,家长要报以微笑和热情的表扬。
这两个例子演示了如何使用罚时出局(及其他程序)减少不同的问题行为的发生。在每个例子中,问题行为出现之后孩子都短时间地与强化情境脱离。玩游戏以及与其他小朋友的互动对谢丽尔都是强化活动,而罚时出局迫使她离开这些强化活动的场所;看电视或玩游戏对肯尼是一种强化,而罚时出局迫使他失去继续从事这些活动的机会。
★在这些例子中合并使用的其他行为程序是什么?
两例中都使用了对替代行为的差别强化。当谢丽尔表现好时,老师用注意强化了这一行为;当肯尼顺从了家长的要求后,这种行为的强化是受到表扬和得到继续看电视或玩游戏的机会。另外,肯尼的父母还使用了刺激控制程序:他们直接站在肯尼面前,直视他的眼睛,清楚地表述要求等。近距离的靠近和视线接触成为可辨别刺激,出现于肯尼的服从得到强化而拒绝受到惩罚时(通过使用罚时出局)。因而,无论什么时候家长用这种方式提出要求,肯尼出于怕被惩罚的原因就不大可能拒绝服从。
罚时出局的种类
罚时出局是指由于问题行为在短时间内失去接近正性强化物的机会(Cooper,Heron, & Heward,1987)。其结果是今后出现问题行为的可能性减少。罚时出局有两种类型:非排斥性和排斥性。
谢丽尔的例子说明的是非排斥性罚时出局。谢丽尔在问题行为之后仍留在教室里,但必须坐在教室的另一头不能和别的孩子一起玩,从而离开了强化活动。肯尼的例子说明的是排斥性罚时出局,由于出现问题行为,肯尼被带出他看电视或玩的房间,而被送到无法得到这些强化物的房间。
排斥性罚时出局
当事者从问题行为发生的房间(强化环境)离开并被带到另一个房间。所有正性强化都被消除。
非排斥性罚时出局
当事者留在房间的同时失去了接近正性强化物的机会。
非排斥性罚时出局最常应用于当事者可以离开强化活动或互动,但同时仍然留在房间内,其存在不会打扰环境中的其他人。如果这些标准中有一个达不到,就得使用排斥性罚时出局了。例如,如果谢丽尔坐在教室另一边的罚时席上还继续捣乱打搅别的学生,那么非排斥性罚时出局就不太适当。同样地,如果对谢丽尔来说,看别的孩子玩和自己玩一样起相同的强化作用,非排斥性罚时出局也不会有效。对于谢丽尔,实施排斥性罚时出局即当她采取问题行为时,就让她到校长办公室或其他与教室相邻的房间待几分钟。另外,如果谢丽尔被命令面朝墙坐着,非排斥性罚时出局也会生效。
合并使用罚时出局与差别强化
任何时候使用罚时出局(或任何别的惩罚程序),应合并使用强化程序。罚时出局程序将会减少问题行为的次数,而差别强化程序将增加替代行为以取代问题行为(DRA),或会对问题行为的缺失给予强化(DRO)。如果出现问题行为,罚时出局程序将消除接近强化物的机会,所以让当事者通过DRA或DRO程序得到正性强化的机会是很重要的。如果只用罚时出局但没用差别强化程序,那么强化就会出现单纯减少,在治疗结束之后问题行为很容易重新出现。
使用罚时出局时应考虑的问题
要想高效使用罚时出局,需要考虑清楚以下多方面的问题。
问题行为的功能是什么?罚时出局很适合用于问题行为由社会性的或有形的正性强化物维持的情况。罚时出局就是移除与问题行为相伴随的强化物,使得问题行为不可能出现。另外,要使罚时出局更有效,现场(问题行为发生的环境)必须包括正性强化活动或相互作用。只有事发现场是正性强化环境并且罚时出局将不受强化或只受较弱的强化时,使当事者脱离此环境才有意义(Solnick,Rincover,, & Peterson,1977)。
罚时出局对由负性强化或感官刺激(自动强化)维持的问题行为是不适用的。因为这样罚时出局将使当事者离开进行活动和交往的空间,它对逃避维持的行为起负性强化作用(Plummer,Baer,& LeBlanc,1977;Taylor & Miller,1997)。举个例子,假设有个学生在教室里采取由逃避学习任务负性强化的攻击行为,如果老师使用罚时出局,让这个学生离开教室,将对攻击行为提供负性强化。因为出局后的环境比进行活动的环境引起的反感更小。
同样地,如果问题行为由感官刺激维持,罚时出局也不适用,因为它不能起正性强化罚时出局的作用。此时当事者脱离事发现场的活动或交往,就有机会在单独出局时采取问题行为(Solnick常
et al.,1977)。因为问题行为是由其自身产生的感官刺激自动强化的,因此罚时出局将使强化价值增大:当事者有机会在不被打扰的条件下采取此自动强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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