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议流通模式的农产品信息追溯体系研究(2015)》:
目前,以合同为纽带,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环节的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在泰国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越来越广。这种形式在泰国被称为农工商合同流通。所谓农工商合同流通就是以加工企业为核心,以生产和销售为延伸,以合同为纽带,组成一个大中小结合、产供销结合的流通渠道。农工商合同流通往往以出口为主要业务,由加工厂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规定出口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和时间等,然后再由加工厂与国内分散的农户签订合同,具体进行生产、收购等工作。加工厂与农户的合同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赊欠记账合同,即加工厂向农民提供种子和其他生产资料,在产品生产出来后,以市场价格卖给加工厂,从中扣除全部债务。二是保证产品价格合同,即在赊欠记账合同的基础上,将以市场价出售改为事先协商作价出售。三是劳动合同,农民仅提供劳动力,生产的成本和销售都由加工厂负责,农民得到工资。
泰国正大集团是世界名列前茅的一个农业企业化集团,它以独具特色的饲料生产企业为龙头,组织家畜家禽和对虾饲养、肉品加工和最终产品销售,成为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企业。正大集团在泰国境内每年可生产雏鸡2亿只(每周约400万只),90%以上供应与之合作的专业农户。它所供应的雏鸡占泰国国内市场供应总量的70%。正大集团同专业农户签订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正大集团除了向签约的农户提供雏鸡外,还提供饲养规划和技术、鸡舍设备、饲料、防疫设备、财务担保和成鸡收购等。而农户则负责日常饲养管理。在这里,农户实际上只是正大集团肉制品加工厂生产加工原料的一个“车间”。
农工商合同流通代替过去以商业为主体的流通渠道,无疑是一种进步,它把集中经营与分散生产结合起来,可以给予技术指导和提供优良种子、合格化肥等帮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同时,加工企业信息灵敏,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修订计划,避免产品过剩或产品短缺。加工企业与农户订立合同,跳过了商业环节,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对生产和销售均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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