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由表6-6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被调研的17家合作社中,合作社成立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产品销售问题和生产技术问题。二者所占的比例也最高,分别为88.2%(15家)和82.4%(14家)。此外,解决农资采购问题和加工问题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58.8%(10家)和47.1%(8家)。由此可见农民如果作为单独的生产经营者,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只有走向联合,成立合作社,才能形成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产业化。农民想解决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成立合作社最主要的目的和动力。
四、合作社发展的满意度分析
在被调研的17家合作社中,对目前合作社发展总体评价的统计结果详见图6-12。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对目前合作社发展持基本满意、满意、很满意的比例都较高,分别为29.4%(5家)、23.5%(4家)、23.5%(4家),二者的累积比例高达76.5%(13家)。此外,持不满意、很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7.6%(3家)、5.9%(1家),二者的累积比例为23.5%(4家)。由此可以发现在被调研的17家合作社中,总体满意程度较高,但仍有接近四分之一的合作社对目前的发展状况不满意。
为了进一步探究对目前合作社发展评价,本调研从为社员服务、社员的凝聚力、提高社员收入、合作社自身盈利能力进行细化研究与分析。统计结果详见表6-7至表6-10。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很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回答中,只有“为社员服务方面”出现了“很不满意”的回答,这反映了少数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内容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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