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专业律师告诉你:
财务人员务必要明确的增值税发票虚开的风险和责任。
税务人员务必要警觉的增值税发票虚开的形式和影响。
法务人员务必要透彻的增值税发票虚开的法理和依据。
相比第一版,第二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更深入的阐释:
(1)虚开的根源 (即征即退、免税、采购农产品、走逃虚开)。
(2)虚开的判定 (构成要件,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判定)。
(3)虚开的影响 (票货分离型虚开,税收优惠、欠税情形下虚开,复杂型虚开的影响)。
(4)虚开的惩戒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构成要件、虚开金额的认定、入罪量刑的标准)。
长期以来,关于增值专用发票虚开如何判定及预防一直是困惑广大税务和法务工作者的棘手问题。
相比第一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判定与预防》(第二版)对增值税基本原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泛化的内在原因及判定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国家应收税款的影响及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实务中关键而具体的问题给予了更深入系统的剖析。
结合增值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法学基本原理及司法实践要求,通过大量的案例调研,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相关法律、税务、司法问题给予体系化归纳、总结、提炼,指明实践中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界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计算标准及方法等问题的模糊认知,指出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不当和缺失,从而便于财务、税务和法务工作者破除实际疑难困惑,解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提升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
一、日常虚开风险防范
我们认为,发票抬头上的购销双方任何一方的实际控制人基于合理理由认为开票方与受票方存在真实交易的,即使最终查明没有产品往来,也不宜认定为没有真实交易。所谓真实交易,不过意思表示基础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除非通谋的虚伪意思表示,否则交易双方设立的合同权利义务即告成立。
实务中的虚开风险防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内部层面的虚开风险预防、外部层面的虚开风险预防、人为设计交易模式的虚开风险预防。
(一)内部层面的虚开风险预防
内部层面的虚开风险源自企业内部,包括企业实际控制人明知无真实交易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误认为有真实交易的虚开以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交易的虚开风险。
1企业实际控制人明知无真实交易而其他工作人员误认为有真实交易的虚开风险预防
这种情况常见于企业财会人员、采购人员、出纳人员,这类人员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涉嫌虚开案件。为此,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有风险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1)确立统一的审查标准
采用统一标准意义在于便利相关人员对交易真实性进行确认。
如果交易不符合之前的标准,需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以及是否存在第三人履行或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最好和实际负责交易的人核实。
(2)养成做电子工作日志的习惯
如果供述建立在记忆基础上,难免出错,且难免夹杂主观臆测。由于“实际上,讯问工作并不是单纯的一问一答式客观交流,而是带有很强的暗示性、诱导性,有的甚至存在明显的指供行为。”刘静坤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41加之人的趋利避害本能,难免做出虚假陈述。例如,有些接受询问或讯问的人员,认为只要配合侦查人员的调查而做出侦查人员想要的陈述就没事了,故做出错误的陈述,尤其是面临取保候审的诱惑时,陈述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我们建议,对符合统一判断真实交易标准的交易,可以不做电子工作日志;对不符合统一判断标准的交易,经询问和核实确信系真实交易后,一定要制作电子工作日志,记录询问和核实过程及确信系真实交易的理由,必要时可对询问的过程进行录音。电子工作日志中一定要如实记录平常判断真实交易的标准、交易与判断标准的差距以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等。记录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注意备份。
2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交易的虚开风险预防
一般情况下企业实际控制人通常不参与交易,具体事宜常由采购经理和销售经理、财务经理负责。
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交易涉嫌虚开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为公司利益绕开企业实际控制人虚开,实务中罕见这种情况;二是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为私利而实施“虚开”。
在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交易的情况下,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为私利实施虚开,在定性上实务中有一定争议。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实际控制人参与审查交易的真实性,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欺骗企业实际控制人,无论欺骗行为是否与相对方串通,均不宜认定为没有真实交易。因为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仅传达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意思。在企业实际控制人表意真实的情况下,实际构成单独虚伪表意的交易,不因此影响合同的效力。
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交易而代理企业签约的人员为自己利益而实施“虚开”情况下,最重要的特点是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企业均无非法获利。
对此,应做如以下三点:
一是当货物非由销售方发出或购买方收货情况下,交易合同可约定,交易相对方不得与购销人员有资金往来。如确需有资金往来,应函告原因;否则,将其约定为重大违约事项。
二是企业规章制度(制作员工签收记录,签字和指纹确认)应对上述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由法务或其他人员定期检查。
三是建立客户和供应商回访制度,尤其是第三方发货或第三方收货情况下,并要求负责回访的员工制作电子工作日志。
第一章税法基础1
第一节税法概念1
第二节税收征纳法律关系5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27
第四节重要税收程序制度33
第二章真实交易的判定49
第一节传统“三流一致”介绍49
第二节实际经营活动的本质64
第三节代理及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与真实交易76
第四节非通谋的虚伪意思表示下的真实交易判定88
第五节发票开具的一般原则104
第三章增值税基础知识114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114
第二节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127
第三节增值税的纳税范围143
第四节增值税税率、征收率170
第五节增值税税收优惠187
第六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13
第七节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地点和预缴240
第八节增值税出口退税公式的推导251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259
第一节发票简介259
第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概念和本质279
第三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285
第五章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判定308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相关规定308
第二节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318
第三节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定义过程327
第四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型339
第五节为他人虚开的判定359
第六节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判定375
第七节介绍他人虚开和为自己虚开的判定385
第六章虚开的根源388
第一节概况介绍388
第二节票货分离型虚开的原因和预防397
第三节税收优惠型虚开的成因与预防400
第四节走逃型虚开的成因与预防404
第七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国家增值税税款的影响414
第一节简单示例引发的思考414
第二节票货分离型虚开对国家增值税税款的影响431
第三节增值税税收优惠情况下的虚开对国家增值税税款的影响440
第四节欠税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国家增值税税款的影响448
第五节相对复杂虚开对国家增值税税款的影响454
第八章刑法基础知识460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任务和机能460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463
第三节犯罪的概念和特征470
第四节违法和行为是否是纯客观的478
第五节犯罪构成494
第九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511
第一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511
第二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要保护的税款问题522
第三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为犯、目的犯、结果犯、
危险犯问题530
第四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税额的确定540
第五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其他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关系550
第六节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风险防范和应对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