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适读年龄9-14岁)/世界励志成长名著》:
生活上的一些事情我渐渐地学会了。在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把洗好的衣服叠好,收起来。我会对洗衣店里送回来的衣服进行分类,找到自己的衣服。
当母亲和姨妈梳洗打扮时,我知道她们要出门,便请求她们带上我。亲戚朋友来的时候,我会出来见客人。当他们离开时,我会挥手告别。
记得有一回,家里将要来一些重要的客人。因此,我趁没有人注意,跑到母亲的房间,在镜子前学着母亲的样子为自己装扮,给头发抹上油,给脸上涂上粉,把面纱固定在头发上,然后垂在脸前。我还找了一件宽大的裙子。等梳妆完毕后,我就准备下楼帮家人接待客人了。
我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可能是在莎莉文小姐来之前。我曾经注意到,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嘴巴在交流,而我却只能用手比划着。于是我常常站在两个正在说话的人中间,触摸他们的嘴唇,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可我仍然无法明白他们的意思。我很着急,疯狂地张着嘴巴、甩动四肢,试着跟他们交流,但他们依然什么反应都没有。
我非常生气,大发脾气,又踢又叫,直到没有力气。
我常常为一些小事大动干戈,无理取闹。每次一有什么事情,我就会暴躁不安,失去控制。我经常踢伤保姆埃拉,而且我知道她很疼。所以当我气消的时候,我非常后悔。我心里很清楚,这样是不对的,可一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我就会发疯,到处乱踢。
有两个小伙伴陪我度过了童年里漫长的黑夜。一个是厨师的女儿,玛莎。华盛顿,一个是一只老猎狗,它叫贝利。
玛莎·华盛顿对我的手势动作很熟悉,吩咐她做的事情,她总是很快就能完成。她可能觉得跟我争吵没什么意思·不如赶紧做完我交代的事情,所以她干得很利落。
我对自己非常了解。身体健康,非常好动,我行我素,容易冲动还不计后果。那段时间,我经常跟玛莎在厨房里玩。我喜欢帮玛莎揉面团,做冰激凌,或者喂火鸡,它们一点儿不怕人,吃我手心里的食物,让我抚摸它们的羽毛。在厨房里我还经常跟玛莎为一块糕点争吵不休。
有一天,一只火鸡竟然从我的手里抢走了一只蕃茄,可是它启发了我,我和玛莎偷偷把厨娘做好的饼偷了出来,躲在柴垛后面全部吃掉。但没想到的是,肚子却吃坏了,吐得一塌糊涂。不知道那只火鸡有没有受到同样的惩罚。
我特别喜欢到花丛深处去寻找珍珠鸡的蛋,因为它们喜欢在隐蔽的地方筑巢。我虽然不能用嘴巴告诉玛莎“我要去寻找蛋”,但是我跟她比划,双手合成圆形,然后放在地上,意思是草丛里有圆形的东西。
玛莎一看就明白。如果我们真的找到了蛋,我决不让玛莎拿着蛋回去,我用手势告诉她,如果她摔跤了,手中的蛋就会打碎的。
那时候,我跟玛莎在谷仓、马厩、奶牛场获得了许多乐趣,我们简直就是天堂里的快乐天使。当我跟玛莎到奶牛场,挤奶的工人常常让我的手放在牛身上。有时候我会触摸到奶牛的乳房,有时候我因为好奇而遭到牛尾巴的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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