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济伦理认为“养民”只是政府或政治家先应实现的施政原则,而非为一个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或终极目标。儒家先哲认为,一个健全美好的社会,除了普通的人民有充裕的衣食,还应有善良之品性与和谐的社会交往关系。对于孙中山来说,民生主义关系到文明的发达、经济组织的改良和道德的进步,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原动力。民生主义能够实行,社会问题才可以解决,“人类才可以享很大的幸福”。①由此出发,政治革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民族主义,是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民权主义,是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民生主义,是不愿少数富人专制。孙中山说: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不是其本意,只有“达到了这三样目的之后,我们中国当成为至完美的国家”。②
所以,早在同盟会成立之初,孙中山就提出:“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③据说,在当时东京赤阪区桧町内田良平宅中开会讨论这一纲领时,有人对“平均地权”并不十分理解,孙中山进行解释的依据就是要谋人民全体之福利,解决社会问题,“则平均地权之方法,乃实行之第一步”。④尽管如此,孙中山的这一思想仍被大多数革命党人视为空洞理想。辛亥革命之后,党内即有人起而反对民生主义,理由是社会主义的理想在欧美文明国家中尚不能行,而况于中国乎?且眼前的中国急需发展民族经济,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岂能不依赖外国资本和私人资金。孙中山进而解释道:民生主义非反对资本,而是反对资本家,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至于那些主张中国必须经过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在孙中山看来就如共和之先必经君主立宪之一级,“是不待辨而自明者也”。⑤
与之相应作为一种道德理想,孙中山又进一步明确指出,民生主义的目的在于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即仅局限于经济层面,而且也包括所有国家事务,即一切社会生活,都可以共,这也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这是因为孙中山相信,富强与文明并不能划等号。他说:同时代的很多改革志士改造中国的理想,不过想将中国发展成一个极强大的国家,以与欧美诸国并驾齐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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