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史论》:
英雄叙事基调是阶级斗争的基调:“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①作者把英雄叙事展开的逻辑主线定位于“阶级的”斗争上,把中国社会划分成了以朱老忠、严志和两家为代表的农民阶级跟以冯兰池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两大水火不容的敌对阶级;不仅如此,在这两大阶级的斗争中,以冯兰池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一开始就被置于不仁不义的被审判席上。“砸钟”事件象征了冯兰池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不仅是农民阶级的敌人,而且也是中国社会伦理法则的敌人,而朱老忠的“护钟”行为,既代表了伸张正义的民间伦理法则的愿望和要求,也代表了农民阶级的愿望和要求,并且将阶级的愿望和要求的合法性建立在民间伦理法则的愿望和要求之上,这就使冯兰池代表的地主阶级,成了“天人共怒”、“人神共戮”的对象。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和情怀。
第一次文代会所确立的文艺政策把十七年文学英雄叙事限定在一定“疆域”之内,任何企图逾越这一“疆域”的英雄叙事都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惩戒,即通过“文艺斗争”的形式实现对这一“疆域”的确认,以确保英雄叙事循着主流意识形态规定的方向展开。
十七年文学的文化语境,从一开始就弥漫着一股“火药味”。从1951年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到1954年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再到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文学完全被纳入到政治斗争的轨道上,成为现实政治斗争需要的承载。正常的文学争鸣被不正常的政治斗争所遮蔽,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任何逾越第一次文代会所确立的“阶级的”斗争范畴的英雄叙事,都遭到了程度不同的排斥和批判。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下,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和“精神奴役的创伤”等理论,自然和主流意识形态“人民中的各种英雄模范人物”有了根本的差异,因此“以胡风为首的一个文艺上的小集团”被认为代表了“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②,随之而来的就是主流意识形态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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