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研究丛书·为新诗赋形:闻一多诗歌语言研究》:
闻一多引佩特(1839-1894)的话说:“抒情诗至少从艺术上讲来是最高尚最完美的诗体,因为我们不能使其形式与内容分离而不影响其内容之本身。”①抒情诗的完美性主要体现在韵律感与可歌唱性方面,因为抒情的本质就是用词语应和内心感情的流动。因此,创作一首完美的抒情诗最重要的是确定语调,使诗歌的语调与诗人的内心感情保持一致,并与感情波动形成整体呼应关系,否则即使勉强写出来也会伤害其整体性和流畅性。作为一个富于激情的诗人,抒情是闻一多诗歌(尤其是其早期诗歌)的主要特色。基于对抒情难度的考虑,他确定了两个要求:首先是写什么样的感情,其次是如何把它完善地表达出来。
第一个问题其实是个选材问题,闻一多对情感的选择十分谨慎。他说:“寻常的情操(sentiment)不是不能入诗,但那是点石成金的大手笔底事,寻常人万试不得。”②受奈尔孙的影响,闻一多将人类的感情分成几个等次,认为讽刺、教训、哲理、玄想、博爱、感旧、怀古、思乡、闲愁、赠别、寄怀、友谊、爱家、爱国、爱人格以及对于低等动物的仁慈等都属于第二等的情感,而男女恋情才是第一等的情感:“严格地讲来,只有男女间恋爱底情感是最烈的情感,所以是最高最真的情感。“③并认为“若是没有女人,一大半的诗——一大半最宝贵的诗,不会产生了”④。但是,闻一多的爱情诗并不多,即使有也缺乏和谐之感、亲密之情,不是刻骨铭心的思念,就是紧张幻灭的情绪。这自然是他真实的爱情体验。他的婚姻出自家庭包办,起初他很抵制,后来尽管甘愿为父母牺牲自己,但内心十分痛苦,并因此导致和整个家庭的关系都很紧张。他甚至说:“我将以诗为妻,以画为子,以上帝为父母,以人类为兄弟罢!”⑤但是,日久生情。1937年7月,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
亲爱的妻:这时他们都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屋里,静极了,静极了,我在想你,我亲爱的妻。我不晓得我是这样无用的人,你一去了,我就如同落了魂一样。我什么也不能做。……亲爱的,我不怕死,只要我俩在一起。我的心肝,我亲爱的妹妹,你在那里?从此我再不放你离开我一天,我的肉,我的心肝!你一哥在想你,想得要死!①
这时闻一多已经不再写诗了,但信中的语言接近于诗。在第二个问题上,他的态度更加严格。他把“可以不作就不作”作为创作的金科玉律:“诗人胸中底感触,虽到发酵底时候,也不可轻易放出,必使他热度膨胀,自己爆裂了,流火喷石,兴云致雨,如同火山一样——必须这样,才有惊心动魄的作品。”②闻一多诗作不以多著称,并很早中断了写作,这也许和他对写作的这种严格要求不无关系。在他的诗歌中,抒情语言是由“四原素”说中的“音节”体现的,其中抒情风格浓郁的作品不只一首。这里选择的《大鼓师》是一首相当抒情而又极其克制,且与爱情有关的诗。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