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学家马克斯·默顿回到儿时度假的海滨小村。刚刚失去挚爱的他追寻着内心的声音回到这里,久远的记忆也随之鲜活起来。许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格雷斯一家出现在小村,他们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马克斯被格雷斯家的双胞胎姐弟克洛伊和迈尔斯深深吸引,他难以想象他们的生活,却又渴望接近他们。马克斯想不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会改变他的一生……
陌生的潮涌那日,众神远遁。整个早上,乳白色的天幕下,港湾里一浪高过一浪,攀升到闻所未闻的高度,浪尖逼近沙滩,舔噬着干燥经年的沙丘基部。在我们记事之前许久,一艘货船就搁浅在港湾远端,锈蚀的船体一定以为这是在等待下次起航。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游泳了。海鸟呜咽着俯冲下来,烦躁异常,只因那辽阔的水域膨大得像一个巨大的水泡,蔚蓝不再,亮得刺眼。那天,那些鸟,看起来都白得不可思议。海浪沿着海岸线堆积起一层黄色的泡沫。海平线上见不到一艘船。我再不游泳,不了,再也不会了。
有人刚刚穿越我的坟墓。有人。
像当年一样,这座房子叫雪松屋。房子左边仍是一丛棕色的雪松,散发出臭味,树干梦魇般纠缠在一起,对面是一块缺乏修剪的草坪,通向曾经的起居室的拱窗,不过瓦瓦苏小姐喜欢用房东的口吻称它为休闲室。园子的前门开在房子另一头,铁门背后是一块油渍沙地,铁门上的绿漆依稀可辨,只是如今已锈迹斑斑。我离开此地已有五十余年,却惊讶地发现一切似乎都没怎么改变。我惊讶,又失望,毋宁说惊骇,为着分说不清的理由,我为什么会渴望变故呢,我就这样回到记忆的夹缝之中?我想知道这房子为什么要像这样斜着盖,一面无窗的白墙面朝大道,上面嵌着许多鹅卵石;也许早些年,那时还没铁路,这条大道笔直地经过前门,走向与如今截然不同;一切皆有可能。瓦瓦苏小姐尽管记不起具体时间,却认定上个世纪这儿是一处别墅——我是指上上个世纪,我对千禧年不甚了了——假以时日,才偶然演变至此。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里如此混杂,小房间对着大房间,窗户正对着没窗的墙,每层都有低矮的天花板。松木地板连同我的高背转椅都打上了海员的印记。我仿佛看见寒风咔嗒咔嗒拍打着窗棂,一位老水手在壁炉旁打瞌睡,到头来沦为一只旱鸭子。哦,让我步他后尘吧。我正在步他后尘。
多年前我在这儿,那是神祇的时代,雪松屋是一处避暑胜地,两星期一租或者一月一租。每年六月,一个有钱的医生和他那闹哄哄的一大家子一准寓居在此——我们可不喜欢医生家那些尖叫的小孩,他们尽情嘲笑我们,仗着坚固铁门的掩护朝我们扔石头——每天早晨,在他们身后准时走出一对神秘的中年男女,旁若无人,冷着脸,默默地遛着香肠犬,沿着站前路走向海滩。对我们来说,八月是雪松屋最美妙的月份。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来一批新房客,有从英格兰或欧洲大陆来的,有被我们偷窥的来度蜜月的新婚夫妇,甚至还有在乡村的铁皮放映室表演的巡演剧团。然后,那一年,迎来了格雷斯一家。
第一眼吸引我的是他们家的车,就停在大门里面的沙地上。那是一辆底盘很低、满是斑驳伤痕的黑色汽车,米色皮座,大大的木头方向盘磨得锃亮。有几本封面卷角褪色的书随手扔在后窗下面,还有一张用旧了的法兰西旅行图。房子前门大开,我能听见底楼传来声音,楼上有人光着脚跑过地板,还有一个女孩大笑。我在大门边止住脚步,公然偷听,这时突然从房子里走出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杯酒。他很矮,很肥,只看得见他的肩膀和胸膛以及圆溜溜的大头,新剪的鬈发黑得发亮,夹杂着早生的华发,硬邦邦的胡子也同样黑白混杂。他光着脚,敞胸穿着一件宽松的绿衬衣和卡其布短裤。他的皮肤曝晒过度,闪着古铜色的光。我注意到,他的脚背甚至都晒成了褐色;在我记忆中,大多数做父亲的衣领以下都是一片鱼肚白。他随手将酒杯——加冰块和柠檬片的冰蓝色的杜松子酒——以一个危险的角度放在车顶上,打开副驾驶座的门,一头扎进仪表板底下翻找着什么。楼上,在我看不见的地方,那个女孩再次大笑,转而颤着嗓子惊叫——一听就知道她是装的,接着楼板上传来奔跑的脚步声。他们在玩猫捉老鼠,她,以及另一个不曾发出声响的家伙。男人直起腰,从车顶上拿走那杯杜松子酒,砰地关上车门。不管他寻找的是什么,他没能找到。当他转过身子,恰好与我的视线相撞,他眨了眨眼。他不像大人们这时候通常做的那样逗我。不,仿佛我俩有所共谋似的,他同志式地眨了眨眼,似乎此刻我们,两个陌路人,大人和小孩,心照不宣——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意义,也没什么秘密需要保守——颇有意味。他的眼白和蓝色的眼珠对比格外鲜明。他走进雪松屋,还没进门就嚷嚷,“该死的,”他说,“好像……”就听不见他的声音了。我又磨蹭了一会儿,把楼上的窗户看了个遍。看不见一张脸。
这,就是我与格雷斯一家的第一次相遇:高处奔跑的脚步声中夹杂女孩的尖叫声,那个蓝眼睛男人冲我眨眼,神态愉快,亲密,又有一丝淡淡的邪恶意味。
就在刚才,我再一次沉溺于斯——从门牙吹出单薄而清冷的口哨,近来让我着迷。嘀嘟,嘀嘟,嘀嘟,呼哨声像极了牙医钻牙的声音。父亲以前就是这样吹口哨的,我开始步其后尘了吗?在走廊那头的房间里,布兰登上校正在摆弄收音机。他喜欢收听下午的谈话节目,激愤的听众在节目中打进电话,指责政客腐败、酒价和其他千年不变的话题。“朋友。”他唐突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清了清嗓子,似乎有一些窘迫,尽管我没有表示出任何敌意,他那双凸出的眼睛还是竭力避开了我的视线。他听收音机时习惯躺在床上吗?想要描摹他真有点难度,他的脚趾在灰色厚羊毛袜里捻弄着,没打领带,衬衣领口支棱着,双手抱在筋络纵横的苍老的脖子后面。出了房间他就是个直立的人,从头——圆锥形的头顶——到脚——那双补丁摞补丁,擦得发亮的棕色皮鞋。每周六早上,他都会让乡村理发师理一次发,左、右、后三方一圈儿剃下来,哪一面都不放过,只在头顶上留一撮坚硬的鹰冠似的毛。他那对像皮革一样有着长长裂纹的耳朵支棱着,看起来活像风干又熏制过;他的眼白也带着烟熏过似的黄色。我听得出收音机里传出瓮声瓮气的谈话声,却辨不出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在这儿我迟早会发疯。嘀嘟,嘀嘟。
第一部
第二部
《海》对悲痛、记忆和逝去的爱进行了精妙的探讨。——布克奖评委会
约翰·班维尔富于智慧,风格细腻,颇有纳博科夫的风范。《海》是他*好的小说。——《星期日电讯报》
《海》具有一种刺骨之美。——《华盛顿邮报》
这部小说是一件艺术品,不仅要用心读,更要用心听,因为它的声音令人陶醉。——《费城询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