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赵一玫拉开病房的白色拉链,这才看清李岚办公室的全貌。木质的办公桌靠在泛黄的墙边,文件收拾得整整齐齐,桌上一支乱放的笔都没有,一派军人的习惯。
唯一的装饰品,是墙上挂着的相框。赵一玫抬起头,在看清照片的一刹那,她只觉得天崩地裂。
像是有人活生生挖出她的心脏,捏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捏——
赵一玫弯下腰,五脏六腑一齐痛苦地叫嚣。
她以为自己早已经断了七情,灭了六欲,却在这一瞬间,被绝望如潮水般吞没,窒息。
李岚被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赵一玫强行将自己的血和骨一点一点拼回来,然后强迫自己再一次看向那张照片。
李岚见她在看相框,便出声解释:“我们部队的合照,陆副队和雷宽,你都见过了。中间那个是我们沈队,出任务去了。你应该看了新闻吧,南苏丹暴动,他们去把在那里的中国人给接回来。”
赵一玫没说话,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开口:“危险吗?”
“你说呢?”李岚说,“南苏丹自独立以来发生的最大规模武装冲突,美军都已经撤离了。”
说完以后,李岚看了赵一玫一眼,见她还盯着那张照片,忽地反应过来——她那句“危险吗”问的并非是南苏丹,而是这个人。
李岚警觉且好奇地问:“你认识我们沈队?”
认识他吗?沈放?
赵一玫陷入漫长的沉默中。她和这个人,曾住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憎恨了数十年。他恨不得她去死,她也不盼他活着。
赵一玫仰着头,沉默地注视着他的照片。他依旧英俊逼人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嘴。一束阳光从窗口切下来,他在明处,她在暗处,所以她看得到他,他却再见不到她。
她认真地凝视他。
过往的岁月就在一刻无法挽回地坍塌了,原来对她而言,他已经变得如此陌生。
年少的时候,她以为自己会永远爱他,哪怕他不爱自己,他这辈子也是属于自己的,满满当当,只有她。
“不,”她摇摇头,说,“只是很像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
“爱人?”
“不,”赵一玫说,“故人罢了。”
这一刹那,那些早已尘埃落定的过往,似乎卷起一阵细微而陈旧的风。她闭上眼睛,才终于肯承认,时光的大河漫漫,早已让那些爱恨情仇变成上一辈子的事了。
而今生今世,他和她路归路,桥归桥,从此山水再不相逢。
生离亦如死别。
2、
“一玫!快跑!!”
恐惧爬上背脊,赵一玫害怕得浑身战栗,动弹不得。女人当机立断,拿出刀冲上去,试图再次抓住赵一玫,将她当成人质,以求全身而退。
“跑啊!!一玫!!”
赵一玫的身体终于灵动起来,血液重新流转,她开始狂奔。
那栋废弃的工厂矗立在不远的地方,冷冰冰地看着她。
赵一玫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几乎感觉到有一把无形的刀已经比在了自己脖颈上。紧绷了整整三天的神经在这一刻几乎断开,她浑身颤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边跑一边尖叫。
在这一刻,赵一玫清楚地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电光石火间,一道黑色身影出现在雨中。男人的手向她伸来,她的大脑已经无法思考,身体自发行动,紧紧抱住对方的手臂。
沈放一咬牙用力,将赵一玫甩上摩托车。
绑匪冲上来,拿刀狠狠地刺过来。沈放抬手一挡,鲜红的血就流了出来。
伤口狰狞地张开,厉风刮过,血和雨水混在一起。
摩托车笔直地朝着远方驶去,赵一玫脑海中那根紧绷到极限的弦猛地松开,而不是断开。她觉得五感在一点一点地回到自己的身体上。
她听到了绑匪痛苦的号叫声,混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那是她的听觉。
她看到了不远处的赵清彤瘫倒在沈钊怀中,想要向自己冲来却被人拉住,那是她的视觉。
她闻到了血和硝烟的味道,那是她的嗅觉。
眼泪一刻也不停地落入她微张的嘴中,那是她的味觉。
冰凉的雨水大滴大滴地砸在她的脸上,又冷又痛,那是她的触觉。
扑通——扑通——扑通——她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死死地抱住身前的沈放,将头深深地埋入他的肩膀,彻彻底底地痛哭出来。
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身体,滚烫且充满力量。他的背脊微微弯曲,骨骼硌在她的胸前,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
那是她的,所有知觉。
忘了他?
要她怎么忘了他?
3、
这天夜里,赵一玫做了一个梦。
她竟然梦到好些年前,她才二十出头,念的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斯坦福大学,活得肆意漂亮,人人都说她是上天的宠儿。那是她和沈放,唯一一次在美国相遇。
他站在旧金山黄昏的路灯下,她冷冷地看着他。
他冷笑着开口:“天底下有哪一个妹妹成天觊觎自己哥哥的?”
赵一玫记得那是个夏日的夜晚,可他却像是浑身结了冰,戾气极重,一字一顿地继续说:“赵一玫,你还记不记得我祝过你什么?”
她在梦中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来。下一秒,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就直直得向她冲来,车灯大亮,照得她整个人双目失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撞飞了,然后重重地坠落。
赵一玫从梦中惊醒,在黑暗中一下又一下地眨着眼睛,才后知后觉地明白,那只是一个梦。她睡在窗边的床上,远远望去,非洲大陆的深夜,只有茫茫的沙漠。
她想起来了。
他祝过她什么?
他祝她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
4、
沈放一直有这么个怪癖,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找去当地的客栈,和老板达成一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旅人,能收留的就帮一把,所有费用由他负责。
那些入住的客人沈放一个都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要是有人问起来,老板就说是自己做善事积德。他提出来的条件也简单,穷凶极恶之徒不收,女人和小孩优先。
李岚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困惑了很久。
“沈队,不是,你这公益不算公益,捐款不算捐款的,连个记录都没有,你图什么呢?”
“积德呗。”他随口说道。
后来有一次,他们驻扎在西藏,有个年轻姑娘的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又遇上暴风雪,冻伤倒在客栈外,被老板抬了回去。姑娘身体恢复以后,在和老板闲聊中得知了沈放的事。
姑娘也是倔强,坚持在店里洗碗做工,用来抵房费,等了一个月,还真的把沈放给等到了,就为了跟他说句“谢谢”。
“我今年大四毕业,和男朋友都是初恋,谈了八年,本来打算毕业就结婚的,没想到他突然变了心。”女孩说,“以前约好了毕业旅行要来西藏,结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失去一个人真的太难受了,真的是痛到打算死在这里的。觉得活不下去,心都被人挖出来碾成了渣,心想这辈子没了他,怎么能过得下去。”
“那天我倒在暴风雪里,心想:就这样死了也不错。他总会一辈子记得我,于心有愧,不得安生。”
女孩还想说什么,沈放却出声打断了她:“既然没死成,就好好活着。”
然后他没等对方再说话,转身就走了。那天李岚正好也在,她一路跟着沈放,在雪中走了许久,一条路直走到尽头,沈放才终于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看着李岚,突然开口说:“我有一个妹妹,离家很远,四处漂泊。”
李岚至今都记得,那是沈放第一次提到自己家里的事。
他当时拿着打火机,但他戒烟已久,身上带着火机,大概只是个习惯。火苗在他的眼底跳跃,他松开手,火焰熄灭,然后又点燃。反反复复几次后,他才继续说:“每次看到这些无家可归的旅人,我就想她会不会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我能帮衬一点算一点,做点善事替她积点德,万一她哪天流落街头,希望也能有好心人肯收留。”
想来他这一生,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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