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誉为“英语世界罕见的完美小说” ,本书即是叙述者庞杂而嘲讽的自传,同时也是一部文学的印度现代史。作者以他丰富而狂野的想象力,呈现了南亚光荣与恶兼具的纷繁面向:这块神秘次大陆及其人民的生活、命运、梦想和无奈。
2.二十世纪能够媲美《百年孤独》的魔幻现实主义巨作,没有之一。三次获得布克奖:1981年获布克奖;1993年,荣获为纪念布克奖设置25周年而颁发的 “特别布克奖”;2008年,又获为纪念布克奖设置40周年特设的“**布克奖”。
3. 萨曼鲁西迪(又译萨尔曼·拉什迪),被誉为“后殖民文学教父”,受君特格拉斯、米兰昆德拉、莫言等文学大师一致推崇的传奇作家。他创作力极其旺盛,作品叫好也叫座,几乎每部作品都是布克奖的热门候选者。
4.充满《一千零一夜》式的神秘巧合,秉承印度史诗的叙事风骨, 比《铁皮鼓》更炫的魔幻色彩,比《丰乳肥臀》更深入反映历史和现实,比《百年孤独》情节曲折、可读性强,从一个普通人的人生经历到一个时代的动乱变革、从古老印度的梵天诸神到现代印度甘地夫人的政治团体,从印巴分治的历史真实到充斥预言、征兆、特异功能的虚幻世界,一个现实与虚构、 艺术与真实、讽刺与批判奇异共存的文学世界,构建了20世纪世界文学的一道独异风景。
4. 刘凯芳教授历经十年反复修订、打磨,全译无删节。
5. 大陆正式授权出版。中国出版界和读者翘首以待30多年。
很久很久以前,在古阿拉伯的萨桑王国,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每天夜里给国王山努亚讲故事,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在这“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流传了差不多一千零一年后(也许实际年头比一千零一长很多),一个印度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年轻人,在身体一天一天干裂、生命即将告终的境况下,开始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一个和“一千零一”有关的故事。他说:“有这么多的故事要讲,太多了,这么多的生命、事件、奇迹、地方、谣传交织在一起,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件和尘世间常见的东西紧密地混杂在一起!”不过他必须加紧工作,要比山鲁佐德快。
《午夜之子(精装)》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富家少年阿达姆?阿齐兹,有个硕大的鼻子,他的朋友说:“你简直可以把你这个鼻子架在水上过河了。”这个长着大鼻子的医生,不是故事的主人公,却伴随着故事的始终。他的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孙也有一个大鼻子;这个也有大鼻子的外孙子就是这个讲故事的人。
他的故事,是关于一千零一个孩子的故事。这一千零一个孩子出生在1947年8月15日——印度独立日——的午夜前后。这一千零一个孩子或多或少具有某种魔力,有的相貌平平却能让人不顾一切爱上自己,有的天生就具有泰戈尔一样的诗才,有的漂亮得真能亮瞎别人的眼,有的能在水中随意变性,有的能够从地球上任何可以反射的表面自如进出,有的能随意使身体变大或者缩小,有的说话能对别人造成肉体的伤害,有的能吃金属……这些午夜出生的孩子,由大鼻子娃娃萨里姆组织,在他的大脑里进行过一次次的午夜聚会……这些带着魔力的午夜之子,“是这个时代的孩子”,“是历史播下的种子”,伴随着新生的国家,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走向了毁灭。
诞生在午夜整点、魔力强大的大鼻子萨里姆见证了这一悲剧。故事的结尾,身体面临分崩离析的大鼻子萨里姆,幽幽说道:“是的,他们会把我踩在脚底下,人群走过去,一个两个三个,一起有四亿五百零六个人,把我踩成了无声无息的尘埃,就像时候一到,他们也会踩在我的儿子(其实不是我生的)、以及我儿子的儿子(其实不是他生的)、还有我孙子的儿子(其实也不是他生的)身上,直到一千零一代,直到一千零一个午夜给予他们可怕的本事,一千零一个孩子死去,因为午夜之子既要成为他们的时代的主人又要成为其牺牲品,他们要摈弃隐私,被成千上万个群众的消灭一切的旋涡所吸收,他们既不能安宁地活着也不能平静地死去,这一切正是午夜之子的特权以及对他们的诅咒。”
红药水
博多——我们那位胖乎乎的博多——正在很动人地生着气。(她不识字,就像所有爱吃鱼的人那样,不喜欢其他比她见多识广的人。博多,身体健壮,乐呵呵的,她是我最后这段日子的安慰,不过也确实是条占着马槽的母狗a。)她想哄我离开书桌,“吃吧,哎,东西要坏掉了呢!”我不去睬她,还是伏在纸上。“什么狗屁东西这么宝贝,”博多问,她气得把右手先往上再往下再往上一劈,“要你这么写呀抹呀?”我回答说,既然我已经把有关我出生的细节抖出来了,既然这会儿那条开洞的床单已经隔在大夫和病人中间了,这一来就没有回头路了。博多鼻子里轻蔑地哼了一声,手腕啪的一声拍了拍额头。“好啊,饿去吧饿去吧,谁在乎两个子儿呀?”她鼻子里又更大声哼了一下收场……不过对她的态度我并不生气。她整天搅动一个不断沸腾的大桶,以此为生。今晚不知遇到了什么又辣又酸的事
情,弄得她一肚子气没处发。她腰围粗粗的,前臂上汗毛很重,她身体扭了几下,做了几个手势,随后便出去了。可怜的博多,她总是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也许连她的名字也一样,这不难理解,她小时候母亲就告诉她说,她这个名字是按照莲花女神的名字起的,不过乡下人一般都把莲花女神叫作“管牛粪的”。
四周又安静下来,我又转身伏在那几张有点儿姜黄气味的纸上,一心准备把昨天那个刚讲了一半的故事讲完,好有个交代——当年山鲁佐德一夜又一夜也把故事讲一半,她就是让山鲁亚尔国王急不可耐地想要知道故事下文,靠这个办法才活了下来!我这就马上开始:首先要说的是,我外公站在过道里等候时,心中的那些预感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在接下来的月份和年份里,他便处在那条巨大的——而且还未被玷污的——中间开洞的床单的影响之下,对此我只能说那就像是巫师的妖术一般厉害。“又要去呀?”阿达姆的母亲说,眼珠骨碌碌直转。“我跟你说,孩子啊,那个姑娘一身毛病,就是因为生活太舒服了。甜食吃得太多,宠坏了,因为没有母亲好好管教她。不过,去吧,去给那个不照面的病人看病吧,你母亲只是有点儿头痛,别的没有什么。”
你瞧,那几年当中,地主的女儿纳西姆·格哈尼感染上一系列怪里怪气的小毛病,每次都派船夫去请这位高个子的年轻大夫先生,这位大鼻子大夫的医术在山谷这一带变得非常有名。阿达姆·阿齐兹每星期都要到这个太阳光柱下有三个女摔跤手的卧室来,每一次他都获准透过床单上那个直径七英寸的窟窿看一看这位小姐身上不同的部位。她最初是胃痛,后来呢右脚踝有点扭伤了,接下来她左脚大脚趾上的指甲长到了肉里去,再后来呢她左边腿肚子下方有个割破的小口子。(“大夫先生,破伤风是会致命的呀,”地主说道,“绝不能让我的纳西姆因为身上划伤了把命送掉。”)她右膝僵硬,大夫只好通过那个窟窿进行推拿……过了一阵之后,毛病跳到上面去了,除了某些不便提到的部位之外,毛病扩散到她的上半身。她先是生了一种她父亲称之为烂手指的怪毛病,就是手上会一块块脱皮;后来
呢又是手腕无力,阿达姆给她开了钙片服用;接着又是便秘,他给她开了通便剂,因为根本不可能用灌肠的方式对她进行治疗。她既发烧,体温又偏低。碰到这样的情况,体温计便给她放在腋窝里,大夫总是嗯嗯呃呃地抱怨这种做法效果差。在她另一侧的腋窝里,有一回又生了一点儿癣,他用黄色的药粉给她敷上了——这要求他轻轻地却稳稳地将药粉敷上去,尽管他一动手就发现床单后面那个神秘的柔软身体抖动起来,而且还听到她情不自禁发出来的笑声,因为纳西姆·格哈尼是非常怕痒痒的。这样治疗过后,她生癣的地方不再痒了,可是纳西姆很快又有了一系列新的毛病。她夏天会贫血,冬天患支气管炎。(“她的气管最娇嫩不过了,”格哈尼解释说,“就像小笛子一样。”)在遥远的地方世界大战正打得如火如荼,而在这幢满是蜘蛛网的宅子里,阿齐兹大夫也在对他这位分成小片的病人身
上数不清的毛病发动一场总体战。这场战争从头到尾,纳西姆从来没有哪样毛病治疗过后复发过。“这只是说明,”格哈尼同他说,“你是个好大夫。你给她治好过后,毛病就断了根。不过,唉!”——他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苦苦思念故去的母亲,可怜的孩子,她身上难受。她这孩子太重感情了。”
这样,纳西姆的形象渐渐在阿齐兹大夫心中勾勒出来,那是他将他检查过的部位胡乱拼凑而成的。他心中老是出现这个分成了好多块的女人的幻象,还不仅仅是在梦中。他以自己的想象将那些不同的部位黏合到一块儿,她的影子随着他一起出诊,她还占据了他心灵中的重要位置,结果无论是他走路还是睡觉时,他的指尖上总还能感到她怕痒的肌肤柔润无比,还有她那对完美的小手腕,以及她美丽的脚踝;他鼻子里总能闻到她身上发出的熏衣草和昌贝丽花的香气;他耳朵里总是听到她那像小女孩似的嗓音和情不自禁的笑声;可是她没有脑袋,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她的脸。
他的母亲躺在床上,摊开四肢俯卧着。“来啊,来给我按一按,”她说,“我儿子当大夫,他的手指可以使老母亲身上不这么疼啊。按啊,按啊,我这孩子脸上那副模样就像一头呆鹅。”他用力捏她的肩膀。她咕哝着,肌肉抽搐着,接着又放松下来。“下面一点,”她说,“现在往上面一点,往右边一点,很好。我这聪明的儿子竟然还看不出格哈尼那个地主的花招吗,我的孩子这么机灵,可是他竟然猜不出那个姑娘怎么会一年到头老是生着这种那种无聊的毛病。听着,我的孩子,瞧瞧你脸上这个鼻子吧,那个格哈尼是想让他女儿把你钓到手呢,外国留学等等等等。我在铺子里干活,让陌生人的眼睛把我的衣服都剥光,结果是为了让你娶纳西姆做老婆!我当然没说错,要不然他干吗前后两次来看我们这个人家?”阿齐兹给他母亲推拿着。“噢天哪,住手,就因为我给你说了真话,也不必用这么大力气要我的命呀!”
到一九一八年时,阿达姆·阿齐兹已经盼着定期过湖到病人那里去了。如今他变得越来越急切,因为三年过去,地主和他的女儿显然愿意撤除某些障碍了。这天,还是头一回,格哈尼说道:“右胸有个肿块。那要不要紧,大夫?你看看,认真看看。”嗯,在那个窟窿底下,便是曲线玲珑、慑人心魄的……“我得摸一下。”阿齐兹说,声音都有点变了。格哈尼拍拍他的背脊,“摸吧,摸吧!”他嚷道,“你的手灵得很,一摸就好,嗯,大夫?”阿齐兹伸出手去……“对不起,有件事要问一下,小姐是不是在经期当中呢?”……女摔跤选手脸上神秘地微微一笑,格哈尼亲切地点点头:“对啊。老兄,别这么不好意思嘛。你现在是我们的家庭医生啦!”阿齐兹说:“那就不必担心了,等到经期过后,肿块就会消掉的。”……接下来一次呢,“大夫先生,她大腿后部肌肉拉伤了,疼得要命!”嗯,就在床单底下,出现了一个无比丰满的漂亮的臀部,阿达姆·阿齐兹看得眼花缭乱了……阿齐兹问:“我能不能……”格哈尼答应了,床单后面也顺从地应了一声;有人拉了腰带,睡裤从那美妙的隆起部位褪下,那部位妙不可言地从窟窿里鼓了出来。阿达姆·阿齐兹强迫自己以医生的心态……他伸出手去……摸了起来。他惊异地暗暗发誓说,他瞧见她的屁股害臊得发了红,不过却心甘情愿地由他摆布。
那天晚上,阿达姆想起发红的事情来。难道那条床单使窟窿的两边都着魔了吗?他满心兴奋,心中想象着这个脑袋不知是什么样子的。纳西姆在他的眼睛、体温计、听诊器和他手指的诊治下面红耳赤的神态,她心中也正努力试图勾画出他的模样来。自然她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她所能看到的只是他的两只手,其他什么东西也看不见……阿达姆心中忽然想入非非地希望,最好纳西姆·格哈尼能患上偏头痛的毛病或者擦破下巴(他还从没见过),这样他们就可以互相看到对方的面孔了。他明白这种感情与他的职业道德是完全不相容的,但是却没有去压制它。对此他没有什么好办法,这种感情不受外力的控制。总而言之,我外公爱上了那位小姐,他逐渐将那条中间开洞的床单看成是件具有魔力的神圣物品,因为他正是透过床单见到了原先填在他身上那个窟窿里的东西,他身上那个窟窿便是他把鼻子磕到一簇泥土上时并且受到老船夫塔伊侮辱时弄出来的。
在世界大战结束的那一天,终于等来了纳西姆的头痛病。我的家族史中满是这种历史的巧合,也许正是让这些巧合给弄糟了。
他几乎不敢朝床单窟窿里的面孔望过去,也许她长得奇丑无比,或许正因为如此才做出这样的安排来……他抬头一看。见到的是一张一点也不丑的温柔的脸蛋,在它的上面镶着两颗像宝石般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珠是棕色的,闪着金光,就像是老虎的眼睛。阿齐兹大夫这下子完全给俘虏了。纳西姆突然嚷了出来:“噢,大夫,天哪,瞧那个鼻子!”格哈尼生气地说:“女儿啊,别胡说……”可是病人跟大夫一起笑了起来,阿齐兹说道:“是啊,是啊,确实很有点特别,有人告诉我说有个王朝藏在里面呢……”他赶紧刹车,因为他几乎将“……就像鼻涕一样”也说出来。
这长长的三年里,瞎眼的格哈尼一直站在这条床单旁边,微微笑着,笑了又笑,笑了又笑,他这会儿又神秘地笑了起来,这样的笑容也映到了摔跤选手的嘴唇上。
……
中间开洞的床单的事情也流传出来。那几个女摔跤手显然不像她们表面上那样管得住自己的嘴巴。阿齐兹开始注意到人们对他指指点点的,女人常掩着嘴巴咯咯地笑……
“我已经决定在塔伊面前认输了。”他说。三个女摔跤手(两个举着床单,另一个守在门边上)赶紧竖起耳朵想听他要说什么,尽管她们耳朵里塞了棉花球。(“是我让父亲叫她们塞的,”纳西姆告诉他,“这一来这几个多嘴的家伙就没法嚼舌头了。”)纳西姆的眼睛从窟窿里往外看,睁得从来没有这样大过。
……几天前,他也是这样瞪大了眼睛,那天他在城里街上走,看到冬天末班汽车到了,车身上漆着些五颜六色的标语——在前面是“蒙真主许可”几个绿色的字,底色是红的;在车身后部蓝色背景上几个黄色的字是“感谢真主!”,还有几个放肆的紫红色的字“对不起,再见!”——他看见车上下来一个人,尽管那人脸上全是皱纹,眼睛下部全是黑圈,他还是认出来了,来人是伊尔瑟·卢宾……
最近,地主格哈尼就让他跟三个耳朵里塞棉花的保镖一起待在房里,“交谈几句,大夫和病人之间只会越来越推心置腹。我现在明白这一点了,阿齐兹先生——请原谅我从前老在一边打扰。”最近,纳西姆的话也越来越多了:“你这是什么话呀?你是个男子汉呢还是个老鼠?就因为一个臭得要命的船夫要离开老家?”……
“奥斯卡死了,”伊尔瑟坐在他母亲的座位上,一边啜着酸橙汁,一边告诉他,“死得像是在演喜剧。他去跟士兵讲话,叫他们不要当炮灰,这个傻瓜真以为当兵的会放下武器散掉。我们从窗户里面看着他,我暗暗祈祷他们不要把他踩死。这一团人那时已经学会了齐步走,你没法认出他们来。就在他走到检阅场对面的街角时,他绊到自己鞋带上,跌倒在街心当中。参谋的汽车撞上了他,他死了。他鞋带老是系不好,这个笨蛋!”……
“好吧,”纳西姆让了步,“那么,你可以有机会找个好工作了。阿格拉大学,那学校很有名啊,别以为我不懂,大学里的大夫!……很好听啊!要是你去那儿,那就是两码事了。”窟窿里的眼睫毛垂了下来。“自然,我是会想你的……”
“我在恋爱,”阿达姆·阿齐兹告诉伊尔瑟·卢宾,过了一会儿又说,“……因此我只是透过床单上的窟窿里看见她,每次身上一个部位。我发誓,她的屁股羞得发了红。”说到这里钻石般晶莹的泪珠凝结在她的睫毛上……“就是他这样的人给无政府主义带来了坏名声。”
“他们一定在这里空气中放了些什么东西。”伊尔瑟说。
“纳西姆,我找了个工作。”阿达姆兴奋地说。“今天来信了,从一九一九年四月开始。你父亲说他可以替我把房子和宝石店盘出去。”
“好极啦!”纳西姆噘着嘴说,“那么我现在只好另找一位大夫了,也许还得去找那个啥都不懂的老太婆吧!”
“原本应该我家里人来的,”阿齐兹大夫说,“因为我父母双亡,现在我只好自己来了。我还是来了,格哈尼先生,第一回不是您找我来,我不是来看病的。”
“好小伙子!”格哈尼拍拍阿达姆的背脊说。“自然你必须得娶她,我要给她最好的嫁妆!开销多大都没问题!婚礼要是全年当中最豪华的。噢,这是肯定的,当然!”
“我走了不能把你撇下。”阿齐兹对纳西姆说。格哈尼说:“不要再来这样的表演!再也不需要床单这个蠢玩意儿了!你们这几个,把床单放下来,现在是年轻的情人了!”
“终于等到了,”阿达姆·阿齐兹说,“我终于瞧见你整个人了。可是我得走了,我得出诊……有个老朋友住在我那儿,是德国来的一位好朋友。我得去告诉她,她一定会为我们俩高兴的。”
……
★鲁西迪的作品使我们在绝望的境地产生勇气,其诗意能够承受任何残酷的东西。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君特·格拉斯
★自从鲁西迪的《午夜之子》在当时(一九八一年)唤起一致的欣赏后,盎格鲁-撒克逊文学界无人反对他是当今有天分的小说家之一。
——法国作家 米兰·昆德拉
★我们选择《午夜之子》,因为这部小说能改变我们理解这个瞬息万变世界的方式,对我们很有帮助,读起来倍感亲切。
——“特别布克奖”评委会 比尔·韦布
★自从阅读过《百年孤独》以来,还从来没其他小说像它(《午夜之子》)这样令人惊叹。
——《泰晤士报》
★这一代人英语世界出版的重要的书籍之一。
——《纽约书评》
★印度对英语小说新出色的贡献。
——《伦敦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