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学的循环”,在逻辑上似有矛盾处,但实情确如此。套用中国的说法,当阅读者功力愈高,境界越深(这需长时期累积作品之经验),他在处理某一个体作品时,背后肩负的精神力便愈强,这能力不止是训诂字辞方面的,而是深入字辞背后隐藏的义理。整体通过部分得以定义,相应的,部分连上整体才可能被理解。
狄尔泰(Dilthey)则提出,诠释学的思维,更应伸至“作品一读者”关系形成前的那个经验世界。一切艺术或文学作品,都是活生生的经验之具体化。因此,在人文科学内的理解,便不是一个数学问题,而是一个精神去把握另一个精神的过程,一个人在他人之中重新发现他自己。杰出的文艺作品,并不在于表现作者,而在于表现人类共有的生命本身,它揭示出某一个社会及某一段历史的实在,而读者在另一个社会及历史之中,以他的生命经验,去呼应作者的生命。因此,文艺的诠释行为,有相当大的客观精神,因为双方都需回到共同的生命实体之中。
海德格尔将以上的理论彻底向前推进,他认为一部伟大的作品,并非某一个体生命的客观化展现而已,简直就是对存在的揭示,如一向神敞开的窗户,读者展阅,就如接收着一种赐予。对于这一类作品的诠释,假若它是一部古代的经典,诠释者之努力,并非将古人当做一种生活的典型模式,而是重新恢复对原来事件的揭示。试图深入到累积着误解的表层之内,擦拭它,令原来的光泽又闪亮如前,并进入说出和未说出的东西之核心,沿着作品,接近那创造的冥漠之边缘,与其说,诠释者在说着作品已思考或已说过的事物,不如说他正沿作品之思路,说出作品应然说但还未说出的,那“当代的”话语。海德格尔的诠释学,着重作品中向未来开放的内涵。更进一步说,他直认为:人的一生,都是处于“诠释学的关系中”,我们的每一刻之思维、意念,不外是对过去(曾经)的记忆叩问,赋予新的意义,并将这意义带向未来。但可能更多更大的记忆,因为永不曾被叩问(被诠释),它们便永远像不曾出现过般消逝了,凡是能向未来启示的,值得我们一再回忆的,它才有了真实的“曾经”存在。若依这角度看,一切的文本、艺术作品,便因为可向未来启示,才有着真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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