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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律翻译新探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40478020
  • 作      者:
    (美)苏珊·沙切维奇(Susan Sarcevic)著
  • 出 版 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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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珊·沙切维奇(Susan Sarcevid),是克罗地亚高等学府里耶卡大学(Rijeka Universily)法律系教授,一位活跃于西方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知名学者,拥有美国和克罗地亚双重国籍,兼具法学与翻译学的教育及研究经历,主要致力于法律翻译研究与法律词典编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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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翻译新探》被国际学者视作“迄今为止*为全面的法律翻译专著”。其目的在于通过介绍法律翻译的基本知识提升法律译者的能力,使得他们能够提升跨学科的素养,从而能够在实践中做出精准可靠、效果良好的法律译文。
  为了阐明法院如何解释和适用多语种法律文本,《法律翻译新探》尽可能提供案例以做参考。
  《法律翻译新探》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理论,另一部分是实践。第1部分(第1章至第四章)试图为法律文本翻译提供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第五章至第八章)展示译者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语言实现想要的法律效果。《法律翻译新探》所举之例,包括加拿大、瑞士和比利时的多语种立法、国际法律中的多语条约、公约以及欧盟法律。部分节选内容亦来自比利时上诉法院和卢森堡欧洲法院的多语种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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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律翻译新探》:
  作准及其时间因素
  罗森对作准译本的批评引起了人们对作准程序中非常规做法的关注,这些做法往往与所有平行文本均体现谈判各方的真实意图这一预设前提背道而驰。如第四章2.3所示,时间是影响作准程序的关键因素。从法律角度来讲,要使一个文本具有效力,其先决条件应为“条约的执行方首先要通过该文本”。反之,罗森认为“无论该文本在政治或者精神上具有何种重要性,将该文本指定为作准文本这一行为本身将没有任何意义”(1983:782)。然而,实际上,由于技术或时间的问题,要在条约正式通过前及时完成一个甚至多个翻译文本是不可能的。即便如此,无论各个文本是否经过谈判代表审核并通过,同等采纳在语言条款里引用的所有文本,并声明它们具有同等效力已经成为惯例。毋庸置疑,中文版本引起的问题通常是最多的。就《消除种族歧视公约》而言,其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版本都是在1965年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公约草案之前准备好的,而其中文版本则直到1966年2月7日才完成,但其在该公约通过之日也获得了正式批准(Tabory1980:96)。
  为了修正这一缺陷,条约的制定者现在开始坚称正式的作准程序不应是宣布其通过这一行为,而应是以签字或其他由各方一致同意的方式来宣布其作准。为此,《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0条已做出相关规定。然而,这一改变却证实了罗森的担忧:同等效力原则的效力已所剩无几(Rosenne1983:782)。一个鲜明的例子(Verzijl1973:198)则是《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该公约于1944年l2月7日获得通过。当时,仍空缺的法语及西班牙语译本预计会在签字前翻译完成。因此,该公约的结束条款中订明“该公约由英语、法语及西班牙语起草,以上所有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均可用于签认”。后来,译文不但没有在签字前完成,而且直到该公约开始生效,这些译文也仍然没有完成。事实上,该公约的非官方译文已经被使用了24年之久。直到1968年9月24日,公约的缔约国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OCAO会议才正式通过并签署了关于该公约三语作准文本协议(Hilf1973:41)。显然,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签署生效后所起的作用并不大。联合国的官方文件记录显示,一次会议上,某代表咨询1972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作准中文文本的翻译情况时,会议的法律顾问回答说“已将准备中文译本的工作安排到后期,待协议正本递交联合国总部存档后再进行”。他解释道,之所以要按照这样的程序是出于财政考虑。由于当时中国并没有参加该大会,而“要专门派一名中国译员和誊写员到曰内瓦准备中文译本,所需的花费实在太高昂了”(联合国官方记录1972者进行创造。但必须提醒译者的是:译者切勿尝试将协议中宽泛或者模棱两可的观点清晰化,以防打破其本身微妙的平衡,误解缔约方的意图。
  由于每个作准文本都被认为是经协议各方同意,并表达各方真实意图的文本,国际律师最担心的是译者尝试在译文中把原文中特意宽泛处理,模糊处理甚至特意模棱两可的条款清晰化(Rosenne1983:783)。这种担心不是空穴来风,罗森认为,那些并不是通过“谈判得来”的作准文本会威胁单一文本的统一性,使法官更难确定缔约方的真实意图。罗森尤其反对那些属于“技术结果”的作准译文,它们通常由一个完全独立于缔约各方运作的国际秘书处提供(1954:384)。每增加一种作准文本译文,所有文本中具有相同意义的部分反映原协议文件真实意图的可能性就会降低。罗森意识到了这一潜在的危险,因此,他批判同等效力原则,倡导法官严格区分“协议性的语言版本”及那些“通过某些翻译服务部门(不管其翻译能力多强)机械翻译出来的”文本(197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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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翻译理论和法律翻译
1.填补翻译研究的空白
2.翻译的文本类型学
3.法律文本为什么特殊?
4.法律翻译
5.法律翻译与普通翻译理论
6.法律翻译的地位

第二章 法律翻译史
1.直译与意译
2.查士丁尼的指令:严格的直译
3.中世纪法律字面意义的保留
4.拉丁语统治地位的逐渐解体
5.不可避免地向直译转变
6.向译入语不断让步
7.字面意义与内在意义:瑞士的讨论
8.加拿大的语言平等权利
9.比利时经验

第三章 法律翻译:法律机制内的交际行为
1.从转码过程到交际行为的转变
2.法律解释学
3.法律翻译的目标
4.行动中的多语主义:通过调和来解释
5.现代翻译理论中接受者的角色

第四章 法律翻译者的角色变化
1.向文本制作者转变
2.单一文件的统一意图
3.将译者纳入立法过程
4.文本制作、翻译及共同起草
5.独特的交际过程
6.文本制作中集中制的重要性
7.法律译者的解放
8.法律翻译:摆脱约束,发挥创造性

第五章 译者应该了解的法律文本知识
1.法律翻译概要
2.机构文本起草指南
3.判决书的结构
4.立法文本的结构
5.条约的结构
6.法律文本中语言的主要作用
7.法条的基本要素
8.法律命令和要求
9.许可和授权
10.禁止
11.无条件的命令、许可、授权和禁止
12.事实情况的命题内容
13.法定定义的作用

第六章 法律翻译中的创造性
1.发挥语言的创造性
2.句法和思考过程
3.要素的排列
4.条件旬的变体
5.否定的使用
6.非人称的使用
7.标点符号
8.加拿大的共同起草实验
9.多样性:多少为多?

第七章 多边文件的翻译
1.译者面临的其他制约
2.多语制的出现
3.文本解释及同等效力原则
4.条约的翻译及其特殊性
5.多语起草实验
6.接受过程对翻译策略的影响
7.建立司法控制的尝试
8.欧盟的司法控制
9.欧盟文件中的翻译创造性
10.展望多语多边文件的翻译

第八章 法律翻译中的术语问题
1.法律翻译不等于转码
2.指称系统
3.术语不一致
4.自然对等词VS.语言学对等词
5.寻找对等词
6.测量对等程度
7.确定法律概念的特征
8.建立可接受性标准
9.补偿术语不一致
10.等效对等词
11.法律术语的发展过程
12.法律术语的标准化

第九章 法律翻译的前景
1.多语制和作准译文的可靠性
2.遵循加拿大的模式?
3.操控指称系统
4.国际法中的多语现象
5.“其他”语言版本的翻译

人名英汉对照表
参考文献
译后记
法律翻译功能观解读:苏珊·沙切维奇教授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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