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作家茨威格具代表性的作品: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哪怕我已经死在床上,假如你呼唤我,我就会立即获得一种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愿你像阿喀琉斯一样有坚硬的盔甲,也有温柔的软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高尔基评价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那天清晨,在山里度过了三天闲适假期的著名小说家R先生回到了维也纳。他在车站买了一份报纸,刚刚瞥了一眼报上的日期,就突然间记起今天正是他的生日。想到已经四十一岁的年纪,他没感觉到高兴,但是也没觉得很难过。他漫不经心地翻了一会儿报纸,便叫了一辆小汽车回到了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外出期间曾有两个客人来访,还有几个电话,随后便把整理好的信件放在托盘里交给他。他随便翻了翻,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把信拆开,其中有一封信的字迹很陌生,信又很厚,他就把它先搁一边。这时仆人将茶端过来,于是他就舒舒服服地往安乐椅上一靠,再次翻了翻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拿起方才搁下的那封信。这封信有二十多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字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还不如说是一份草稿。他不由自主地再次捏了捏信封,看看是否有什么附件没有拿出来,但是信封里是空的。无论是信封上还是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签名。真是奇怪,他心里想着,又把信捏在了手里。
“你,从未认出过我的你!”信的开头写了这样一句话,作为称呼,也作为标题。他的目光十分诧异地停了下来:这个“你”指的是他,还是一位臆想中的人呢?这念头激起了他的好奇心,开始继续往下看:
“昨天,我的孩子死了,为挽救他幼小稚嫩的生命,我同死神搏斗了整整三天三夜。可怜的孩子得了流感,身子烧得滚烫,我在他床边守了四十个小时。我在他烧得灼热的额头上敷上冷毛巾,白天黑夜都握着他不断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终于垮了。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直到再也抬不起来,不知不觉合上了。我坐在硬椅子上睡了有三四个小时,而就在这期间,死神带走了他。”“此刻,这个惹人怜爱的可怜孩子,就躺在那儿,躺在他自己的小床上,就和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睛,他那聪明的黑眼睛合上了,双手也交叉着放在白衬衫上。床的四个角上高高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望一眼,也不敢挪动一下身体,因为烛光稍一晃动,就会在他的脸上和紧闭的嘴上留下暗影,看上去仿佛他的面颊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还会再醒过来,仍用他清脆的嗓音对我说活泼稚气的话。但是我知道,他已经死了,我不愿意再往他那边看,以免让自己再一次心存希望,又再一次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却对我一无所知。此刻你还什么都感觉不到,可能正在哪儿寻欢作乐,游戏人生。我现在只有你,你从未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拿了第五支蜡烛放在这里的桌子上,而我就在这张桌上给你写信。我怎么能孤零零地一个人守着我那死去的孩子而不倾诉我的衷肠呢?在这可怕的时刻,不对你诉说,那我该去对谁诉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无法跟你完全解释清楚,也许你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现在头痛欲裂,太阳穴像有槌子在敲打似的不停抽搐,四肢酸痛无力。我想我是发烧了,说不定也染上了流感,现在流感正挨家挨户地在蔓延。果真如此倒好了,我便可以跟我的孩子一起去了,也省得自己来了结自己的残生。有时我两眼发黑,也许这封信我都无法写完了,但是我要振作起全部精神,来向你诉说一次,只诉说这么一次。你啊,我亲爱的,从未认出过我的你啊。”“我想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人生,我的一生一直都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此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此刻,我的四肢正忽冷忽热颤抖不已,如果这病魔真的终结我的生命——你再也不必答复我的问题,这时我才会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我就会把这封信撕掉,像过去一样把它埋在心里,继续保持沉默。但是如果你手里拿到了这封信,那么你就知道,那是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一生,诉说她那属于你的一生。从她开始懂事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你不必为我的话感到害怕,一个死人已经别无所求了,她不需要爱情,也不需要怜悯和安慰。我只求你这一件事,那就是请你相信我这颗痛苦的心向你诉说的一切。请你相信我说的一切,我只求你这一件事,一个人是不会在其独生子死去的时刻说谎的。”
“我要向你诉说我的整个一生,我的一生的确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杂乱无章,悲伤又抑郁,我从来都不愿再去回忆那段岁月。那段人生就像一个蒙着灰尘、结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堆满了尘封已久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把它们忘却了。你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现在你住的那幢房子里。现在就在这幢房子里,你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丝气息。我也住在那层楼上,正好在你对门。你一定已经记不得我们了,记不得那个清贫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丈夫生前在财政部门当会计)和那个尚未发育完全的瘦弱女儿,我们深居简出,很少与人交往,潦倒地过着小市民的穷酸生活。或许你从未听到过我们的名字,因为我们房间的门上没有挂名牌。没有人来看望我们,也没有人来打听我们。何况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肯定什么也不知道。可是我呢,啊,我至今都清清楚楚地记得每一件事,第一次听别人说起你,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瞬间,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仿佛是刚刚发生的事。我怎么可能忘记呢?因为对我来说我的人生从那时才开始啊。请耐心一点儿,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来诉说这一切,我求你,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厌倦啊!”
“在你搬进我们这幢房子之前,你屋子里住的那家人丑恶凶狠,又爱吵架。他们自己穷困潦倒,但却最憎恨邻居的贫穷,他们憎恨我们,因为我们不愿跟他们一样染上那种破落无产阶级的粗野行为。这家的丈夫是个酒鬼,常打老婆,我们常常半夜里被摔椅子、砸盘子的响音吵醒。有一次,他老婆被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地逃到楼梯间,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丈夫跟在她后面大喊大叫,直到大家都从屋里出来,威胁他要报警,他才作罢。我母亲从一开始就避免和这家人有任何来往,也不许我跟他们的孩子说话。为此,他们一有机会就对我进行报复。要是在街上碰见我,他们就跟在我后边说脏话,有一回还用坚硬的雪球将我额头砸出了血。整橦房子的人都本能地讨厌这家人。突然有一天,那个男人出事了,我记得是那个男人偷东西被逮着了,那个女人只好收拾起她那点儿零碎的家当搬走了,这下我们大家全都松了口气。出租房间的条子在楼门口贴了几天后被揭掉了,消息很快从房管员那儿传来,说是有一位作家,一位文静的单身先生租了这套住宅。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这套房间给原来那户人家弄得脏乱不堪。几天之后,油漆工、粉刷工、清洁工,裱糊匠都来收拾房间了,他们锤锤打打,又拖地,又刮墙,但我母亲对此倒是挺满意,她说:‘又脏又乱的对门终于搬走了。’你搬来的时候我还并没有见到你,全部搬家工作都由你的仆人负责,一个个子矮小、神情严肃、头发灰白的男仆。他声音不高却居高临下、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一切。他给我们大家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首先因为在我们住的那幢郊区的房子里,有人雇佣一位管事的仆人是件十分新奇的事;其次因为他对所有,和他们称兄道北地闲聊人都彬彬有礼,但并不因此把自己降格等同于一般的普通仆人。从第一天起他就视我母亲为一位有身份的太太,恭恭敬敬地与她打招呼,甚至对我这个小丫头,也总是亲切又严肃。他一提到你的名字,总是带着某种崇敬,一种特别的敬意——别人马上就看出,他和你的关系远远超出了普通主仆的关系。我是多么喜欢他啊,这个善良的老约翰,虽然我是那么忌妒他可以始终待在你身边侍候你。”
“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亲爱的,把所有这些琐碎的近乎可笑的事情都告诉你,就是想让你了解,从一开始你就像有魔力一样俘获了我这个腼腆胆怯的孩子的心。在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的身上就笼罩上了光环,一道富有、独特和神秘的光环——我们所有住在郊区这幢楼里的人(这些生活圈狭小,对自己家门前发生的一切新鲜事总是十分好奇的人),都在焦灼地期盼着你搬进来。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看到楼前停着搬家具的车,我对你的好奇心越发强烈了。大部分家具,尤其是笨重的大件家具,搬运工都已经抬到楼上去了,还有一些零星小件正在往上拿。我站在门口,惊奇地望着这一切,因为你所有的东西都那样新奇别致,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我看到了印度的神像、意大利的雕塑,色彩鲜艳的巨幅绘画。最后是书,我从来没有想到书会有那么多,会那么好看。这些书都堆在门口,仆人把它们一本本拿起来,再用掸子仔细掸掉上面的灰尘。我满怀好奇地走到越堆越高的书前,轻手轻脚围着它们走来走去。你的仆人并没有撵我走,但也没有鼓励我待在那里,所以我一本书也不敢碰,尽管我很想摸一摸有些书的软皮封面。我只好怯生生地从旁边看看书名:有法文书、英文书,还有些书究竟是什么语言写的,我也不认识。要不是母亲把我叫进去了,我想我真可能会傻看上几个小时的。”
……
◎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 001
◎ 情感的迷惘 / 055
◎ 心的沦亡 / 157
◎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 199
他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我相信,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
——高尔基
也许从埃拉斯姆斯的时候起直到现在,没有一个作家像茨威格这样遐迩闻名。
——托马斯•曼
我享受您的大作……您对妖魔般人物的心灵生活的深入发掘。我极为欣赏您精巧优美的语言,它表达的思想极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