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丝·特维斯
切特·莫兰在蒙大拿州的罗根市长大。那个年代,孩子们已经很少患有小儿麻痹症,但在罗根市,这仍然是一种常见病。切特·莫兰不到两岁就患了病,虽然病情得到了治愈,但他的右臀一直不能和髋臼完全咬合。母亲总觉得他活不了多久。
十四岁时,切特开始学习骑野马,以此向母亲证明他的能力。马会突然跃起,一次又一次地踢他,压在他身上。切特自己总结了一套理论:马匹们之所以会乱踢或被惊退,不是因为天性残暴,而是因为上百万年的进化让它们发展出了快速移动的本能,否则它们只会变成狮子的盘中物。
切特给父亲说了自己的发现,父亲只回答,“你的意思还是因为它们天性如此。”
他无法解释清楚,但觉得父亲的看法是错的。在他看来,两者是有区别的,人们所谓的“野蛮天性”和他自己亲身从马匹身上体验到的感受完全不同。
切特身形瘦小却结实,但对他来说,患疾的臀部使得上下马匹成为一个不小的挑战。十八岁之前,他的右膝、右脚和左股骨相继出了问题。父亲开车带他去大瀑布市的医院,医生给他正常的那条腿安上了钢板,从臀部一直延伸到膝盖。从那时起,他走路的方式就像是一个总在回头问自己问题的人。
他的母亲有着四分之三的夏安族血统,父亲是个顽固的爱尔兰人,切特遗传了母亲的身形。他的父母对儿子们的成长有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却不知道要如何去实现。切特的哥哥去参军,穿着制服的身材纤长帅气,切特目送着哥哥踏上了向东的旅程。切特不禁怀疑,为什么上帝和命运这么偏爱他的哥哥?为什么机会如此不公?
二十岁,切特离家北上。整个冬天,他在勒阿弗尔外的一家农场帮忙喂养奶牛。这家人平常在城里居住,孩子也已经上学了。道路没被大雪覆盖的时候,切特就会开车去最近的邻居家玩几局扑克。不过大多数时候,大雪让他只能独自一人在家。他有很多食物可以吃,电视的信号也很好。他还有很多女性杂志,他对这些杂志的了解远远要比他对真正女性的了解要多。二十一岁生日那天,他穿着长睡裤、两件法兰绒衬衫和冬天的厚外套,在炉子上温着一碗汤。那个冬天,他突然为自己担心了起来,如果再这么孤身一人下去,总会发生什么危险。
春天,他在比灵斯找到一份新工作。办公室里提供咖啡,他可以和其他友好的秘书们聊一聊竞技和体育新闻。他们很喜欢切特,提出让他去芝加哥的总部工作。他回到租的房间,拖着僵硬的臀部来回踱步。他想好了,如果要天天坐办公室的话,不出三年他就只能在轮椅上度日。于是他辞职,整个夏天做着捆干草的工作,收入甚微。只要他迈步的方式不对,臀部的疼痛就几乎要将他吞噬。
到了冬天,他在临近北达科塔州边界的格伦代夫又找到一份喂养动物的工作。他考虑不再往北走,而是转而向东,那里可能不会频繁下雪。他住在谷仓的一个隔间里,只有电视、沙发、炉子和冰柜。他需要乘着雪橇去喂牛。他新买了几本杂志,却不认识里面的女孩。他在电视上看电影《警戒双雄》和当地新闻。晚上,他能听到马在马厩里的动静。但他完全误判了天气,这里十月就迎来了大雪。靠着母亲寄来的包裹和信件,他坚持到了圣诞节。但到了来年一月,他又开始担心起自己的状况。这次的担心不是毫无来由的,而是开始于脊椎周围传来的刺痛感,让他愈发焦躁不安。
农场主留给他一辆配有暖炉的卡车。一天傍晚,他暖好车,冒着大雪开向城里。咖啡厅还开着,但他并不饿。加油站闪着温暖的蓝光,但卡车的油箱早已加满。他在城里并不认识扑克玩家,不知做什么来打发时间,只好开下主路,绕着城区漫无目的地驾驶,然后正好路过一所学校。学校侧门亮着灯,人们在停车场停好车,从侧门走进去。他开始减速,把车停到路边,观察那些人。他一只手抚摸着方向盘,手指拽着破旧针织方向盘套上的线头,才终于下定决心走下车。他立起衣领来抵御寒风,跟着人群一起走进了学校。
只有一间教室亮着灯,他跟随的那些人在明显太小的书桌前坐好,互相打招呼,似乎都已互相熟识。墙上摆满了纸质建筑标识和照片,黑板顶端凌乱地写着圆体的字母表。在座大多数都是切特父母的年纪,只不过面容更为放松。他们穿着薄薄的鞋子和干净的外套,看上去更像城里人。他走向教室后排,找到一个座位。他没有脱掉厚重的羊皮牛仔外套,还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靴子,确保没有在教室里留下污渍的痕迹。
“我们本该找一间高中教室,”一名男士说道。
一位女士走上讲台,从公文包里拿出几张纸。确切地说,她更像是一个小女孩。她有着浅色的卷发,穿着灰色的羊毛裙和蓝色毛衣,眼镜上镶着金边。她很瘦,看上去疲惫而紧张。大家安静下来,等她开口。
“我从来没教过书,”她说,“我不知道要怎样开头,你们愿意做个自我介绍吗?”
灰色头发的女人说:“我们彼此都认识。”
“但她不认识我们,”另一名女士表示反对。
“你们可以先说说自己对学校法律的了解,”年轻老师说。
坐在学生书桌前的这些成年人互相看着对方。“我们几乎什么都不知道,”有人说。
“所以我们才来这里。”
女孩看上去很无助,她迟疑了几秒,转身面向黑板,羊毛裙衬出她的曲线。她写下了“成人教育302”和她的名字“贝丝·特维斯”。在写“丝”和“特”两个字时,粉笔在黑板上勾出了咯吱的响声,让学生们吓了一跳。
“如果你把粉笔拿直,”一位年长的女人说,“拇指抵着侧边,就不会发出这种声音了。”
贝丝·特维斯脸红了一下,马上照做,然后开始讲起州立法律和联邦法律在公立学校系统的应用。切特从书桌里找到一根铅笔,用那位女士所说的方式拿着。他心想,为什么自己上学的时候没人说过粉笔是这样用的。
学生们开始记笔记,他坐在后排认真地听讲。贝丝·特维斯好像是个律师。切特的爸爸总拿律师开玩笑,但他从没说过有女律师的存在。教室里来上课的大多都是老师,提的问题与学生和家长的权利有关,切特从没思考过这些问题,他不知道学生也有自己的权利。他的母亲在圣泽维尔的一所教会学校长大,那里的印第安学生会因为不说英语而挨揍,有时甚至会无缘无故地挨打。他相对更幸运,只有一个英语老师用字典打过他的头,还有一个数学老师在他书桌上敲碎了一把戒尺。但总的来说,老师们很少找他的麻烦。
贝丝·特维斯有一次似乎要向他提问,不过另一个老师举手回答,让他逃过一劫。
课程在九点钟结束,老师们对特维斯小姐表示了感谢,说她教得不错。他们互相讨论着一会要去哪里喝点啤酒。切特觉得应该留下来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所以仍然坐在书桌前。坐了太久,他开始感觉到髋部的僵硬。
特维斯小姐收拾好了她的公文包,红色的羽绒外套让她看上去像一只气球。“你要留下来吗?”她问。
“不,女士,”他从书桌后面挪身站了起来。
“你注册了这门课程吗?”
“没有,女士。我只是看到人们往里走。”
“你对学校法律感兴趣吗?”
他想了想要怎样回答,“今晚我才开始有兴趣。”
她看了看手上金色的细长手表。“附近有可以吃饭的地方吗?”她问道,“我今晚得开车回米苏拉。”
这里是蒙大拿州和北达科塔州的边界,沿着州际公路向西是比林斯、波兹曼,然后是他长大的罗根市,再往西过几座山才是米苏拉,那里几乎要到达爱达荷州的边界。“那得开好久的车啊,”他说。
她摇了摇头,不是表达不同意,而是有点惊讶。“我还没有完成法学院的学业,就接下了这份工作,”她说,“我只是需要一份工作,因为我怕来不及交上学生贷款。我根本不知道格伦代夫在什么地方。这里字面上看上去和贝尔德莱德很像,贝尔德莱德离米苏拉不远。我一定是把这两个地方搞混了。没想到我得到了一份正式工作,他们之所以同意我的申请,一定是觉得好笑。我要花九个半小时才能到这里,现在我得再开九个半小时的车回去,因为我明天一早还有工作要做。我这一辈子中没做过比这更蠢的事情了。”
“我可以带你去咖啡厅,”他说。
她的表情像是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害怕,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她说。
在停车场的时候,他有些担心自己的走路姿势,但她似乎没把这放在心上。她坐进了她的黄色达桑车,跟着他的卡车开向主路边的那家咖啡厅。他觉得她自己也能找到这家店,但他只是想多和她待一会。两人走进咖啡厅,在卡座里面对面坐下。她点了咖啡、火鸡三明治和布朗尼圣代,要求服务员一次上齐。他什么也不想吃。贝丝·特维斯摘下眼镜放在桌上,揉了揉眼睛。
“你在这里长大吗?”她问,“你认识那些老师吗?”
“不,女士。”
她重新带好眼镜。“我只有二十五岁,”她说,“别叫我女士。”
他没有说话。她比他大三岁。在顶灯的照射下,她的头发呈现出蜂蜜的颜色。她没有戴戒指。
“你刚刚告诉我你为什么来上课了吗?”她问。
“我只是看见大家走进去。”
她盯着他,似乎又在考虑他会不会带来危险。不过餐厅里很明亮,他也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无害一点。他知道自己不会带来任何危险,和别人相处让他不再觉得悲伤和不安。
“我让自己出丑了吗?”她问。
“没有。”
“你会继续来上课吗?”
“下次上课是什么时候?”
“周四,”她回答,“每周二和每周四上课,一共九周。哎。”她又用手蒙住眼睛。“我到底在做什么?”
他试着思考应该如何帮助她。他必须回去照顾那些奶牛,开车去米苏拉接她不太可能实现。米苏拉太远了,而且他们还得开车回来。
“我没有注册这门课,”他终于说。
她耸了耸肩,“又没有人会来检查。”
食物送了上来,她先拿起三明治。
“我甚至都不了解学校法律,”她说,“每次上课前,我都得自学一遍。”她擦了擦粘在下巴上的芥末酱。“你在哪儿工作?”
“在城外的海登牧场喂奶牛,这只是份冬天的工作。”
“你想吃另一半三明治吗?”
他摇了摇头。她把盘子推到一边,尝了一口已经开始融化的圣代。
“如果你可以多待一会,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他说。
“看什么?”
“牧场,”他回答,“还有奶牛。”
“我必须回去,明早还要工作。”
“好吧,”他说。
她看了看表,“天啊,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她很快吃了几口圣代,喝掉了咖啡,“我该走了。”
他看着黄色达桑车的尾灯逐渐消失在黑暗中,然后自己反方向开车回家。周四离周二并不远,而且过了今晚就是周三了。他突然觉到一阵饿意,坐在她对面时,他一直不觉得饿。他真希望自己刚刚接受了那半份三明治,但他实在是太害羞了。
周四晚上,他比其他人到的都早,坐在卡车里观察。一个老师拿着钥匙打开了侧门,打开了教室的灯。随着大部分学生走进教室,切特继续坐在了后排的位置。贝丝·特维斯走进来时脸上带着倦意,她照旧脱掉外套,从公文包中拿出一叠纸。她今天穿着高领绿色毛衣、牛仔裤和黑色雪地靴。她走下来分发讲义,对他点点头。她穿牛仔裤也很好看。讲义的顶部写着:“影响学校法律的重要高级法院决定”。
他坐在教室后面看着举手回答的人,试图想象他以前的老师也坐在这里的情景,但却想象不出来。一个和切特年纪差不多的男士举手问了问涨薪的问题,但贝丝·特维斯回答说自己不是劳工组织者,让他去咨询一下工会。教室里年长的女人笑了起来,调侃他是在做白日梦。九点钟,课程准时结束,其他人一起去喝啤酒,教室里依旧只剩下他和贝丝·特维斯。
“我得锁门了,”她说。
他花了48小时假设他们会一起去吃晚饭,但现在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实现。他从来没有约女生去过任何地方。高中时,有女生会同情他,但他从来没有利用过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害羞,也可能是因为他的自尊心太强了。他尴尬地站了一会儿。
“你打算去咖啡厅吗?”他终于问道。
“我可能只能待五分钟。”
在咖啡厅,她要求服务员上速度最快的餐。服务员给她端上了面包配汤,打包了咖啡,账单也一并拿了上来。
服务员走后,她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切特·莫兰。”
她点点头,好像他说出了一个正确答案。“你知道这里有谁可以教这门课吗?”
“我不认识什么人。”
“我能问问你的腿怎么了吗?”
他有点惊讶,却愿意回答她问的任何问题。他告诉了她最简单的答案:小儿麻痹、骑马、骨折。
“那你现在还骑马吗?”
他说,要不是骑马,他现在可能就会在轮椅上或是疯人院里了。
她点了点头,仿佛这也是正确的答案,然后看向窗外昏暗的街道。“我很担心自己读完法学院,只能找到一份卖鞋的工作,”她说,“抱歉一直提起这个,我脑子里想的全是回家的那段路。”
那个周末是他有史以来经历的最难熬的周末。他喂好奶牛,打扫干净牧场。他不停给马匹刷洗毛发,直到感觉马匹们盯着他,好奇他的目的。
他回房间坐在沙发上,来回切换几次频道后关掉了电视。他在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去献殷勤。她比他大,是个律师,几乎住在州的另一边,她唯一在意的只是回家的距离。他觉得胸腔涌起一阵奇怪的感觉,但和他以前常有的那种不安感截然不同。
周二,他没有开车,而是选择了骑马。对一月的天气来说,今晚很暖和,天空也很晴朗,他能感受到拂面的微风。黑暗在平原的四面八方延展开来,只有城里还亮着灯光。他骑马的时候一直观察着天上的星星。
他把马栓在学校的自行车停放架上,这里离侧门比较远,离老师们的停车场也有一段距离。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大袋麦子,马闻了闻,用嘴把麦子拱出塑料袋。
“只有这么多,”他说,一边把空塑料袋塞回口袋里。
马抬起头来闻了闻城市的陌生味道。
“别让自己被偷了,”切特说。
……
展开
很多年前,我就买了梅尔·梅洛这部短篇小说集的英文版。其中的第一篇小说,《贝丝·特维斯》,我大概看了五六遍。因为它就像一个谜。一个秘密。(正如波拉尼奥所说,所有伟大小说都是一个秘密。)当然,不是那种侦探小说或斯蒂芬·金式的谜。它的故事和叙述都清晰而节制,它的神秘在于:你被击中了,但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击中;你看见了一切(姿态、灯光、声调、马的眼神……),但你不知道为什么能看见。这个谜在我看过根据这部小说集改编的电影(《某种女人》)之后,变得更为难解。那是部优雅动人的电影,但甚至在电影这一媒介*擅长的方面——场景再现上——它也仍然没有原着有力。一个例子:她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切特·莫兰。”她点点头,好像他说出了一个正确答案。你要怎么拍出这个点头,这瞬间的冷漠和心碎?——好像他说出了一个正确答案。事实上,不仅是场景描写,这本集子简直就像一部短篇小说写作的百宝箱:对故事背景的忽略,只可意会的微妙转折,段落间如音乐般的呼应与嵌合,结尾通向未知的光芒与黑暗。于是*终,这个谜,似乎只是再度证明了文学无可替代的生命力。还有另一个谜:我很奇怪为什么它一直没有被译成中文。这个谜现在有了完美的解答,那就是这本《两全其美》。我又看了一遍《贝丝·特维斯》。这次是用中文。第七遍。
——孔亚雷
不要被梅尔·梅洛那轻松的写作风格骗了,她有巫术……这十一篇精彩绝伦的故事就是她的魔法。你不会猜到任何一篇的结局,它们会让你张口结舌。
——《时代周刊》
十一篇精彩的故事,全部有关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甚至是人与自己的隔阂:我们都在不经意间,制造着种种的痛苦。在那些*伟大的小说家——爱伦坡、卡佛、海明威、奥康纳,以及门罗——的笔下,即使谈不上彻头彻尾的心痛,也总有隐隐的不安在骚动。一个二流的作者会把这些故事处理得阴郁造作。但梅洛那简洁精准的笔触加上她充满无限同情的目光,将这段旅程变得如此感伤,又如此诗意。
——《洛杉矶时报》
假若正如俗话所说,生活就是一次又一次的选择。那当我们站在十字路口,无法决定什么更重要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在这十一篇紧凑流畅的故事中,梅洛写出了我们内心深处那挥之不去的欲望:两全其美。
——Elle
梅尔·梅洛的杰作《两全其美》是一颗晶莹无瑕的钻石。每一篇故事都闪烁着微光,语言有如蒙大拿州的湖泊一样原始质朴。其中有些故事就是发生在那里。……秩序抑或混乱?寒冷抑或温暖?自由抑或安稳?所有这些冲突汇聚成一场风暴,其中充斥着纠结、矛盾、自我的辩白、盲目的希望。梅洛笔下的人物都想要两全其美……而读者拿到了这本书,也就拥有了一切。
——《波士顿邮报》
梅尔·梅洛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魔法师。她的故事似乎在漫无目的地游荡,但这是她的小把戏。《两全其美》中,梅洛的主题是“矛盾”。她的人物——小镇日常里的医生和律师、父母和孩子、丈夫和妻子——都站在了需要作出抉择的境地。一个接一个的,他们遇到了自己想要的事物,却徒劳地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犹豫不决,或者被彻头彻尾的失望所击垮。
——《克利夫兰诚实商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