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学研究丛书:王阳明谪贬诗文漫话》:
首先须要提示的是,这个题目“答毛宪副”是后人加的。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个写信人会在前面添一个题目,说这信是给谁的。有,那是写在信封上的,它另有格式,也不会写作“答毛宪副”。后人加这个题目很必要,否则就无法称谓它。“宪”,是尊称,因为毛科是按察副使兼提学副使,故称“宪副”。
古人的文集中,书信一类的文章,题目都是后人加的。这个问题我们在别的地方也有提及,考虑读者不一定通览全书,就不避重复了。
信里说的“太府”是对知府的尊称,但没有提到是哪里的知府。《年谱》中说是“思州知府”,不知何据。思州治所在今天的岑巩县城,那里离龙场很远,相隔若干个县的路程。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要王阳明到思州去赔罪,那就谈不上毛科对他的关照了。那时的贵州,内地人很陌生,很可能是编写《年谱》的人搞错了,我们还发现其中存在别的错误。那位“太府”为官之处大概也离贵阳不远,似乎他后来在贵阳还同王阳明见过面并成了朋友。,有的研究者还指定那人就是谁谁,也很有可能,不过那说法很费考证,又并不坚实可靠,这里就不介绍了。总之“思州”之说,怀疑的人很多。
公差闹事,可能是那驿站接待条件太差,他们愤而寻衅。但是王阳明又有什么办法呢?或许是王阳明向他们竭力解释,他们仍不依不饶,进而骂人还要打人,闹得沸反盈天,乡民插嘴解劝,反遭斥辱。民族地区,向来有很强的反抗性,在群情激愤之下,管你公差不公差,打了再说,那一两个差人便成了丧家犬了。
差人狼狈溜走之后,大家镇静下来,可能是一阵哑然,一阵惊愕,打了公差,惹了官府,那还了得!官家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可不闯了祸事了!这时的王阳明自然是慨然表示由他一人承担,并要开导民众,以免再有过激的言行吧?官府和“民族自治”地区,本来就有很多敏感的问题,王阳明自然得百倍地警惕,他须要严密注视上司过问的尺寸,考虑应对!
省里的大员对这桩事件还算清醒,连那位知府也只把责任算在王阳明身上。因为如果要追究乡民,那就牵涉到水西土司,那是他的属地子民,那位知府就不是可以随心所欲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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