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诗说》:
从诗人与诗的关系上,我们可以把诗人人格分为现实人格与审美人格。现实人格是诗人在人生历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兴趣、爱好、性格及由此而产生的思想、认识等因素的总和,即人格心理学上所说的“身心组织”。审美人格是现实人格的最中心、最本质的部分的艺术升华。“诗品即人品”,“诗品出于人品”(清·刘熙载《诗概》),诗的审美人格(诗品)与诗人的现实人格相互关联,不可分割。诗人的现实人格是审美人格的基础,即所谓“言为心声”。诗的审美人格通过对现实人格的艺术选择,创造出具有诗人个性又具有“普视性”的人格精神。它是对现实人格的超越,并以诗歌精神的形态出现于诗中,左右着诗的情思走向,也决定着诗歌的审美境界。这样,在时代精神或诗人人格精神的映射下,从诗歌中折射出的诗人对于历史、现实、世界、人生的情感和思想以及诗歌的审美意蕴,就是诗歌精神。它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是指诗歌与社会、时代、人生和人性之间的复杂关联,即诗歌的人格精神;其次,它是指诗歌在内在情思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意蕴,其核心是诗的艺术风格(第二层含义将在本文第二部分具体论述)。
社会生活是由人与生存环境的各种关联组成的。这种关系往往决定着人的发展,因而也决定着艺术的走向。在人的心理与情感上,大都追求人与生存环境的和谐、安宁,而诗人往往选择忧愁。这是因为诗是内视点文学,它通过诗人心灵情感体验来抒写对现实的反应,而“往复回旋”是人类审美情感的主要特征,欢乐是直线的,上扬的,忧愁一般是往复回旋的,所以有“词穷而后工”,更有“国家不幸诗家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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