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重行行:东汉行旅文化与文学》:
在艰苦的扶丧之举获得高度认可的东汉社会中,我们也注意到士人扶丧对象在构成上的一些特色。基本上,扶丧对象分为如下几类:父母亲族、上级主管官员,师友。其中,扶父母之丧最是习见,毋须多谈。而在东汉社会核心家庭的结构之下,大家族内部的丧葬活动更多是吊唁或帮扶安葬的形式,比如折像“家赀二亿,故奴婢八百人,尽散以施宗族,恤赡亲旧,葬死吊丧”,除了没有分家独立的兄弟之外,扶亲眷之丧的个人行为并不多见。值得注意的是,在扶丧归茔行为中,无论是作为行为者还是作为行为对象,女性的地位并不突出。就行为对象来看,父母之丧绝大多数以扶父丧的情形出现,包括母亲、妻子在内的其他女性亲眷几乎从来没有作为扶丧对象出现。就行为者来看,在扶丧活动中,作为一家之主的男性居于主导地位,比如郑兴向扣留自己的隗嚣请求东行归葬父母,宁肯以妻子为质,由此不难看出,在扶丧归茔的行为中,男性理所当然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可以想见,廉范年仅十五岁便踏上危险的扶丧之路,正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但我们也注意到,扶丧行为中鲜少有以上对下的情况,成年者卒于它地,由父辈迎丧的情况基本没有。在某些时候,当核心家庭中的男子意外故去而家中又无男丁时,作为妻女的女性会成为扶丧的行为者。吕荣迎夫丧于路,曹娥寻父尸于水,便是如此,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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