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经营古玩铺和地下赌场的神秘女子程囡。
故事以二人感情经历为经,对金陵古都的观照为纬,回溯家族渊源,纵横中日战争、反右、wenge等历史关隘,交织出三个世代的传奇。
金饰朱雀在三代母女间流传,个人的爱恨痴嗔历经时势的动荡、人性的温暖与伤害。她们选择以良善和体面,直面历史横逆,直至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城市和人物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第一章格拉斯哥V.西市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
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佐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佛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分,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分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第一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得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
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最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小韩路上对他说,这夫子庙是南京很著名的去处,为了纪念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夫子。他就兴奋起来,说他知道孔子,他知道的还有一个孟子,是孔夫子的儿子。小韩就对他好脾气地一笑,说,这倒不是,我以后慢慢讲给你听。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各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把他吓了一跳。这河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让他失望了,水不仅是浑,而且黑得发亮。他于是很坦白地说,这河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小韩脸红了,现出很惭愧的样子,说政府在治理,会好的。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然而终究不是。这时候有船过来,载着图新鲜的游客。小韩问他想不想坐上在河里走一遭。他探了一下头,看那油漆得花团锦簇的船上,站着个敦实粗短的中年船工,那船工直起嗓子拉了一下生意,然后清了清喉咙,噗地向河里吐了一口。也并没有看到意想中的歌娘,他就摇了摇头。
小韩又带他往前走了,他看到前面有了红墙金瓦的建筑,虽然颜色是旧了,但是在这嘈杂中却有股肃然之气。门楼上是一块匾,上面书写着很遒劲的汉字。这四个字倒认识三个,“天下文”,然而最后一个却没见过,他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字。他在心里一笔一画描摹着这个架构巍峨的生字,心里有了被征服的感觉。
……
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 /王德威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
第三章 古典主义大萝卜
第四章 她及她的罗曼司
第五章 无情最是台城柳
第六章 基督保佑着城池
第七章 雅可或着裤的云
第八章 布拉吉与中山装
第九章 阿尔巴尼亚年代
第十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第十一章 依旧烟笼十里堤
第十二章 母亲与一个丧礼
第十三章 龙一郎的图画夹
第十四章 错落的五月八日
第十五章 洛将军守卫墓园
第十六章 归去未见朱雀航
后记:我们的城池 /葛亮
《朱雀》是属于“鸿篇巨制”的大作品。葛亮目前才三十出头,却展示非凡的创作力,写出雄浑大气、关于六朝古都南京的近代史诗。使人联想到五十年代生人莫言。在八十年代初捧出《红高粱家族》,文学成就远超抗日亲历者作家,名动海内外。
——《亚洲周刊》
《谜鸦》到《朱雀》,短短几年的成绩令人惊艳。徘徊在南京的史话和南京的神话之间,《朱雀》展现的气派为葛亮同辈作家所少见。
——王德威
葛亮是具有超人禀赋和良好训练的青年才俊,《朱雀》是兼有人文地理和灵魂拷问的新型小说。他像写自家的家园一样写出了一个他的南京,他像写自己的亲朋一样写出了众多的人物。
——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