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世纪伟大的文坛硬汉,“迷惘的一代”杰出的文学代表,一代文学大师海明威的成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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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的写作风格被誉为“冰山文体”,其笔锋冷峻犀利,讲求用简介含蓄的语言表达复杂的情感,以有限的形式表达无限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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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2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取材于海明威的真实经历,海明威和前任妻子哈德利曾三赴西班牙参加奔牛节。主人公杰克在大战中受伤,丧失了性能力,无法与心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可那个女人偏又生性风流。一群饱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在失意、空虚和屈辱中苦苦挣扎,寻找着精神出口。
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顿的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我会拿一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太当回事,不过这对科恩来说可就意义重大了。他并不喜欢拳击,事实上他讨厌它,可他满心痛苦又一心一意地学
着打拳,以此来抵消他身为一个犹太人在普林斯顿感受到的自卑和羞怯。想到能把任何一个瞧他不起的家伙打倒在地,让他心底觉得相当安慰,虽说他本身是个很害羞又很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从不跟人打架斗殴。他是斯拜德·凯利的明星学员。斯拜德·凯利把他手下所有的年轻绅士都照次轻量级a 拳击手的模式来训练,不管他们的体重是105 磅还是205 磅。不过这办法看来很适合科恩。他的出拳速度确实很快。他进步如此神速,斯拜德于是马上安排他跟高手过招,结果他终生落下了个扁鼻子。这使科恩更加厌恶打拳了,不过也给了他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而且他的鼻子确实也更好看了些b。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他书读得太多了,结果戴上了眼镜。我碰到过的他的同班同学中,没有一个记得他,他们甚至不记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
我对所有貌似坦率和单纯的人统统信不过,尤其是他们的故事编得格外完美的时候。我一直就怀疑罗伯特·科恩从来就没得过什么中量级拳击冠军,他那个鼻子也许是被一匹马给踩的,要么也许是他妈妈怀着他的时候受了什么惊吓或是看到了什么精怪,再要么是他小时候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可是最终还是有人向我证实了科恩的经历并非瞎编,此人正是斯拜德·凯利本人。斯拜德·凯利非但记得科恩,他还时常惦记着他这位得意门生后来到底怎么样了。
罗伯特·科恩的父系是纽约最富有的犹太家族之一,母系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进普林斯顿前的大学预科是在一所军校读的,他是校橄榄球队出色的边锋,没人使他产生什么种族意识。甚至没人使他觉得自己是个犹太人,所以他也就没觉得跟任何人有任何不同,直到他进了普林斯顿。他是个厚道小伙子,是个友善的年轻人,而且非常害羞,这就更使他觉得痛苦不堪。他就通过打拳来发泄,最后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一个被打扁了的鼻子从普林斯顿毕业,跟第一个好心待他的姑娘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把父亲留给他的那五万美元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他部分归他母亲所有。这些年来,跟一个富有的妻子过着不幸福的家庭生活,这把他的脾气变得相当讨人厌。等他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他妻子了,她却先一步把他给甩了,跟一个微型人像画家跑了。好几个月来他一直考虑要离开他妻子,却又觉得就这么把她给抛弃未免过于残忍,所以并没有付诸行动,她这么一走虽大出他意外,却也大有益处。
离婚手续办妥以后,罗伯特·科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混迹于文人圈子里,他那五万美元尚有少量剩余,很快他就拿来支持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的卡梅尔,在马萨诸塞的普罗文斯敦a 停刊。起先科恩纯粹被视作一位赞助人,名字也只出现在版权页上的顾问栏内,后来却成了杂志唯一的编辑。这可是他的钱,而且他发现他很享受做编辑的权利。当维持这家杂志的开支变得过于庞大,他不得不放弃时,他还是颇有些惋惜的。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又有别的事情要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想借那本杂志上位的女士给抓到了手心。此人非常强势,科恩根本就别想逃出她的手掌心。再说他还确定他爱她。等这位女士看明白了那本杂志成不了器了,她就有些厌弃科恩,于是决定在还有点东西可捞的时候赶快捞一把,所以她极力怂恿科恩到欧洲去,说是科恩可以在欧洲写作。他们就这样来到了欧洲,并待了三年,这里是
那位女士就学的旧游之地。这三年里,头一年花在旅游上,后两年在巴黎度过。罗伯特·科恩一共有两个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布拉多克斯是他文人圈子里的朋友,我则跟他一起打网球。
把他捏在手心里的那位女士芳名弗朗西丝,在第二年年尾上发现自己的容颜已经不再,于是对罗伯特的态度也由过去漫不经心地占有他、盘剥他,转而断然决定他应该娶她。在这时候,罗伯特的妈妈又给他安排了一笔津贴,每月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眼睛里根本就没有过别的女人。他过得相当幸福,只不过跟住在欧洲的很多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还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本小说,虽说相当差劲,也并没有日后评论界批得那么糟。他读了很多书,打打网球,还在当地的一个健身房打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女士待他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用过餐,然后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罢咖啡后又喝了几杯白兰地,我就说我得走了。科恩刚刚说起我们两个应该在周末的时候来次小旅行,他想出城去痛痛快快地来次远足。我建议我们先飞到斯特拉斯堡a,然后去爬圣奥迪尔山,或是阿尔萨斯地区b 别的什么乡野地方。“我认识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在城里好好转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