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不到位对于核桃规模化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认识不足,对其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模糊,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经济的方向不明,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路子不清。习惯于传统的农业工作模式,跳不出就农业抓农业,就生产抓生产的圈子。对开发市场,发展核桃果品加工、流通、贮运等增值环节重视不够。<br> 2.龙头企业实力薄弱目前我国的核桃规模化龙头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辐射面小,带动能力弱,科技含量低、经营水平低。同时由于缺少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的名、优、特产品,导致企业普遍存在着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不强的现象。<br> 3.利益机制不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基本上处于简单的市场买卖关系,虽然部分企业与农户签有订单关系,但双方履约率不高,彼此缺少诚信,掣肘扯皮,经常出现纠纷裁决,且难度很大。导致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和农户之间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关系,难以形成抗御市场风险的整体合力。<br> 4.管理体制不同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核桃生产、加工、销售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核桃的产、加、销诸环节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同程度存在着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出现部门利益私人化的现象,导致部门之间难以协调配合,甚至力量相互抵消,不能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br> 5.规模基础化不牢受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使核桃规模基地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核桃品种混杂、优少劣多、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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