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丛书侧重“以案释法”,期冀通过案例注释法条的方法,将法律条文与真实判例相结合,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条文,并领会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
丛书的特点是:
一,专业性。本书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专业的条文注释。
二,示范性。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三,实用性。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的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注册商标及其分类与保护】
第四条【商标注册申请】
第五条【注册商标共有】
第六条【商标强制注册】
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和商品质量】
案例1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均属于权利滥用,相关
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第八条【商标的构成要素】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案例2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人物姓名
作为商标注册在该行业相关商品上,可以认定为具有
其他不良影响
案例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标志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案例4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标志,可以
作为商标注册
案例5当现有证据不足以克服相关公众对三维标志仅为商品
包装这一认知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三维标志通过
使用获得了显著性
案例6以商品部分外观的三维形状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
第十二条【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三条【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九条【一般禁止情形】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机关、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广告内容的一般禁止性情形的规定。1994年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对广告内容的禁止性情形作了规定。此次修改广告法,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新问题,对其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主要有: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旗、军歌、军徽;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禁止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禁止泄露个人隐私;禁止含有色情、赌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