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时报》百万级畅销作家新作!一个有关梦想与救赎的人性故事!种姓制度、性别歧视、巨额嫁妆……还原一个真实而赤裸的印度!
★ 一部有关家族与梦想、阴谋与救赎的人性治愈之作
★ 是背弃还是回归?是反抗是守护?
献给所有在家族期待与自我认同之间挣扎的逐梦人。
★ 种姓制度、性别歧视、巨额嫁妆……还原一个真实而赤裸的印度
★ 影视版权已授,电影火热筹拍中!
★ 他间隔地生活在印度和美国,又像生活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 出身,你从未有得选;命运,你却可以去赢。
在遵循世袭传统的印度大家庭中,嫡长子在成年后将会继承来自父亲与祖父的权利,成为村子里德的仲裁者。他的地位就像是镀了层金箔一样高贵,因此被世人誉为“金色男孩”(The Golden Son)。
“金色男孩”阿尼尔离开家乡印度,来到美国为他的医学事业拼命奋斗,也与美国女孩安珀邂逅并收获了美好的爱情。然而,病人的意外死亡,无知的恶意歧视,巨大的文化差异等沉痛的打击纷纷降临……
年轻的印度女孩丽娜在新婚后渐渐发现,这场由媒妁之言所撮合的婚姻充满了谎言与伤害。在一次口角之后,她的丈夫竟然点火烧伤了她的身体,也摧毁了她的人生。丽娜的父母负债累累,在沉重的压力下不得已做出了令人绝望的选择……
阿尼尔回乡探亲时得知了丽娜不幸的遭遇,他不忍儿时的玩伴遭受如此无情的对待,决心凭一己之力使丽娜重获新生。一边是家族的责任与期望,以及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另一边是自己渴望已久的事业和崭新生活,这对儿时的伙伴能否冲破重重阻碍,找到美好人生的最终答案?
阿尼尔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向妈妈说这件事,尽管在心里他已经翻来覆去操练很多遍了。“妈,真的,你不用为我做这一切。”他冷不防地冒出这么一句,不过,话刚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倒不是害怕因此遭嘲笑,也不是担心对妈妈说这种话其实根本就没用,而是因为用这样的口吻去求妈妈,听上去很像一个小孩,而不像一个即将踏上人生旅途的一位二十三岁的男子汉。
妈妈的目光向这边扫过来,和他的目光交会后,又忙着指挥两个表妹在双扇门上挂金盏花环。阿尼尔心里很清楚,眼前一系列繁忙的活动他即使反对也没用。早上醒来,他就闻到一股准备中的宴会饭菜的香味。昨晚很晚的时候,用人们还在忙碌着将他的两口大箱子固定到“马鲁蒂”铃木汽车的行李架上,他是在他们嘈杂的干活声的催眠下入睡的。
早上九十点钟,人们开始陆续到来。这个时候,牛挤好了奶,鸡喂了食,地里的活也干完了。印度潘家拉佳这个地方的生活节奏始于拂晓,一般要等早上的活干完后才开始做其他的事情。现在,朝露已经散去,烈日当头,大宅子前面尘土飞扬的空地上挤满了家人、邻居,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大伙儿一个接一个进到屋里,品尝热腾腾的奶茶,享用精致丰盛的自助餐。他们逐一来到阿尼尔跟前,向他表示祝贺。一些人看上去还算面熟,但有些人阿尼尔要使劲地想才能想出个大概。毕竟,阿尼尔离开家六年了。其间,很多人背驼了,头发也没剩几根了。回到村里才一个星期,他又萌生了想走的念头。
阿尼尔站在门口走廊的边上向人群望去,看到妹妹皮亚正在下面的空地上和一个女孩子说着话。那女孩一头浓密的头发,瀑布般地从背后倾泻而下。阿尼尔向她们走去,皮亚伸出她细长的手臂一把搂住他的腰:“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么大的排场,比我将来的婚礼还热闹。”她冲他一笑,眉毛有些不屑地向上一挑,转身看她朋友:“当然啦,说不定你的婚礼还在我的前头呢。”
那女孩将头一偏,冲他微微一笑,上下牙齿间露出一条窄缝。阿尼尔一惊,突然记起她是谁了——丽娜。他们已经好多年没见面了。他从未见过她不梳辫子的模样,小时候她总是扎着两条长辫。现在,她已经完全长成大姑娘了:直挺秀美的鼻子,高高的颧骨,两道弯弯的细眉,一双热情的褐色眼睛。他清了清喉咙:“好久不见……你好吗?”
“她也要离开我了,”皮亚故作悲情地叹息道,“她要嫁人了。”
阿尼尔朝丽娜一笑:“真的吗?”
丽娜耸耸肩,算是对他问话的应答。“恭喜你,阿尼尔。伯父伯母有你这样的儿子,一定很骄傲。”
“是的,我们都很自豪,大哥。”皮亚靠拢过来,紧挨着他,“这一天我们等了很久了。你还记得那只小鸟吗?椰子树上的那只鸟。”
“当然记得!”丽娜说,“当时我们大家比赛,看谁能先爬到树顶。”
“你第一个爬到树顶,”阿尼尔用手指着丽娜,“然后就扔椰子砸下面的人。”
“我哪里是砸你呀,我是想把椰子扔给你。真没见过像你这么笨的,怎么都接不住,太笨了!你们像蚂蚁一样四处逃窜、躲闪。”丽娜咧着嘴笑起来,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嘴巴。“还有那只可怜的小鸟。唉,我真为它难过。”她摇摇头,“感谢上帝,好在你知道如何用绷带把它的腿包扎好,后来它终于又能飞了。要不是你救了那只鸟,我很可能会遭报应。”
“你把那只鸟放在家里养了几个星期,真有这回事吗?”皮亚说。
阿尼尔点点头。到了把鸟放走的时候,其他的孩子都很伤心。但看到小鸟从窗台上一跃而起、轻盈飞走的样子,他心中涌上一股自豪感。“是的,我亲自给它喂了酸奶糊和米饭。”他笑着摇摇头,“后来妈妈发现我在屋子里藏鸟食,可不高兴了。”
“哦,说到吃,我觉得肚子饿极了。”皮亚挽起阿尼尔的手,“走,咱们弄点儿吃的去。”
丽娜推托说她还有事,要赶紧回家,她和皮亚相互拥抱,说好第二天再见面。阿尼尔好不容易来了点儿兴致,丽娜一走,他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玩了。
阿尼尔把饭吃完了,包括他自己拿的很少的一点儿,还有妈妈给他盛的一大份儿。妈妈凑过来,收拾他吃光了的盘子,对他低声说道:“你爸醒了,你过去吧。”
阿尼尔走到爸爸卧室的门口。爸爸直起身子坐在床上,眼睛看着窗外。头上曾经又黑又厚的头发掉得快看到头皮了。花白的胡子像面粉一样撒满整张脸,却盖不住一层层松弛的皱纹。
听到开门声,爸爸转过身来,见是阿尼尔,他的眼睛马上一亮,这才是爸爸的样子。他清了清喉咙,拍着床:“孩子,你过来。”
阿尼尔在床边坐下,握住爸爸的手,很随意地将手指放在爸爸的脉搏处。“爸爸,你感觉怎么样?”他觉得爸爸的心跳和过去几天差不多,没什么异常。
“好极了,”爸爸开心地笑道,“只是得了一点儿讨厌的小感冒,过一两天我就可以下床了。”他拍拍阿尼尔的手,“但你的航班不能等。”
“我可以改航班……”
爸爸在他面前挥挥手,像是在赶走一只看不见的苍蝇。“你瞎说些什么,”他说,“儿子,今天是我人生中最自豪的一天。不要让我再等了。”
阿尼尔想说点儿什么,但声音卡在喉咙里,他的手紧紧地攥着爸爸的手。爸爸那样好的口才,他没有继承过来。
“走之前你让昌都进来一下。”
“爸爸,谁?”他离开家的时候,最小的弟弟昌都还是个小孩子,不过那时候就能看出他很有个性。上课时他常和同学讲话,为此没少挨老师的批评;还在学校和人打架,不止一次被学校遣回家。离家六年,中间隔着哥哥姐姐三个,阿尼尔觉得自己与其说是昌都的哥哥,不如说更像他的叔叔。
爸爸摇摇头:“最近,他和一帮坏小子混在一起,学坏了。虽说他人聪明,但很固执,他想找一条适合自己的路,认为待在这里没有出路。我想给他找点儿农活让他干干。他会有出息的,这点我倒不怀疑。”阿尼尔不知道爸爸的话是真还是假,也不知道爸爸在谈自己的儿子时是否能够客观。他站起来,身子向前倾,和爸爸拥抱,然后郑重地触摸爸爸的脚。
“还有,儿子,”就在阿尼尔快走出门的时候,爸爸叮嘱道,“注意照顾好你妈。这么多事,够为难她的了。”
和父亲道别之后,阿尼尔想尽快动身。他看到妈妈穿着鹦鹉绿和橘红色纱丽,她只在特别的日子里才会穿这种精致、丝质的衣服。妈妈在人群里穿来穿去,手里拿着一大盘糖果。平日里妈妈一点儿也不着急,什么火车时刻表、约定的时间呀,统统不上心,简直把阿尼尔给急死了。
“妈,”他拉了拉她的胳膊肘,“我们得走了,快来不及了。”
但妈妈还是要坚持举行一个正规的敬神仪式,保佑他旅途平安。在门口走廊里大伙儿目光的注视下,阿尼尔要最后一次踏过他家大宅子的门槛,弓着腰走过香气四溢的一串串金盏花。祭司口里念念有词地做着祷告,为他除障驱邪,祝他一路顺风。阿尼尔光着脚走过用红色和白色粉笔标出的图形,从门口的走廊一直走到台阶的下面。
然后,妈妈给大家分配乘坐的车辆,决定哪辆车装多少人。阿尼尔在一旁看着。接着,他往旁边走了两步,与弟弟尼克西尔和基楠站到一起。尼克西尔只比他小两岁,但由于他身材瘦长,看上去比弟弟还显得年轻点儿。“昌都去哪儿啦?”尼克西尔问,四处张望。
“爸爸让他留下来。”阿尼尔答道。
“真是的,他一天到晚就知道惹事。”尼克西尔说。阿尼尔离开潘家拉佳后,就轮到尼克西尔去田里跟爸爸学干农活了。他是块种地的料——做事认真负责,甚至给人一种呆板无趣的印象。
“我看爸爸是白费口舌,”一旁的基楠直摇头,“朽木不可雕也。”基楠刚从学校毕业,从来没有考虑种地之外的事情,他很适合干种庄稼这样的力气活:他身强力壮,跑得很快,四个兄弟中,无疑他是板球选手的最佳人选。
尼克西尔瞪了他一眼:“少说点儿风凉话行不行,你难道连爸爸也不信吗?”
基楠眉毛向上一挑:“他不上学,整天和一群年纪比他大的二流子混在一起,用摩托车飙车,还喝用棕榈树汁酿造的棕榈酒。”
“是很麻烦,”尼克西尔说,“我估计爸爸根本不知道他那么不可救药。昌都的一个朋友甚至在他爷爷的地里种大麻。过节的时候,喝点儿大麻饮料也就罢了,但这家伙在大麻饮料里面还掺东西,使它毒性更强,然后把它吹得天花乱坠,卖给城里的那些游客,说它是帮助开启智慧的良药。”
尼克西尔弯下腰,从门口走廊周围的植物里拔出一根带刺的草。“总有一天,那些财物被劫的游客醒来后会报警,警察会抓那些兔崽子。虽说我不敢肯定昌都是不是参与其中了,但如果他干了这种事我也一点儿不感到意外。”
“天啊。”阿尼尔摘下眼镜,揩了揩镜片上的污物。虽然他知道他的两个弟弟对昌都游手好闲、不愿干活很不满意,但听他俩这么说他,小弟弟昌都的问题似乎比他想象的要严重。尽管如此,他还是相信爸爸会有办法管好昌都的。
妈妈把车安排好了,她将三十一个人分坐在四辆车里。出发的时间到了,还有几十号客人不得不留下来。并非他们不想去,而是车子实在坐不下那么多人。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派了一个代表,这样阿尼尔离家时能感到一种集体的祝福。
大家在车里坐好、关上车门后,一个差点儿被人忘了的五岁的小表弟从茂密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人群一阵骚动。后来,在某个人的膝盖上给他找了个位子。妈妈合上汽车的后备厢盖,后备厢里有刚做好的食物,至少可供一家人吃上三顿,然后,她挪动富态的身躯,弯着腰,有些吃力地坐到了后排座位上。弟弟尼克西尔发动汽车,大家终于出发了:一辆接一辆的小车队从潘家拉佳这个小村庄出发,一路上,尘土飞扬,浩浩荡荡,他们沿着没有柏油铺就的路持续行驶两个小时,最后到达了印度古吉拉特邦的最大城市阿默达巴德的萨达尔?瓦拉巴伊?帕特尔国际机场。阿尼尔看了一下手表,这是爸爸送给他的告别礼物,闪闪发光的钢制表带,刻着深蓝色数字的银灰色表盘,带荧光的表针,美观实用。它有两种时间刻度:一种是老家潘家拉佳的时间;另一种是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市的时间。老家的时间和未来新家的时间相差十个小时,坐飞机要整整一天。然而,和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所付出的辛劳相比,旅途的这点儿辛苦实在算不了什么。
“《金色男孩》大获成功应归功于故事中流露出的百般苦楚与欢愉:看似浪漫的阴谋,家族之间的积怨,意想不到的悲剧,以及身在印度和美国两地的人们居心叵测的秘密。让这两种复杂的文化都能满意的解决办法可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希尔皮用如印度刺绣般华美的描写和丰富的情节紧紧拴住了读者的心,令人再次反思这一普遍的人类主题——苦难与贪婪。”
——《华盛顿邮报》
“高达在讲故事这方面非常有天赋,她能将众多相关的故事情节编织成一个完美和谐的整体。”
——《温哥华太阳报》
“高达在故事节奏和情节上有着高超的掌控能力。小说的结局出人意料,同时兼具寓言的特性,表达了一个能够引起共鸣的真理。”
——《多伦多之星》
“本书是继高达精彩的处女作之后,又一部耀世而出的作品,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又温暖人心。《金色男孩》作为一个融入了移民和爱情元素的动人故事来说是一部成功的作品,这也要归功于作者出色的写作手法和她笔下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本书的主旨——关于失去和自我认同的普遍真理,得到升华。
——海蒂?达罗,纽约时报畅销书《从天空坠落的女孩》的作者
“一个男孩从印度一个贫穷的小村庄逃离,来到在美国达拉斯一家高科技医疗中心,成为一名出色而充满智慧的医生,希尔皮?索玛雅?高达笔下的爱情故事一贯地细致、真诚、精彩。
——(塞缪尔?闪博士,《神之殿》和《在宇宙的中心》的作者)
“希尔皮?索玛雅?高达在本书中生动地展现了一位印度年轻人的全貌,他必须学会平衡他在美国的职业野心与家乡印度的传统价值观和家人对他的期望。《金色男孩》的情节富于启发、令人信服,即使你读完故事、合上书页,书中的内容也将长久地徘徊在你的脑海之中。
——Vanessa Diffenbaugh,纽约时报畅销书《花语》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