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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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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麦田里的守望者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4767187
  • 作      者:
    (美)J.D. 塞林格著
  • 出 版 社 :
    译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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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传奇作家塞林格成名作和代表作,它是一部“青春的史诗”,让青少年的质问、怀疑和逃避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发泄,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至今影响不衰,被评为20世纪百本英文小说,《时代》杂志推荐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每一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指定它为课外读物。本版《麦田里的守望者》采用翻译家孙仲旭译本,正是本书指引他走上翻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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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J.D.塞林格(1919—2010),出生于美国纽约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从小聪慧却对学习没有什么兴趣,中学辍学后被父母送往军事学院就读,后又有几次大学就读经历,都以退学告终。在哥伦比亚大学夜校部就读期间,其写作才华被良师发觉,发表了数篇短篇小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断写作,应征入伍,参加过诺曼底登陆与犹他海滩战役,后又从事战时反间谍工作。
  1948年,遭受多次退稿后,其备受好评的短篇《抓香蕉鱼*好的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此后又在该刊上发表多篇作品。1951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大获成功,成为美国文学经典,后又陆续出版了短篇集《九故事》、中短篇故事集《弗兰妮与祖伊》,以及中篇集《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却日益远离媒体,在乡间过着隐居的生活,也鲜有新作问世。2010年,塞林格在新罕布什尔的家中过世,享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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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是十六岁的中学生霍尔顿,他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论酒精和女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霍尔顿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终于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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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

——《纽约时报》

《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我来说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读《麦田》是一种纯粹的享受。作者的责任是要款待读者,作家塞林格不负众望,从小说第1句开始就让你无比轻松。

——伍迪•艾伦

十三岁时我第1次读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自那以后,我一直都对人说,那是我*爱的书。

——比尔•盖茨

这部小说的魅力莫过于主人公从未长大这一点上。不明白的就是不明白,才是有风格的小说。

——村上春树

那段时间,我把能觅到的他的所有作品都读了。我无法解释我对他的这一份钟爱,也许是那种青春启迪和自由舒畅的语感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因此把《麦田守望者》作为一种文学精品的模式。

——苏童

这世上有许多名篇巨著,在文学史上有伟大的地位。但也有些小书,给我们提供永*的心灵慰藉。每一个少年,在年轻的时候都应该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

——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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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

  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聊,首先想知道的,大概就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爸妈在我出生前是干吗的,还有什么大卫·科波菲尔故事式的屁话,可是说实话,那些我都不想说。首先我嫌烦,其次,如果我提到我爸妈什么很私人的事,他们准会气得吐血。他们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特别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个先不提—可又都是敏感得要命;再说,我他妈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我只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我经历的几件荒唐事吧,在那之后,我整个人就垮掉了,不得不到这儿放松一下。我是说我也是这么告诉D.B.的,他是我哥,在好莱坞,离这个破地方不太远,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我可能下个月回家,他还会开车送我。他刚买了一辆捷豹牌汽车,是那种能开到时速两百英里左右的英国造小型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他现在有的是钱,以前可不是。他在家那阵子,还不过是个一般的作家呢。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他,我可以告诉你他写过一本特棒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的金鱼谁也不给看,因为是他自个儿花钱买的,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他现在去了好莱坞,这个D.B.,当了婊子。要说有什么让我讨厌,那就得数电影了,你根本别跟我提。

  我还是从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说起吧。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吉斯镇,你很可能听说过,不管怎么样,你很可能看到过它的广告。他们在上千种杂志上做广告,上面总有个棒小伙子在骑马跨越障碍,好像在潘西除了打马球,别的什么都不干似的,可是我在那儿附近从来一匹马也没见过。骑马小伙的下方,总是印了一行字:“一八八八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把男孩培育成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年轻人。”纯属蒙人,跟别的学校比起来,他们在潘西做的培育工作他妈的强不到哪儿去。我在那儿根本没见识过一个出类拔萃、善于思考的家伙,可能有两个吧,就那么多,不过很可能在他们来潘西之前,就已经是那样了。

  总之,那天是星期六,是跟萨克森豪尔中学比赛橄榄球的日子。在潘西,跟萨克森豪尔的比赛被当作是件天大的事。这是年末的最后一场比赛,潘西赢不了的话,大家就该自杀什么的。我记得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他妈正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就在革命战争还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一尊破大炮旁边。从那儿看得到两支球队在四下里死掐。看台那边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见潘西这边看台上一片大呼小叫,喧声震天,因为今天学校里除了我,几乎全体都在那儿。但是萨克森豪尔那边看台上人数寥寥、不成气候,因为随客队来的几乎一向都没有多少人。

  橄榄球比赛从来没几个女孩儿到场,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儿去看。这所学校怎么看怎么糟糕透顶。我想待的地方,就是至少在那儿偶尔能看到几个女孩儿,即便她们只是一个劲儿搔手臂或者擤鼻子,甚至只会傻笑还是怎么样。塞尔玛·瑟默这妞儿—她是校长的闺女—倒是很经常去球场上露露脸,但是说起来她算不上那种能让你想入非非的女孩儿,不过她还算挺不错。有次在从埃吉斯镇开出的大巴上,我跟她坐一起,我们多少聊了几句,我喜欢她。她鼻子长得不小,手指甲全是啃短的,好像还在流血。她戴着那种垫高了的破胸罩,绷得鼓鼓的,你会有点儿同情她。我喜欢她,因为她没多说她爹如何如何了不起之类的屁话,大概她也知道她爹是个卑鄙虚伪的货色。

  我之所以高高地站在汤姆逊小山顶上,而不是在下边看比赛,是因为我刚刚跟击剑队一块儿从纽约回来。我是击剑队的破领队,够牛吧。那天上午我们去纽约跟麦克伯尼中学比赛,只不过没赛成,我把剑还有别的装备什么的全给忘在破地铁上了。也不能全怪我,我老是得起身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所以我们两点半就回到了潘西,而不是在晚饭时候。坐火车回来的一路上,整队人都不理我,这件事说起来挺滑稽的。

  我没在下边看比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要去跟斯潘塞老先生告别,他是我的历史老师,得了流感,我琢磨圣诞节放假前很可能见不到他。他给我留了张纸条,说在我回家前想见见我,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潘西了。

  忘了跟你说,我被开除了。过完圣诞节假,我不回来了,因为我有四门课不及格,而且根本没用功,他们一再警告我得开始用功—特别在期中时,我爸妈来校时跟老瑟默校长见了面—可我还是没有,所以被开除了。潘西经常开除人,它的教学水平排名很靠前,确实不假。

  当时已经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特别在那个破山顶上。我只穿了一件两面穿的外套,没戴手套什么的。一个星期前,有人进我房间偷了我的骆驼毛大衣,我的毛里子手套就放在大衣口袋里,也给偷走了。潘西到处有小偷,这儿颇有些家里很有钱的家伙,但照样到处有小偷。越是收费高的学校,里面的小偷就越多—我不是开玩笑。总之,我就一直站在那尊破炮旁边看下边的比赛,屁股都快给冻掉了。只是我没有很投入地看比赛,那么闲待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的滋味。我是说,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我不喜欢那样。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如果不明白,我甚至会更加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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