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前,建筑结构加固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对旧房进行鉴定和加固,而从90年代中期以来,旧房和新房都存在着鉴定和加固的问题,因此对建筑结构进行鉴定和加固的工作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房产业大发展、居民购买住房增多的情况下,许多房屋质量纠纷的解决办法之一(技术上),就是对房屋进行鉴定和加固。有时对房屋质量的检测和鉴定结果,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处理房产纠纷的重要依据。<br> 一般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对建筑进行鉴定和加固:<br> 1)由于使用不当、年久失修、结构有损伤破坏、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或安全度不足时,要进行鉴定和加固。<br> 2)由于设计或施工中发生差错引起工程质量事故时,对原结构要进行鉴定或加固。这种情况在新建工程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工程中都可能遇到。<br> 3)由于灾害性事件的影响结构产生开裂和破坏时,需要对原结构进行鉴定和加固(例如地震、台风和火灾等影响后)。<br> 4)对一些重要的历史性建筑、有纪念意义的建筑需要进行保护时,要对结构进行鉴定和加固。<br> 5)当对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和加层时,需对原结构进行鉴定和加固。<br> 6)在对建筑物进行装修中需对结构构件布置有重大改变而影响原结构受力体系时,应对结构进行鉴定和加固。<br> 7)当在已有建筑附近有深大基坑开挖,并且这种开挖会引起土体位移进而会对基坑周围的已有建筑产生有害影响时,应对这些建筑进行鉴定和加固。这也是确保基坑周围已有建筑的安全、确保基坑工程和新建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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