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渲染天空,渲染开始应浅,使图纸纤维吸收墨色几遍后,再逐渐加深。天空已渲染到一定深度时,渲染建筑物及地面退晕。这时建筑物及地面尚未渲染,天空可能显得深些。因此,往往感觉天空很暗,水墨渲染晴空犹如午夜。在建筑物分层次、渲染阴影后,则又感到天空墨色不足。宜重复渲染天空、地面等。此时,可能又感到建筑物墨色不足。应反复比较以逐渐明确明暗是否适度。在最后几遍渲染天空时先画远树,再渲染天空,此时应连同远树一并覆盖,使天空远处与远树溶为一体。
(六)渲染主体建筑
(1)分层、分面,将建筑各组成部分按远近层次分出,远墨色深近墨色浅。将各个受光面按其受光强弱分出。必须注意留出高光。
(2)渲染阴影,远处阴影墨色浅,近处墨色深,注意阴影边缘墨色深,接近地面墨色浅,表现光照退晕效果。
(3)渲染反阴影,注意留出反高光。
(4)协调天空与建筑的明暗关系。
(5)渲染细部,如装饰、雕刻、特殊材料质感的小品等等。注意表现不同质感,表现线脚明暗变化,可采用分格叠加法。
(6)渲染建筑墙面上影子及石墙的微弱变化。挑出石块使墙面生动。注意踏步的退晕,靠近建筑的踏步越深或越浅,视分层次的明暗原则而定。踏步每级都应留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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