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古典家具的发展和繁荣
晚期古典家具是以垂足而坐的高足家具为特征的,这一起居习俗的改变经历了很长的过程。它是在中外文化不断融合的背景下,在经济和社会生活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自上而下逐渐完成的,其中最急剧的变革时期是中唐以后到五代结束。这一时期的家具出现了新局面,传统家具与外来家具相互渗透,开放的社会机制为家具的优化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而当时的风俗时尚、宗教观念和文化背景等,则成为影响家具发展的主要因素。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统治阶层大兴土木,兴建了一座座宏伟的宫殿、寺院、皇家园林、地主庄园等。同时,开放的社会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文化,许多外国人和佛教僧侣在长安、洛阳等地长期定居下来,他们的生活习俗对汉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是在当时上层社会求新求异心理的驱使下,“穿胡服”“坐胡床“习胡乐”已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以垂足而坐为特点的“胡式”起居方式便率先在宫廷、都市中流行开来,并很快向周围地区扩散。到晚唐五代时期,高足家具已普遍为汉民族所接受,而且在家具制作上与传统工艺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了自身特色。这样,以桌、椅、凳为代表的新型家具渐渐取代了床榻的中心地位,席地起居的生活方式逐步过度为垂足起居的生活方式,从而完成了中国家具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经过唐至五代时期的家具变革之后,形形色色的新型家具不断涌现,高足家具在宋代已经成为家具发展的主流。这时的家具,功能更加齐全,品种更为丰富,传统的凭几、矮足案、几和地面坐席等已经逐渐被淘汰;造型新颖的高桌、高案、靠背椅、交椅、凳、墩和与之相应的高足花几、茶几、盆架、书架、衣架以及橱、格等已成为室内陈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床、榻、箱、柜和屏风类也趋于高大,居住环境更为开阔,起居方式和日常生活均发生了很大改观。高足家具在元代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明式家具中的罗锅枨,三弯腿和鼓腿膨牙等形式在元代均已出现,带抽屉的桌子也是这一时期的新形式,宋代出现的太师椅(圆交椅)到元代则更为流行。
在宋元两代四百多年发展的基础上,明初的家具造型、制作工艺和用料已形成了雅、俗两大系列。这两大系列在清代又有所发展,我们通常将雅系列为代表的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合称为“明清家具”。明清家具在我国古代家具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因为它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的地域风格,在家具功能、造型结构、制作工艺和装饰手法等方面也均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形成了中国晚期古典家具空前繁荣的局面。这一时期的家具集数千年家具艺术之大成,是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智慧的结晶。
明式家具指明代和清代前期的主要家具制品。明代和清代前期,是中国晚期古典家具发展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家具在总结宋、元家具制作和装饰工艺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发展,逐渐形成了自身特色。明式家具不仅用料极为讲究,而且在造型和装饰工艺上十分注重艺术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结合。她以简洁明快、典雅柔美的造型风格和精湛的装饰、雕磨工艺,在中国古代家具史上独放异彩,成为传统家具艺术划时代的标志,并在世界家具体系中独树一帜,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以至于被国外学者誉为东方艺术的一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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