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概述<br> 第一节 质量管理基本概念<br> 1.质量<br> 质量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质量概念是相对于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而形成的,是指产品或服务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这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有形的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不再是与标准对比,而是用活的用户的要求去衡量。它不仅指结果的质量——产品质量,而且包括过程质量——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狭义的质量概念是相对于产品质量检验阶段而形成的,是指产品与特定技术标准符合的程度。这是一个静止的概念,是指活动或过程的结果——产品的特性与固定的、死的质量标准是否相符合及符合的程度。据此可将产品划分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或者一、二、三等品。<br>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了规范全球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活动,颁布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即IS0 8402:1994。其中对质量的定义是:反映实体满足<br> 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征总和。<br>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T 6583--1994),质量的定义是“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定义中指出的“明确需要”,一般是指在合同环境中,用户明确提出的要求或需要。通常通过合同及标准、规范、图纸、技术文件作出明文规定,由供方保证实现。定义中指出的“隐含需要”,一般是指非合同环境(即市场环境)中,用户未提出或未提出明确要求,而由生产企业通过市场调研进行识别与探明的要求或需要。这是用户或社会对产品服务的“期望”,也就是人们所公认的,不言而喻的那些“需要”。如住宅实体能满足人们最起码的居住功能就属于“隐含需要”。“特性”是指实体所特有的性质,它反映了实体满足需要的能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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