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普遍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务。环境保护领域正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主体的格局。基于我国环境管制存在环保职能设置不科学、环境管理手段单一、环境管制效率低下、环保权责不一致等问题,《环境法的新发展:管制与民主之互动》提出这样一个解决问题的理论框架:首先,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优化政府的宏观环保职能;其次,以建立多元化环境管理手段为基础,完善政府环境管理措施;再次,以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为中心,强化政府的环保责任;最后,以完善公民环境权为前提,建立环境保护的社会机制,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的互动。
贯穿《环境法的新发展:管制与民主之互动》的主线是环境管制和环境民主的交融和互动,相信这种新的研究思路,会给读者提供一个全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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