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相关法律、法规
一、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伪劣产品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使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威胁和损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之一。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加强产品质量的市场监督,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确立严格的产品责任的原则确立严格的产品责任,无论生产者、销售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生产者、销售者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奖优罚劣的原则国家对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先进水平者给予鼓励,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制售伪劣产品者依法进行制裁。
(5)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为了尽量避免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对社会产生危害,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生产者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
(1)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应该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有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不对产品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而出厂销售的,生产者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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