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堤防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
堤防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测量控制工作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放样的准备与方法、开挖工程测量、立模与填筑放样、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涵闸施工测量、堤防的施工测量,及其辅助工程测量、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监测、竣工测量等。
第一节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控制内容
堤防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控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和有关测绘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
(2)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各类工程建筑物的放样及检查工作。
(3)工程项目的基本测量资料成果,由建设单位提交监理部,再由监理部审查签发给施工单位,并在现场对各测量点进行控制点的交桩。
(4)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建筑物轮廓点的放样及其检查工作。
(5)按照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负责检查施工期间的各项测量工作。
(6)进行收方测量及工程量计算。
(7)各项工程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完工时,根据设计要求,对建筑物工程的几何体形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节施工测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所移交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无误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审查、签发给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工作。若有异议,监理部报请建设单位责成原施测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建设单位交监理部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加强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报监理部。在施工中控制点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向监理部申报,书面写出移动原因和按同精度的补测方案及精度计算,经批准后方可移动补测。
(3)在施测中发现某控制点数据有变化,超过规定时,由监理部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4)移交的基本控制点,施工单位发现破坏时,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写出破坏的原因和按同精度的补测方案及精度计算,经监理部批准后,才可执行。监理部将移动补测点结果报建设单位。
(5)测量监理工程师要确保建筑物的位置、形体准确,方量真实,依据无误,并严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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