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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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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22063150
  • 作      者:
    吴钩著
  • 出 版 社 :
    云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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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台面上的意见博弈,台面下的势力较量<br>    暗盘操作的人情关系网络<br>    深藏着妙不可言的玄机<br>    “潜规则”为什么能不绝如缕?为什么能与“正规则”分庭抗礼?它的背后存在着哪些强大的力量?细读《隐权力》一书,你就能找到翔实的答案。<br>    一.什么叫“隐权力”<br>    “隐权力”是吴钩先生率先提出并进行系统阐述的一个历史分析工具,也是继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后又一个颇具解释力与本土色彩的创造性概念。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鸣说,“潜规则”无独有偶,“隐权力”也许不久将风靡于世。<br>    借助隐权力这个分析工具,我们首先可以观测到传统官场上与社会上更接近真实的权力分布与权力博弈格局。比如,为什么身份低贱的吏役能够恃势欺人?为什么被认为“不得官心”的海瑞能够屹立不倒?为什么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能够权倾朝野?<br>    按照吴钩先生的描述,一个官僚所拥有的实际权力等于他的正式权力加上他的隐权力。在君主专制框架下的官僚制度内,官僚通过制度性授权,获得正式权力。正式权力的大小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综合衡量,并且从理论上说是固定的。“隐权力”则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隐权力自成体系,有自己的隐秘来源,有自己的权力地盘,有自己的传递管道,与正式权力系统相互嵌接,又各自为政,共同规划着官场的权力空间。先前的官员之所以对“年谊”、“乡谊”、“门谊”等人情资源极为重视,为维持人情关系不惜本钱,每年都要馈赠“冰敬”、“炭敬”、“节敬”,就是因为,一个人情关系网络就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源,从中可以假借隐权力,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当然,一个人的面子、威望、所掌握的伤害与造福能力等,也构成了隐权力的重要源泉。<br>    在很多时候,隐权力甚至比正式权力更为管用。因为,隐权力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说到底,隐权力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博弈力量。官僚需要积极发展隐权力来维持自己的实际权力份额,君王也常常借助隐权力系统来限制官僚集团的权力扩张,在传统中国,甚至民间社会要与国家权力相抗衡,也需要凭借隐权力。所以隐权力这个概念,更可以用来解释历史上的权力博弈游戏,它揭示了官与官、官与民、君王与官僚、君王与民众的博弈格局中,那种惊心动魄的真实推动力。<br>    可以说,“隐权力”概念为理解传统中国的政治现实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观察和解释工具。借助这一工具,传统乃至当代政制中的诸多现象,可以得到连贯而有效的解释。<br>    二.“隐权力”的特点<br>    概括地说,隐权力具有以下特点:<br>    一,威力巨大。很多时候,隐权力甚至比正式权力更为管用。官场上,由于隐权力的存在,如果仅仅获得正式权力的授予,可能处处受掣肘,因为官场上的腾挪空间,并不仅仅由正式权力系统划定,更是受到隐权力系统的规制。<br>    二,隐权力高度依赖于私人的隐权力资源。比如,是否得到人主的宠幸、太监的配合、羽党的拥戴。严嵩要在朝廷上呼风唤雨,唯有绞尽脑汁为修道上瘾的嘉靖皇帝写“青词”;后来徐阶取代了严嵩地位,也是因为“青词”写得比严嵩好;张居正欲把持朝政,则不能不勾结司礼监太监冯保。进而言之,隐权力的分配不是参照官职大小而是参照人情远近,不是依靠公共授权而是依靠私人请托,不是服从制度安排而是服从庇主意志。<br>    三,隐权力缺乏合法性,摆不上台面,只能“隐形存在”。缺乏合法性的隐权力,是一切权臣的原罪,权力越大,罪过也越重,即使强势如张居正者,死后也被清算,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他自己以隐权力饮鸩止渴的结果。<br>    四,如果说,正式的权力可能会被滥用来假公济私,那么,隐权力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济私”而出现的,所以它不被滥用于搞腐败才怪呢!<br>    三.“潜规则”与“隐权力”的关系<br>    吴钩先生自言,他提出“隐权力”的概念,来自对“潜规则”问题的进一步探究:“潜规则”为什么能不绝如缕?为什么能与“正规则”分庭抗礼?它的背后存在着哪些强大的力量?吴钩观察到,在帝国的官场上,由科层制所传递的制度性权力往往是不敷使用的,甚至是不中用的,官员们需要另谋一种非制度性的权力,而“潜规则”正是传导这种非制度权力的介质。他将这种非制度权力称为“隐权力”。<br>    潜规则与隐权力的关系,其实可以先从权力与规则的关系说起。<br>    所谓权力,其实就是一种制定规则的力量;所谓规则,也是权力博弈的结果。潜规则总是由于权力落差所造成的,权大者对于权小者来说,有权者对于无权者来说,都是作为规则制订者或主导者出现的。打个比方说,知名导演对于二线演员而言,存在权力优势,所以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潜规则”。<br>    而隐权力的出现,可以改变原来的权力落差,使落差更加悬殊(如果原来的权大者、有权者获得隐权力的话),或者缩小这种落差(如果原来的权小者、无权者获得隐权力的话)。总而言之,隐权力可以改变原来的游戏规则,生成新的潜规则秩序。秋风先生评论说,“潜规则”与“隐权力”是一对孪生概念:官僚们通过潜规则获得隐权力,隐权力的行使又生成和支持着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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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钩,1975年出生,资深传媒人,青年学者,主要关注明清时段的政制与社会生活,尤喜以社会学与政治学为分析工具,对正史野稗、前人笔记所记录的明清社会、官场细节及其背后隐秘进行梳理分析,在《博览群书》、《书屋》、《社会科学论坛》、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等刊物发表有多篇历史社会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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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br>    隐权力的独特视野下,诠释权力体系的玄机<br>    《隐权力》是吴钩先生率先提出“隐权力”概念并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文章多取材于明清笔记与官场小说,以生动的文字与故事,探讨一种隐藏在历史灰暗处却又非常强大的博弈力量。<br>    作者根据大量史料,入木三分地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官场现行”故事、官民博弈故事等,有如一把锋利的解剖刀,将传统社会的运行特点层层剥笋。许多读者所熟知的历史故事,比如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太平天国权力斗争等,作者都能独辟蹊径、别出心裁地讲出别番意味来,给人以“豁然开朗”的启示。如作者在剖析杨乃武历经九死一生的翻案事件时,画龙点睛地说:“帝国的司法救济制度是一个偏心的歧视系统,有的申冤者能惊动它,有的申冤者永远被它拒之门外。与杨乃武同案的毕秀姑,就是一个被帝国救济系统遗弃的失语者、无力者,横遭冤枉之后,除了自己喊喊冤,换来大刑伺候之外,没有一个人为她辩冤,只是因为她的命运与杨乃武捆绑在一起,杨乃武历经万难的申冤行动证明了葛品连并非中毒身亡,案情大白了,她才跟着得救了。”这里说的其实是隐权力在传统体制下的“作用”,读来令人感慨万端。<br>    而作者提出的“与偏房共天下”的论断,认为历代帝王对国家权力的分配,“存在着‘正室—偏房’的复式权力结构”,用“正室”指称正式的官僚系统,“偏房”指称由隐权力班底组成的非正式权力系统。这更是充满历史智慧的创见。<br>    这本严肃的历史著作,还有一个特点:作者夹杂大量风趣幽默的笔墨,不少地方能将读者逗得发出会心一笑。学者秋风先生也说它“读来很好玩”。<br>    《隐权力》一书中,作者在“隐权力”这个母概念下,也提出了一些子概念,如“权力经纪”、“黑权力”、“私信政治”、“政治偏房”、“权力值”、“权力赎金”、“食权者”、“送礼政治”、“盗户特权”、“假私济公的政治”等,以进一步丰富“隐权力”的解释力。作者希望“隐权力”是一把钥匙,能够打开一些隐蔽的历史窗户。<br>    不妨说,《隐权力》一书是继吴思的《潜规则》与《血酬定律》之后,又一部既好看又人深度的历史社会学著作。读过吴思《潜规则》的读者,不要错过《隐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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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隐权力:权力失控的表现<br>    南京大学教授  景凯旋<br>    从古至今,权力在老百姓心中就是神秘莫测、高不可攀的。继吴思的《潜规则》之后,吴钩的《隐权力》一书也从历史的角度,揭示了官僚体制下权力的隐秘运作。二者都是采用随笔的形式,试图通过清晰表述的个别观察去把握历史。这种读史法不同于学院派的研究理路,着重正式政治制度的形成与演变,但却更契合卡尔·波普尔所说的“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以一种强烈的问题意识切入历史,着重探讨权力的实际运作方式,因而更具鉴古知今的作用,说这是一部关于研究权力的政治学著述也无不可。<br>    中国的官僚科层体制很早就已经成熟,远可以溯源到秦汉。这一体制是以法家理论为基础的,即以明典治国,所谓“法莫如显”(韩非语),从而建立起一套金字塔型的科层管理体制。翻检历朝政书,各级大小官员的铨选、职权与考绩皆有典章可循,帝国甚至还发展出一套独立于行政系统的监察机构,由专门官员监督法令的实施,纠察内外百官,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但即使如此,历朝官员贪赃枉法、贿赂公行之事仍层出不穷,明典往往徒具虚文。就科层制度的形式管理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失控的权力表现,即作者在本书所称的“隐权力”对官场风气的腐蚀。<br>    所谓“隐权力”,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皇权时代在正式的制度性授权之外,还存在着一种“主要来自私人关系网络的权力”。这种权力属于官僚系统的非正式授予,但却发挥着非常大的实质作用。正式的权力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衡量,“隐权力”则是取决于一个人的社会关系。“它的权值取决于个人在关系网络中的亲疏差序,与本人的官阶、品秩没有直接关系,同样的官位,在不同的人手里,所产生的隐权力可能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职位不变,但置身于不同的关系网络,所获得的隐权力也是不一样的。”<br>    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所拥有的实际权力不仅仅是正式授予的权力,人情关系在其中占着很大法码。作者引证史料,从权力的获得到权力的运用诸方面,叙述了官场熟人请托的诸多事例。官员们通过“年谊”、“乡谊”、“门谊”的资源,馈赠“冰敬”、“炭敬”、“节敬”的礼物等,以扩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这种请托自然免不了贿赂、贪墨。因此,“隐权力”的实质是一种公权私有化的表现。往往在位的官员无法施政,不在其位的却能够借助“隐权力”而谋取好处。<br>    该书自然也述及中国历史上的宦官、外戚专权。从国家正式权力的角度看,宦官、外戚当政显然都属于“隐权力”范畴。此外,作者未提及的后唐李存勖纵情声色,宠信乐工,依我看来,也属于一种特殊时代产生的“隐权力”。据《新五代史?伶官传》,当时“诸伶人出入宫掖,侮弄缙绅,群臣愤嫉,莫敢出气,或反相附托,以希恩倖,四方籓镇,货赂交行。”结果伶人郭从谦指挥禁卫军作乱,李存勖中流矢而死。由最高统治者放纵的“隐权力”,不仅会侵蚀官僚科层制系统,而且往往还会使得昏庸的皇帝“身死国灭,为天下笑”。<br>    “隐权力”概念的提出,对于认识传统中国的政治现实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角度,它可以使读者认识到皇权制度下权力运作方式的一面,有时候甚至是更真实和更重要的一面。可以说,“隐权力”与“潜规则”有着密切关系,正如秋风先生所指出:“潜规则与隐权力是一对孪生概念:官僚们通过潜规则获得隐权力,隐权力的行使又生成和支持着潜规则。”二者其实都是制度性权力的扭曲,反映了官僚阶层对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向往与追求。<br>    在我看来,“隐权力”乃是权力本身的衍生物,且非传统中国所独有。卡尔?波普尔曾说过这样的话:“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如无必要,它的权力不应增加。”在这个意义上,“隐权力”也是一种增加的权力。专制社会的特点就是权力的来源不在民,官僚们皆是代皇帝牧民而治,故其拥有的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封闭的权力,而不是受到分权制衡和社会监督的开放的权力。因此,“隐权力”的存在是专制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权力越是不受制约的时期,它所衍生出来的“隐权力”现象就越多,最终侵蚀正式权力系统本身,造成纲纪松弛直至统治崩溃的结果。<br>    通过对历史的解读,让今天的读者更加坚信民主法治的重要,我想这正是作者的本意所在吧。<br>    延伸潜规则的隐权力<br>    知名网友 五岳散人<br>    剖析中国式社会的书不少,最近一些年里,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与《血酬定律》是其中翘楚。两个表现可以证明这点:“潜规则”一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习语;血酬定律成为一种衡量社会成本的方式。但潜规则与血酬定律是要用权力来运作的,这种权力被另外一位姓吴的人写了出来——吴钩,新近出版了一本叫做《隐权力》的书,说的就是在潜规则之下的权力运作方式。<br>    潜规则本身并非是正式的规则,但这是有效的规则;同样,表面上的权力未必是真正的权力,能够在背后运转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吴钩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大致符合实际的公式: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应该说这个说法是能够被日常生活所证实的,包括一直为所有人国人明白而外国人最近才明白的中文“关系”二字,都是可以包含在隐权力当中。<br>    当然,作者提出“隐权力”这个概念,并非是换个名字来表述已经存在于社会当中的种种权力背后的“关系”、“面子”,而是更深入的阐明了其中运作的关系。比如说上级官吏对待某个相熟的下属时,所特意或者无意表现出来的态度,往往就构成隐权力的基础。但这个忽然被其他人所认知的关系本身并不能直接使得下属的官职升高,而是在同样的官职之下,其管理的权限会增加。<br>    在生活里,我们也往往可以看到这种状态的流风余韵。在某个酒席宴前,某位本身就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只要他还是在某种程度上算沉于下僚,或者同坐者社会地位相似或者略低,往往从这位口中听到的都是上官的名讳,以及他们之间吃饭或者握手的交往,以及各种从某上位者口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这未必是成心进行炫耀,而是在表明自己所掌握的隐权力是如何的强大,以此来谋求更大的发言权。<br>    实际上说,隐权力就是一种权力不正常的授予过程,这个过程从来没有发生在授予委任状的时候,而是发生在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以及所有的场所——不是有那么句话嘛:一起扛过枪、一起受过伤、一起嫖过……这些都是资本与隐权力传递的场合,而且相当有用。<br>    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权力授予的过程当中,很多正式的权力其实是在流失的。吴钩的这本书写到:经过正式授权的上级官僚,往往在流官制的体制之下不能战胜已经具有各种关系的隐权力系统。明清两代,中国的庶政并非掌握在封疆大吏的手中,而是掌握在师爷那个系统里。而其他朝代也经常被小吏所控制。<br>    我们知道,隐权力并非是我们这里独有的状态,无论古今中外,权力本身都是一种羞涩的东西,它的传播与发展,往往都是在幕后进行的。而正是由于权力的这种特性,所有追求政治文明的地方,对待权力的运作都是基于两种考虑:公开透明,以及限制,也就是最近很流行的那句“把权力关进笼子”。而“公开透明”正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基础。如果没有受到限制的话,隐权力就会造出一个更大的笼子,让一帮傻孩子看着那个看上去似乎关住了权力的小笼子套在其中。<br>    如何才能做到或者趋近权力授予与使用的公开透明?有些地方直接用正当的手续也就是了,我们嘛,最好先看看书,认清其中的脉络,免得生活在其中被蒙蔽得麻木了才行。<br>    吴钩和他的“隐权力”<br>    评论员 彭联联<br>    我与吴钩认识,是在五六年前,当时他说要以“隐权力”为主题写一点东西,没想到五六年后,谈隐权力的文章结集成书了。<br>    不过,对此我既感到意外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吴钩是一个潜心于文字、潜心于观点、潜心于思想的人。吴钩给人的印象是个不拘细节的人,爱抽烟,留一点小胡子,但与他交谈一两次,就可以感觉到其内心的丰富与外表的随便不相称;吴钩很直率,其实他深谙人情世故,却不喜逢迎;他也能随遇而安,有漂亮的文笔,但对工作并不挑剔,只要能够坚持,就尽可能坚持下来。我知道,这种人实际上在内心是有所秉持的,专注于自己的兴趣和目标,心无旁骛,所以就不在意在别人看来值得在意的东西,即所谓“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br>    吴钩提出的“隐权力”概念,与吴思的“潜规则”在词形上和内涵上都有着明显的关联,了解了“潜规则”,也多多少少可以意会一点“隐权力”。潜规则何以能够发挥作用,吴思在他的《血酬定律》中作了解释,即所谓“暴力最强者说了算”。但这种解释还是稍嫌简略,不能道尽中国官场权力斗争的幽深微妙。<br>    在官场,残酷的权力斗争总是打着冠冕堂皇的道德旗号,血腥的暴力总是披着忠孝仁义的外衣。统治者既要吃人,又要让被吃者服服帖帖,当然就要玩这套把戏。所以潜规则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表现并不是那么简单明了,非白即黑,它总是呈现出纷繁复杂、变化多端的表象,令人眼花缭乱,不可捉摸。打个比方,你说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可是有时候却是“道德最高者说了算”。海瑞就是如此。随着海瑞道德声名的鹊起,不仅同僚怕他,万历爷也要让他三分。有人为了博得“忠勇”之名,讪君卖直,故意三番五次以最激烈的言辞触怒皇帝,而皇帝还真是步步退让。其实,这其中并不矛盾,需要的是探微寻幽的解读。用吴钩的概念来解释,就是海瑞也具有“隐权力”。<br>    一个新概念的创造,就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新发现。概念是思维的结果,反过来又可以指导、优化思维过程和方式。“隐权力”一词的提出,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方便地认识和解释上述疑惑。权力之所以具有强制力、掌控力,是因其背后有暴力作为支持。但权力又并不等于暴力,在权力和暴力之间,往往还有一个曲折隐微的过程,所以,权力的行使不像暴力的施行一样令人恐怖,有时候反而温情脉脉、温文尔雅。道德之所以能够对最高权力产生巨大的强制力和控制力,正如作者所言,道德有时候也是一种“隐权力”。具有以国家机器作为支撑的世俗权力之所以有时候在道德偶像(如海瑞之流)前“服软”,实际上是权力者需要伪装自己。因为一个不符合正统道德观念的皇权岌岌可危。<br>    “隐权力”的产生具有多种途径,如正统权力、道德力量、黑社会暴力、金钱诱惑力、人性趋向等等,而且往往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我感觉,最值得探讨的和最有现实意义的,是厘清“隐权力”与正统权力的关系问题。诸多腐败问题,都是由正统权力异化为“隐权力”后所导致。我们常常说限制权力、监督权力,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避免正统权力转化为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隐权力。<br>    不知吴钩兄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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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套权力系统<br>    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br>    什么是权力,从形式上说,权力无非是一种“命令—服从”关系。中国官场有句老话:“官大一级压死人。”话虽难听,倒也说明了权力的“命令—服从”关系是自上而下的,上级命令下级,下属服从上司。也就是说,在纵向上,权力系统存在着一个层级结构。<br>    那么,为什么上下级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会有效呢?或者说,为什么“官大一级”就能“压死人”呢?这不但是政治伦理使然,而且从本质上说,权力就是一种合法的造福—加害能力,比如给下属升官或者降职,古人用“威福”来指称权力,是一针见血的。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下属当然要唯上级是从。<br>    中国还有另一句古话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则是说明权力系统在横向上又存在着一个分科结构,同一层级的不同科别之间,不发生“命令—服从”关系,否则就有僭越之嫌。比如按明清之制,地方设藩司衙门,长官为布政使(相当于副省长),掌一省财税,又设臬司衙门,长官为按察使(相当于高级法院院长),掌一省司法,布政使不得干预按察使审案,按察使也不得插手地方钱粮。但依权力的层级原则,布政使与按察使均受巡抚(相当于省长)节制。<br>    一个正式、合理的权力结构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在纵向上规定权力的层级,在横向上分立权力的界别,犹如一个“井”字形结构。中国据说很早就出现了成熟的科层制,但中国的权力运作,却时有反常:<br>    权力等级制上层的长官有时会受制于权力等级制下端的小吏,为了办好某件事情,长官甚至要向小吏行贿。《清稗类钞》中有一则“部吏索贿于福文襄”的记载,说的正是这回事。福文襄,即乾隆皇帝的宠臣福安康,史书上说他“荷父庇荫,威行海内,上亦推心待之,毫无肘掣”,但这样一名“毫无肘掣”的权臣却受部吏(相当于中央部委的办事员)“肘掣”。有一次福安康打了胜仗回来,到户部(财政部)奏销军费,部吏竟向他索要好处费一万两银子,福安康大怒:“你敢向我索贿?”部吏说:“我哪敢向大人索贿呢?其实我是为您着想。您现在打了胜仗,皇上很高兴,报销的奏章递上去,很快就会得到批准。但户部的会计才十几人,而您的账簿有好几麻袋,等我们全部核对好数目,恐怕要一两年,到时候皇上的热情已过,会不会爽快批准就难说了,不如赶快做好。但要赶快就需多请人手,要多请人手就需多花销,所以我才向福大人伸手要钱嘛。”福安康只好给了部吏一万两银子,不到半个月,户部便将账目核好,按报上来的开支给予报销。假如福安康不行贿,这笔账就不知哪个猴年马月才能算好。<br>    “在其位”的官员有时无法“谋其政”,不在其位的人却能够借助某种隐蔽的权力通道而越俎代庖。这方面的情况,我们可以从张集馨的自撰年谱《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找到例证。咸丰年间,张集馨到甘肃担任布政使,这本是主管一省人事大政的要职,但张集馨由于未能进入陕甘总督(甘肃的一把手)乐斌的圈子,事事受排挤,甘肃省每有官缺出来,跑官要官的人不去找主其事的张集馨,而是求按察使明绪替他们游说,因为明绪是总督身边的红人,由他出面,事无不成。作为布政使的张集馨就这样被晾在一边,人事大权“不能专主”,只好自嘲地说“殊觉可愧”。<br>    为什么大员会受制于小吏、不在其位者能谋其政呢?这是因为官场上,在正式的科层制权力结构之外,还存在着一个隐权力系统。什么是官场隐权力呢?我想引用乾隆—嘉庆朝封疆大吏勒保的一段自述来说明。勒保说:<br>    我刚刚到成都府当通判时,因为不讨上司喜欢,时常遭到呵责,同僚们见风使舵,都对我爱理不理。每次到上级衙门排班参见、禀报公事时,竟也无人理睬。所以一直非常郁闷,只是家里穷,不敢挂冠而去,只能忍气吞声。<br>    有一年,听说某人要来四川当总督了,正是我十年前的故交,心中窃喜,又不敢告人。总督将至,我先到郊外迎接,但总督没有见我,有点失望。总督到了成都城外,我去拜见,又被挡了驾,更失望了。到了行辕(总督衙门),大小各官,纷纷晋谒,都得到接待,唯独没有接见我。我的名帖已递上去了,所以又不敢径自离去,天气闷热,直等得汗流浃背,心中愤恨欲死。<br>    正踌躇间,忽然听到传呼:“请勒三爷。”不称官名而称行辈,是朋友圈子内的称呼,所以这声称呼,让我恍如羁囚忽闻恩赦,立即整理好衣冠,疾趋而入。<br>    却见到总督不戴官帽,立于檐下,指着我笑骂:“你太无耻,这个样子来见我。”我下跪行礼,他则拉起我,说:“不要你磕狗头。”还叫他的随从帮我解除衣冠:“为勒三爷剥去狗皮,带到后院乘凉饮酒去。”<br>    总督越骂,我越欢喜,因为这个待遇,显然表明总督不将我当外人。因此在后院中把酒话旧时,我就有点飘然欲仙了。今日封侯拜相,也比不上那时快乐。<br>    当时众官还未散去,见到我与总督这般亲密,都感到震惊。我饮到三更回来,知府、知县还在衙门中等我,我一回来,便拉着我的手,问总督有什么指示。从此,成都的官员每次见了我,都是逢迎欢笑,争着与我套近乎。我勒三爷还是当初的勒三爷,官场炎凉之态,言之可叹!<br>    上面这则故事收录在清人葛虚存辑录的《清代名人轶事》中。勒保当时的官职是成都通判,相当于成都市副市长,在清代正式的权力结构中,通判是知府的佐官,正六品,协助知府理事或分掌粮运、督捕、水利等。我们假设通判的正式权力值是100,由于勒保之前受同僚排斥、上司冷落,他实际能行使的权限很可能只有50;但现在他与地方一把手的关系如此亲密,同僚转而要与他套近乎,他的实际权力值可能将涨到150。这部分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权力,我称之为“隐权力”。我们用一个等式来表示:<br>    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br>    隐权力可以是一个负数,比如尚未与总督大人拉上关系时的勒保,隐权力即为负。隐权力为负的情况表明了这个官员实际掌握的权力已经小于他所应有的正式权力。<br>    正式权力来源于主权者对于各种职务的制度性授权,也就是说,一个官位不论由谁来充任,它的职权都应该是大致相同的,所以正式权力的大小,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综合衡量。<br>    隐权力则来自私人关系网络的权力辐射,它的权值取决于个人在关系网络中的亲疏差序,与本人的官阶、品秩没有直接关系。同样的官位,在不同的人手里,所产生的隐权力可能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职位不变,但置身于不同的关系网络,所获得的隐权力也是不一样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关系网络并不是隐权力的唯一源泉,个人的威望、社会动员力、私自窃取的造福—加害能力等等,都可以形成隐权力。<br>    隐权力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隐权力自成体系,有自己的隐秘来源,有自己的权力地盘,有自己的传递管道,与正式权力系统相互嵌接,又各自为政,共同规划着官场的权力空间。<br>    从隐权力的这些特点,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福安康要向部吏行贿。这是因为,虽然在正式权力系统中,福安康位高权重,部吏则职卑权微;但部吏能够在公费报销的程序上制造麻烦,掌握着造福或加害大员的能力(隐权力),所以大员在一定条件下要听从他们“指挥”。<br>    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按察使明绪能够操纵甘肃官场的人事安排。虽然在正式权力系统中,人事权理应由布政使专主;但在关系网络组成的隐权力系统中,明绪由于与陕甘总督关系亲密,获得的隐权力远非布政使张集馨所能比拟,以致张集馨都要对明绪礼让三分。<br>    我们还可以解释:为什么成都的官员对勒保前倨后恭。虽然在正式权力系统中,勒保还是成都通判;但他是新任四川总督的故交,总督对他非常亲切,在成都的隐权力系统中,他最接近权力中心,同僚对他,自然要“不看僧面看佛面”。<br>    钦差来浙江查案<br>    由于另一套权力系统的存在,如果仅仅获得正式权力的授予,可能处处受掣肘,就如那个尚未得到故交(新总督)眷顾时的成都通判勒保。官场上的腾挪空间,并不仅仅由正式权力系统划定,更是受到隐权力系统的规制。为什么先前的官员对“年谊”、“乡谊”、“门谊”等人情资源极为重视,为维持人情关系不惜本钱,每年都要馈赠“冰敬”、“炭敬”、“节敬”?因为人情关系网络是最重要的权力源,从中可以假借隐权力,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有时候,隐权力甚至比正式权力更管用。中国有一句老话说,“不怕县官,只怕现管”,“县官”自然指正式权力,“现管”则可以看作是一种隐权力。<br>    晚清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里面有一个故事:一名原来失意落魄的候补道台,因为关系网络的改变,终于时来运转、升官发财。这是我们观察隐权力系统的绝佳案例。<br>    故事从某年钦差大臣率员赴浙江查办官员被参案讲起——<br>    看看一年容易,早已是五月初。一日,刘中丞正在传见一般司、道,忽然电报局送进一封电传阁抄(类似于中央政府公报),原来是钦派两位大员,驰驿前赴福建查办事件。臬台(即按察使)是“小军机”(军机处办事员)出身,最熟悉朝廷的办案内幕,他对刘中丞说:“据司里看起来,只怕查的不是福建。向来简放钦差,查办的是山东,上谕上一定说是山西,好叫人不防备;等到到了山东,这钦差可就不走了。然而决计等不到钦差来到,一定亦预先得信,里头有熟人,没有不写信关照的。”刘中丞道:“我们浙江不至于有什么事情叫人说话。”司、道听了无话。<br>    送客之后,歇了两三天,刘中丞接到京信,也是一个要好的小军机写给他的,上头写得明明白白,是中丞被三个御史一连参了三个折子,所以放了钦差查办。刘中丞至此方才吃了一惊。<br>    上面的刘中丞,指浙江巡抚,按清代官制,巡抚领右副都御史衔,右副都御史古称中丞,所以巡抚又尊称为中丞。刘中丞从阁抄上得悉有钦差大臣要往福建查案,虽然当小军机出身的臬台提醒他,阁抄说查福建,实际上可能是查浙江,但刘中丞并不以为然,说“我们浙江不至于有什么事情叫人说话”,当然这只是场面话,真实的原因是他另有更可靠的信息渠道,那就是中丞留在京城的个人关系网络,即如那臬台所言:“里头有熟人,没有不写信关照的。”可惜这回熟人的通风报信来得有点迟了,“歇了两三天”,刘中丞才接到要好的小军机写来的京信。<br>    阁抄与京信,隐喻的正好是一明一暗的两套权力系统:正式的权力系统与非正式的隐权力系统。简放钦差是正式权力系统实现自我纠错的重要手段,为了防止被查办的官员早做防备,中央政府在阁抄上放烟幕弹,但真实的情报还是会从隐权力系统泄露出去,用《官场现形记》的原话来说:“大凡在外省做督、抚的人,里头军机大臣上,如果有人关切,自然是极好的事,即使没有,什么达拉密章京,就是所称为小军机的那帮人,总得结交一两位,每年馈送些炭敬、冰敬,凡事预先关照,便是有了防备了。”在正式的权力系统中,那些小军机只是军机处的小吏,职卑权微,但到了隐权力系统中,他们因为拥有造福—加害能力,所以又成为封疆大吏巴结的对象。可以这么说,在某种程度上,外放的大员是要“服从”这些朝中小吏的“命令”的。<br>    赶到七月中旬,(钦差)业已到达杭州。探马来报,听说离城不远。文自巡抚以下,武自将军以下,一齐到接官厅,两位钦差只同将军(大军区首长)、学台(中央特派驻省的教育部巡视员)寒暄了两句,见了其余各官,只是脸仰着天,一言不发,便命打轿进城。其时内城早经预备,把个总督行台做了钦差行辕。钦差进了行辕,关防非常严密:各官来拜,一概不见。又禁阻随员人等,不准出门,也不准会客。大门内派了一员巡捕官同一位亲信师爷,一天到晚,坐在那里稽查:有人出入,都要挂号登记。这个风声一出,直把合省官员吓得不得主意。<br>    到了第二天,钦差又传出话来,叫首县(省治或府治所在县知县)预备十副新刑具,链子、杆子、板子、夹棍,一样不得少。随后又叫添办三十副手铐、脚镣,十副木钩子、四个站笼。首县奉命去办,连夜做好,次日一早送到行辕。各员闻知,更觉魂不附体。<br>    到了第三天,钦差行辕忽然给本省巡抚发来一份公文,大意是说:本大臣钦奉谕旨,来此查办事件。凡与此案有牵涉各员,请巡抚衙门给予撤任、撤差、看管。后面附着一张名单:两个实缺道员先撤任;一个支应局老总、一个防军统领撤差;五个知府、十四个同知、通判、知州、知县(都是府县的一把手或二把手),均先行撤任,交给首县看管;州县佐杂班子中,撤任、撤差的也有八个;武官当中也不少;此外,还有二名劣幕(恶劣师爷)、三个门丁要捉拿归案;又有某处绅士、某县书办,通通抓起来。足足有一百五十多名官员、书吏、绅士涉案。<br>    钦差发来的公文当中,但叫撤任、撤差,拿人看管,并不指出所犯案情。只是事关钦案,地方既不敢驳,又不敢问,只好一一遵照去办。这个信息一出,真正吓昏了全省的官,人人手中捏着一把汗。欲待打听,又打听不出,这一急尤其非同小可!<br>    钦差大人自从行文之后,行辕关防忽然松了许多。就有几位随来的司官老爷,偶尔晚上出门找找朋友,拜拜客。钦差的随员谁不巴结,他既出来拜客,人家自然赶着亲近,有的是亲戚、年谊,叙起来总比寻常分外亲热。起先只约会吃饭接风,后来送东送西,行辕里面来往的人也就渐渐地多了。两位钦差只装作不闻不知,任他们去干。<br>    钦差奉旨办案,挟天子之权威,在强干弱枝、中央集权的正式权力结构中,强龙压了地头蛇,地方官不能不小心伺候。钦差禁止随员出门会客,各官来拜,也一概不见,又叫人打造新刑具,这个架势显示了正式权力系统的公事公办原则。但钦差“只拉弓不放箭”,一连两日不见动静,煞有介事的关防严密也是虚张声势。到了第三天,钦差给刘中丞送去了一份涉案官员的黑名单之后,行辕关防就忽然松下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br>    原来钦差这一趟出来办案,目的并不在整饬吏治,而是想趁机敲诈地方官。这种摆不上台面的事情,又不好意思在正式权力系统里完成,所以钦差有意放松关防,准备物色一个合适的“权力经纪”来操办。<br>    落魄道台咸鱼翻身<br>    这个“权力经纪”很快就找到了——<br>    且说钦差随带的司员中,有一个旗人,名唤拉达,官居刑部员外郎(相当于司法部的副司长),是正钦差的门生。师生之间,平时极其水乳。杭州候补道里头有一个管城门保甲的,姓过名富,同拉达是同榜举人,也中在正钦差门下。<br>    这位过富过道台,自从到省以来,足足一十七载。从前几任巡抚看他上代的面子,也委过他几趟差使。无奈他太无能耐,不是办得不好,就是闹了乱子回来。所以近来七八年,历任巡抚都引以为戒,不敢委他事情,只叫他看看城门,每月支领一百块洋钱的薪水(约七十两银子,这个工资相当高了)。每逢牌期、朔、望,虽然跟了许多司、道上院,不过照例挂号,永无传见之期,真正黑得比煤炭还黑。<br>    不料天无绝人之路,偏偏本省出了乱子,接二连三被都老爷参上几本。事情闹大了,以致放钦差查办,刚巧是他中举的老师。头一天去禀见,巡捕传出话来,说是钦差不见客。起初他还不晓得老同年拉达同来,过了几天,拉达先拿着“年愚弟”帖子前来拜望,叙起来知道是同榜、同门,因此非常亲热。拉达受了钦差的吩咐,有心要叫过道台做拉马,他二人竟没有一天不碰头两三次。<br>    关防既松,钦差的随员偶尔出来走走亲戚、叙叙年谊,这意味着一个建立在关系网络之上、联结钦差衙门内外的隐权力系统悄然生成了。杭州候补道台过富因为与正钦差有师生关系、与钦差亲信有同年关系,自然进入了这个隐权力系统。<br>    我们已经知道,隐权力的分配不是参照官职大小而是参照人情远近,不是依靠公共授权而是依靠私人请托,不是服从制度安排而是服从庇主意志。根据这一隐权力法则,我们可以评估出过道台进入隐权力系统前后的权力值。清代的道台,正四品,略高于现在的正厅级干部。过道台又是正途出身,祖先在官场上也给他留了一点人脉,按理说,他的官应该当得比较顺当才对,“无奈他太无能耐”,烂泥扶(糊)不上壁,挂职17年,还是个候补,最后被安排了一个看管城门的破差事。可以说,过道台的正式权力是微不足道的,原来的隐权力资源也是根底浅薄的——“上代的面子”,人家可买账也可不买账。正式权力与隐权力加起来,勉强值“每月一百块洋钱”。<br>    但是,在钦差大臣进驻杭州办案之后,全新的隐权力系统生成,过道台的隐权力资源显然今非昔比了——前来办案的正钦差是他中举的座师,正钦差的心腹亲信又是他的同年兼同门,年谊加上门谊,人情叙起来非比一般,加之钦差又有意叫他俩亲近,于是“没有一天不碰头两三次”,亲热得不得了。虽然他正式的差使还是“看看城门”,但按照“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的等式,过道台的实际权力值绝不可与“每月支领一百块洋钱”的时候同日而语了。而且我们也可以断言:隐权力的改变,迟早将促成其正式权力的再分配。<br>    凡钦差行辕一举一动,本省大宪是没有不知道的。自从过道台、拉达二人要好,一班耳报神早已飞奔地报到抚台(即刘中丞)跟前了。<br>    这几天抚台正为这事茫无头绪,得了这个信,便传两司来商议。还是臬台老练有主意,说道:“既然过道台是钦差的门生,少不得将来要照应他的。大人不如先送个人情给他,一来过道台感激大人的栽培,各色事情没有不竭力报效的;二来叫钦差瞧着大人诸事都有他脸上,他也不好不念大人这点情分;三则过道台既同钦差随员相好,也可以借他通通气。好在目下支应局、营务处、防军统领出了几个差使都没有委人,大人何不先委他一两桩?这个人情是乐得做的。”抚院听了甚以为然,立刻应允。等到两司回去,未到天黑,札子已经写好,送到过道台的公馆里去了。<br>    过道台是多年不见红点子的人,忽然院上送来两个札子(相当于政府红头文件),还不知道什么事情,甚是惊讶不定。等到拆开一看,才晓得是委了两个差使:一个支应局,一个营务处。这一喜非同小可!<br>    这日刘中丞托称感冒,吩咐巡捕官止了辕门,凡官员来见的一概道乏(不见客),单传了过道台进去,又叫把他请进内签押房,以示要好之意。等到过道台进来,刘中丞已站在那里等候许久了。二人相见,打躬归坐。中丞穿的是便装,也没有戴大帽子。见面先让过道台脱了帽子,又问:“便衣带来没有?”过道台回称“没带”。中丞便同自己的跟班说道:“我的衣服过大人穿着还合身,快去把我新做的那件实地纱大褂拿来给过大人穿。”跟班答应着,去不多时,取了出来给过道台穿上。尚未坐定,中丞又说:“今儿天早得很,只怕没有吃点心。”又叫跟班上去拿点心,“我同过大人一块儿吃”。少刻点心摆上,二人对吃。刘中丞见过道台头上汗珠有黄豆大小,滚了下来,又赶着叫他宽大褂,又叫他把小褂一齐脱掉,吩咐管家绞手巾,替过大人擦背。<br>    当刘中丞得悉过道台与钦差大臣原来有亲密关系之后,立马依了臬台的提议,给过道台委了两个差使,一个支应局,一个营务处。支应局是晚清地方大员为就地筹款而设立的非正式财务部门,营务处则是晚清政府成立的军事衙门,相当于地方财政厅与武装部,都是肥差。怪不得过道台“这一喜非同小可”。为了表示与过道台特殊的亲近,刘中丞还闭门谢客,单独约见过道台,又是馈赠衣物,又是送点心,又是叫管家擦背,亲热得实在有点肉麻。<br>    在地方正式的权力结构中,刘中丞是过道台的顶头上司,完全犯不着如此屈尊向属僚示好。但是在隐权力系统中,过道台具有他刘中丞不具备的从钦差那里传递来的隐权力,如今正是钦差办案的非常时期,刘中丞需要假借过道台的隐权力来摆平事情,所以与过道台套近乎也是意料中事。以前过道台备受冷落,似乎是因为他办事能力差,老将事情搞砸,现在看来,真正的原因是过道台以前的隐权力不足以抵消个人能力上的缺陷。只要隐权力足够大,个人能力再小,肥缺美差都是一定会有的。<br>    有罪无罪取决于隐权力<br>    刘中丞给过道台灌了一通迷汤之后,才绕回正题——委托过道台打探打探钦差大人将如何向皇帝汇报查案的结果。过道台是个老实人,对中丞的“知遇”与“厚爱”受宠若惊,自然应承下来,花了二万两银子(当然是公款),从他的老同年拉达那里拿到了钦差奏折的底稿,这份折子列有二十多款,牵连到二百多人,自从抚院起,一直到佐杂以及幕友、绅士、书吏、家丁等。<br>    钦差利用查案的正式权力扩大打击面,目的自然是想抬高筹码,卖个好价钱——按钦差开出的折子,赎买这个折子(即不按原折子上报皇帝),要二百万两银子。二百万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我们按当时白银对大米的购买力来折算一下:清末的米价是每石(一石约等于150市斤)约三四两银子,即一两银子可以购买到40多斤大米,按现在每斤大米两块钱的行情折算,清末时一两银子约合人民币80~100元,二百万两银子差不多有2亿元!我的天,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果然刘中丞不干了——<br>    过道台把钦差意思想要二百万的话说了一遍。刘中丞道:“我情愿同他到京里打官司去!他要这许多,难道浙江的饭都被他一个吃完,就不留点给别人吗?他既会要钱,我自然有我的法子,暂且把他搁起来,不要理他。”<br>    拉达听听无信,只得自己过来拜访过道台,探听消息。过道台无奈,又把中丞的话说了。拉达赛如顶上打了一个闷雷似的,歇了半天,无精打采而去。回到行辕,正钦差亦在那时眼巴巴地望信哩。拉达只得据实告诉。正钦差发了脾气,一定一个钱不要,吵着行文给巡抚,问他办的人怎么样了,立刻就要提审。这个风声一出,合省的官吓毛了。<br>    因为在价钱上谈不拢,刘中丞说“情愿同他到京里打官司去”,钦差也说“一个钱不要”,“立刻就要提审”,听起来好像双方都不打算在隐权力系统内解决问题了,都准备回到正式权力系统“公事公办”。其实双方只是嘴上嚷嚷,心底里谁也不想将事情弄僵。被“吓毛了”的地方官首先作出妥协:由藩、臬两司行文通知,让被参的官员凑份子出钱。藩台大人(即布政使)亲自拜会过道台,托他将银子磨少一点,又再三拜托过道台多加关照。<br>    钦差巴不得事情有了挽回,登时应允,限五天之内禀复。拉达出来又说给过道台,说:“老师叫你赶紧去办。”等到过道台到家,官场早已得信,门口的轿子已经排满了。有些府、厅、州、县老爷们(即市长与县长们)都落了门房;几个佐杂(即市县的副职与普通科员)都朝着门政大爷作揖磕头,求他在大人跟前吹嘘。也有撤任的,也有撤差的,有已交首县看管,自己不能来,只好托了人来说情的。<br>    所以这天自下午到半夜,过道台公馆里一直没有断客;而且有些人见不到,第二天起早再来的。真正合了古人一句话,叫作“臣门如市”。还有些接连来了好几天,过道台不见他,弄得没法,只好托了别位道台写信代为说情。又过上两天,外省的电报信也打来了,连信连电报,足足积了一尺多高。<br>    这两天过道台请假,不上院,也不到局里办公,专门清理此事。趁空便去同拉达商量。他的人虽忠厚,要钱的本事是有的。譬如钦差要这人八万,拉达传话出来,必说十万,过道台同人家讲,必说十二万,他俩已经各有二万好赚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br>    在钦差与地方官员的这场隐秘交易中,过道台扮演的角色类似于交易的中介。前面的引文曾提到,“拉达受了钦差的吩咐,有心要叫过道台做拉马。”“拉马”的意思也是交易中介。不过,将过道台的角色称为“非正式的权力经纪”可能更切中问题的实质。因为在帝制时代,主权归于君主,官僚系统里的百官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所谓“为君分忧”、“代天子牧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但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们难免会假公济私,将权力用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种事情又不方便自己亲自出面,所以通常委托给亲信、亲属去办,受委托的亲信亲属于是就成了“非正式的权力经纪”,他们也是最典型的隐权力者。<br>    在我们转述的这个故事中,钦差受皇帝委托出巡地方调查、核实官员被参案,是公共权力的正式代理人,现在钦差为了中饱私囊,将部分权力转手给了他的门生过道台,过道台成为钦差权力的经纪人兼二级代理商。虽然按合法的权力分配,过道台并无半点参与查案的正式权力,但是现在,哪个官员有罪、哪个无罪、哪个罪重、哪个罪轻,还不是由过道台上下其手?这个时候,过道台是不是正式权力系统的候补道,是不是支应局、营务处的署任官,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私人身份——钦差的门生、钦差亲信的同年、钦差有意拉拢来的经纪人。<br>    过道台对经纪人“职责”的履行,当然是遵循隐权力法则,谁送了银子过来、谁登门请托、谁有关系网庇护,谁就可以得到法外开恩。难怪原来无人问津的家里如今变得“臣门如市”,说情的电报和信件也“足足积了一尺多高”。事情的结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br>    正、副两钦差晓得大致已妥,便传谕随员们,把不出钱的人,什么候补知县、佐贰太爷们,以及绅士、书吏,提了几十个到钦差行辕,叫这些随员老爷们逐日分班问案。有该用刑的地方,丝毫不徇情面,该打的打,该收监的收监,好遮掩人家的耳目。如此者又有七八天。等到这边的人证问齐,那边过道台经手的银子也就送到了。正、副两位钦差,一面督率随员,查照原参各款,分别清理。哪个应该开脱,哪个应该参办,虽早有成竹在胸,只因头绪纷繁,断非一二天所能了事,因此又拟议了七八天,方才定案。<br>    从引文中可以看出,最后被参办的尽是“什么候补知县、佐贰太爷”等下层小官僚,而地方中高层,如道台、臬台、藩台、巡抚似乎都顺利地洗脱了干系,这提醒我们,隐权力的能量巨大,但并不表示正式权力不管用,只不过在正式权力既定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的等式,有无隐权力对官员实际上能掌握多大实权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正式权力大的人可能更容易营建半径更长的关系网络,从而假借到更多的隐权力。这大概也是浙江的道台、臬台、藩台们最终免于被参办的真实原因吧。<br>    结  语<br>    隐权力系统的存在对官场风气的腐蚀是显而易见的,就如上面“查参案”故事所揭示的:隐权力系统为钦差将正式权力体制内的纠错机制扭曲成私人的牟利工具提供了通道与载体。<br>    隐权力系统显然破坏了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在中国传统的正式权力结构中,很早就出现了都察院、御史台、科道等旨在监督权力的制度性安排。但是,从上面的故事中我们看到,皇帝要简放钦差,马上就有熟人通风报信;地方官为保平安,也绞尽脑汁寻找熟人请托。所谓熟人,就是隐权力系统中的庇护者。正式的权力当然可能会被滥用来假公济私,但是隐权力本身就是为了“济私”而出现的,它不被滥用于搞腐败才怪呢!<br>    从更大的层面来说,隐权力系统也破坏了权力授受的公共性——不管是察举制,还是科举制,至少在形式上为进入体制的人创造了一个不因个人地位差异而特殊对待的相对公平的机会。但是,隐权力系统的生成,使得公共权力的获得不再取决于制度的安排,而是看你是否有关系、有背景、有后台、有门道、有面子、有人情,就如过道台在被发现与钦差有师生关系之后,才得以咸鱼翻身,从看管城门转到支应局、营务处任职。公职成了私器,只向特殊的关系户开放。<br>    隐权力系统还破坏了权力行使(即合法发生“命令—服从”关系)的理性秩序,科层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理性化,私人的情感因素在公共管理中被控制在最低程度,但是隐权力却主要依赖私人关系网络的维持,并沿着这个网络而随意流窜,完全不受正式权力结构与制度程序的约束。如果说,以前的正式权力是专断的,那么隐权力无疑更加专断。其后果是强化了人们对私人的效忠与信赖,而削弱了对制度与程序的忠诚与信任。<br>    最终,隐权力系统将破坏整个正式权力系统。晚清礼崩乐坏、纲纪松弛、国家控制力逐渐丧失,与当时隐权力的泛滥是不是有因果关联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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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洞见权力的隐微处<br>上辑:隐权力系统<br>另一套权力系统<br>衙门的“爷们”<br>权力有值值几何<br>隐权力的维持成本<br>食权者的分肥原理<br>私接的权力管道<br>张集馨一声叹息<br>与“偏房”共天下<br>下辑:隐权力博弈<br>冤案是如何平反的<br>隐权力的比拼<br>隐蔽的特权格局<br>海瑞也有隐权力<br>张居正的权力软肋<br>出家人的隐权力<br>为权力而祈祷<br>洪天王的权力脐带<br>附录一·本书涉及的几个概念解释<br>附录二·本书涉及的几个货币换算<br>附录三·明清正式官僚系统<br>附录四·明清主要隐权力集团<br>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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