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熟的生产模式,其生产模式树必须满足三项标准:
(1)协同一致性标准。对于任何一种生产模式,组成订单赢得要素的各绩效之间、组成订单资格要素的各绩效之间以及订单赢得要素的各绩效与订单资格要素的各绩效之间不能存在“两难”问题,因此生产模式树中不能有相互矛盾的活动和相互矛盾的原则(理论或假设),否则订单赢得要素的各绩效之间就会出现“两难”问题。如果有相互矛盾的活动和原则(理论或假设),就必须有相应的活动和原则(理论或假设)来解决该矛盾。
协同一致性标准确定了生产模式树中非垂直方向的各活动之间、各原则(理论或假设)之间的关系。非垂直方向的各活动之间、各原则(理论或假设)之间必须达到协同一致,不能存在相互冲突,如果存在相互冲突,必须有相应的活动和原则(理论或假设)来协调。生产模式树中垂直方向的、通过实箭线连接的各活动之间,存在因果逻辑关系。
(2)完备性标准。成熟的生产模式必须包含生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两方面的主要内容,否则该生产模式难以实施,因此生产模式树中的活动必须涵盖生产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两方面的主要活动。
(3)顶端活动易于实施性标准。生产模式树的所有顶端活动必须易于实施,无须开发其他的活动来实施顶端活动。顶端活动易于实施性标准确定生产模式树的层级总数。
对于绘制好的生产模式树,以一系列的逻辑关系“为了实现某目标(活动),因为某原则(理论或假设),所以需要采取某活动(另一活动)”或“在某原则(理论或假设)的指导下,为了实现某目标(活动),需要采取某活动(另一活动)”,由下往上阅读。
生产模式树具有多种优点,主要有:①逻辑性。生产模式树能描述生产模式的目标、活动、原则(理论或假设)间的逻辑关系,这些图示的逻辑关系有利于从因果关系上理解所描绘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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