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作为信息文化传播者的著作权交易市场
日本一向为确保了打印机在世界市场上的供给,在电脑技术的硬件制造方面有优良的技术而引以为荣。与之相反,一提起著作权问题,日本就难以摆脱侵害著作权尤其是外国著作权的“恶评”。
以高科技为荣的国家政策正在带来生活方面的问题的日本,面对高科技带来的正在加速增多、更为深刻的世界范围的大规模复制这个难题,难道不应该反过来利用科技,摸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吗?这就是我构思“著作权交易市场”的动机。
这个构想是一个试图利用高科技,寻求使著作权制度、技术和商业共存的制度。它既是充分灵活利用电脑技术和通信技术,以期实现著作权法律制度与契约制度共存的制度,也是实现技术与法律共生的模型。虽然技术与法律这些专业领域不一定能很好地相结合,而我之所以关注著作权交易市场理论,就是期待它作为技术与法律两者共生的模型,可以成为解决大规模复制问题的“解”。这个构想,当然包括了对多媒体问题,还包括了对文献复印问题,唱片和视频的私人录音录像问题,计算机程序的复制等问题的解决策略。的确,即使实现了这个构想,也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作为一个合意制度,它不能解决上述所有著作权问题,而只是“部分解”。但是,它确保了著作权作为私权的实效性的某种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著作权交易市场这个法律模型为呈现危机状况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发现了生机,从而具有意义。我想,著作权交易市场制度取代以前的法律制度与科技、商业之间处于紧张关系的模式,在复制问题上实现三者共存的积极视角应该可以创造出新的信息文化。但是,我之所以对以上问题感兴趣是因为著作权交易市场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生活方式,架设了通向新的信息文化的道路。下面,我想就这点作一点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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