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西方金融系统去杠杆化过程将会持续,金融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在这个时期,金融业不仅需要自我调整,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外部的多重挑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诸多新问题,其中如何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就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各国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法律方法日益多元,但逐渐强调遵循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处理方法的制度框架也应具备相当的弹性,使得权责机关有较多的选择空间。本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重点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界定金融机构问题化;二是从事前、事中及事后三角度来探讨如何处置的问题;三是探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相应的制度究意是建构的,还是尊重自发规律基础上演进型的。
后危机时代特点大体可归结为:一是实体经济与虚脱经济日益脱节经济循环的风险指数成倍放大。二是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主流。三是自由市场理论受到排挤国家干预理论与实践大行其道。四是国际经济金融差序格局加剧,主权国家之间贫富的“马太效应”加大。五是微观审慎监管理论成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与监管权力重配的方向标。六是金融安全对硬性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提出新的要求。七是发达国家的内部离心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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