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与伦理》是首部系统性地缩小法律的经济分析与温和伦理学之间分歧的著作。的确,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是一种影响重大的分析方法,但是由于标准的成本收益分析(CBA)仅根据结果而对福利进行评价,因此这种方法也容易引发争议。温和伦理学认为实现人的自主权、基本自由、告之实情与信守承诺等方面的价值比提升结果的福利更为重要。它认为追求好的结果也应受到各种伦理约束。仅当可以取得足够好的结果或者可以避免足够差的结果时,才可以突破这些约束。而温和伦理学与盛行的道德直觉与法律原理保持了一致,不过其在方法论上也缺乏严谨性和精确性。
艾雅尔·扎米尔与巴拉克?梅迪纳的研究表明,可以在保持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论优点的前提下,克服经济分析在规范性方面的缺陷,认为融入伦理约束可以使分析更严谨。他们讨论了各种方法对伦理约束建模。扎米尔与梅迪纳建议,通过阈值函数来确定违反道义论约束的任何行为或规则的可容许度。《法律、经济学与伦理》提出了阈值函数的一般结构,分析了阈值函数的基本要素,还阐述了对此可能的一些反对意见。并具体以合同法、言论自由、反歧视法、打击恐怖主义及法律家长主义等几个法律领域为例,阐明了受约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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