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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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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417276
  • 作      者:
    丁玉海,朱成全著
  • 出 版 社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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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以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为依据,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总的来说,在文章的内容上,大致安排如下: 在第1章——绪论中,先是介绍了法经济学及其与理性主义之间的关系,接着分析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后综述和评价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逻辑研究与历史研究的主要成果,简要介绍了《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的研究依据和研究方法,最后交代了《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观点。
  在第2章——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来源中,指出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来源共同来自于经济学理性主义和法学理性主义。先分别分析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来源,即经济学来源(经济学理性主义及其对法经济学的影响)和法学来源(法学理性主义及其对法经济学的影响),后分析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形成,包括:法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理性之间的关系以及法经济学的理性所呈现出的不同样态。
  在第3章——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研究中,指出了作为一个完整的法经济学理性主义体系应当包括理性、理性假设和理性研究方法三个不可分割的内容。先是采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进行初步的分析,以区分出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硬核”、“保护带”,和“启发法”。
  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硬核”、“保护带”和“启发法”分别进行了相应的逻辑分析,明晰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科学研究纲领的“硬核”、“保护带”、“启发法”的逻辑特征,进而厘清法经济学科学研究纲领内在的逻辑体系。
  在第4章——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历史研究中,从法经济学理性主义历史发展的维度来分析不同时期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内容。在此,根据著名法经济学家伊佳恩·马卡伊从范式发展的角度将当代法经济学运动划分范式孕育期、范式提出期、范式接受期、范式质疑期、持续深入期等五个时期,对上述法经济学理性主义历史发展的五个阶段的节点人物有关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思想及观点进行梳理和剖析,即:从法经济学孕育期的西蒙斯和迪雷克特的完全理性思想到法经济学提出期的罗纳德·科斯的现实理性思想,从法经济学接受期的理查德·A.波斯纳的模糊理性思想到法经济学质疑期的行为法经济学的有限理性思想以及最后到法经济学持续深入期的法律博弈论的交互理性思想。进而,指出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在其正面启发法规则和反面启发法规则的引导下,虽然一直处于不断的演变和修正之中,但是仍然坚持走在理性主义分析的道路上。
  在第5章——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重构中,先是分析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重构的必要性,指出了法经济学理性主义存在的现实困境和现有法经济学理性主义之替代的理论瓶颈,指出未来法经济学的发展还有赖于法经济学理性主义。接着,尝试着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进行重构,并提出了初步的设想,一方面,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进行内部修正,包括对理性概念进行重新定位、对理性人假设进行修正以及对理性研究方法进行补充;另一方面,对法经济学理性主义进行外部整合,主张在理性人假设中融人非理性分析因素。
  在第6章——结语中,在前几章研究的基础上,简要总结了《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归纳了文章的研究结论,并指出了《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研究的不足以及未来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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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哲学文库: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研究》:
  其三,自利理性。自利理性明确了行为人的效用内容,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对其本身是有利的,则是理性的,反之,则是非理性的。由此可见,自利理性对人的行为有很强的预测能力。显然,这一思想来源于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自利性的著名论断。但是正是自利理性主宰着法经济学。例如,如果对乱丢垃圾的行为没有任何制裁,那么人们将会乱丢垃圾(个人以合法方式乱丢垃圾的成本超过他观察自己乱丢到地上垃圾的成本)。这种预测间接地依赖于如下的假定,即个人关心的是他可能受到的惩罚,自己乱丢垃圾所遭受的害处和他处理垃圾的时间和精力,而不是其他人看到他们垃圾的害处。或者考虑到如下的预测,即如果惩罚的害处被废止了或包庇了,那么会有更多的有缺陷的后果出现。基于此,上述假定与亚当·斯密产品的生产者关心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实际上是着眼于考虑自身利益结果的论断如出一辙。
  显然,自利理性的预测力是很强的,能对很多行为预测进行证伪,但是它易于被实践中利他现象所反证,显得极为不靠谱。一个决策者在满足自利需求时还要考虑别人的福利,而不仅仅是他自己的需求和欲望,而这种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层出不穷的。为此,理查德·A.波斯纳拓展了该理性的含义,将利他包含于自利的内容,如“自利不应与自私(selfishness)相混淆,其他人的幸福(或痛苦)可能是满足某人需求的一个部分。”
  其四,财富最大化理性。财富最大化理性认为,行为人在法律约束条件下行动的唯一目标是最大化行为的经济利益,将目标限定为货币或金钱。几乎所有关于商业组织的法经济学,都遵循新古典经济学公司理论,隐含着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假设。许多法经济学关于个人行为也有类似的假设(通常是隐性的)。财富最大化理性避免了人际间效用比较的困难,对人的行为提供了最具体的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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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绪论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文献的综述
1.3 研究根据和研究方法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观点

2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来源和理论形成
2.1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来源
2.2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理论形成

3 研究纲领视野下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逻辑研究
3.1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的概述
3.2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硬核的研究
3.3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保护带的研究
3.4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启发法的研究

4 研究纲领视野下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的历史研究
4.1 法经济学孕育期的理性主义研究纲领
4.2 法经济学提出期的理性主义研究纲领
4.3 法经济学接受期的理性主义研究纲领
4.4 法经济学质疑期的理性主义研究纲领
4.5 法经济学持续深入期的理性主义研究纲领

5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重构的设想
5.1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重构的必要性
5.2 法经济学理性主义研究纲领重构的设计思路

6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展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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