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华,男,1963年6月生,侗族,湖南新晃县人。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华南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著有《刑事法治问题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犯罪与社会》等,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3项;“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循环经济法治之构建”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
//吴大华,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全国“十大教育英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贵州省委、省政府核心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出版《刑事法治问题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专著11部,合著《犯罪与社会》等35部,主编《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1~2014)、《贵州人才发展报告》(2013)、《中国民族法治发展报告》(2011)等23部,发表法学论(译)文300余篇;主持“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项,“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循环经济法冶之构建”等省部级科研课题l0余项。。//李洁,法学博士、注册律师、注册税务师,先后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重庆大学法学博士等学位,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研人员。历任中国电信公司贵州分公司大客户部客户关系部经理,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系主任、法学教授等职务。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还担任民建中央财金委员会委员,民建贵州省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出版专著2部,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及省级课题l0余项,发表论文数10篇。。//潘善斌,贵州民族大学民族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主持省部级项目研究5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及省部级项目研究9项。出版专著l部,参著(编)6部,发表学术论文l2篇。参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借鉴瑞士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研究报告获贵州省省领导重要批示。获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l项,获贵州省科协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l项。。//黄勇,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投资经济、发展经济学。先后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西部开发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工作。曾挂职独山县水岩乡乡长助理,万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l项、省级项目近10项、其他项目近20项,参与各类课题80多项,独立、合作出版专著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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