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就为非洲援助建设了坦赞铁路等基础设施,但直到不久前,中国才开始大规模向非洲基础建设提供商业融资,而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当属与安哥拉“石油换项目”的框架协议。
安哥拉是一个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的国家,1800多万的人口分布在比内蒙古面积还大的国土上,面临大西洋,气候温和,更主要的是矿藏异常丰富,陆地上有钻石﹑金﹑铜,海域里则发现了数量巨大的石油和天然气。可是,如此优越的自然条件却仿佛丝毫未给这个国家带来福音。1975年刚摆脱了葡萄牙殖民统治,全国就又陷入了内战,一打就是整整27年,到2002年才结束。战后百废待兴,亟须大量资金重建家园。安哥拉政府首先想到西方传统的援助机构,在2002~2004年多次呼吁召开捐助国会议,以募集款项用于修缮基础设施,重新安置人口,启动经济发展。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一些西方国家提出前提条件,要安哥拉先接受这些援助机构的监督检查,在确保当地政府的财政透明、管理改善后才能提供优惠贷款。虽然安哥拉政府在战后数年间遵循这些要求做出了相当的努力,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依然认为不符标准。a 2005年初,安哥拉财长何塞?莫拉莱斯失望地说道:“我们永远无法按照基金组织的财务透明规定提供他们所需的所有经济和财务信息,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组织机构还没有完善,别忘了我们的机构在不久前还遭受过严重的破坏,提供经济数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手头拮据的安哥拉政府只能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筹借昂贵的石油抵押贷款来维持开支,这些贷款一般来自商业银行,利率高而且还贷期短,只能救燃眉之急。2004年3月,安哥拉财政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一笔数额为20亿美元的信贷框架协议。这笔借款同样以安哥拉的石油为担保,在协议期内安方保证每天向中国出口一万桶石油。这些石油均按浮动的国际市场价格销售,但售后货款会存在进出口银行的一个专用代管账户上,以保证还款。c 不过,中方给的利息相当优惠,只在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上加1.5%, 比安哥拉通常的贷款利率低了1%以上;而且还款期长达17年,比一般商业贷款4~5年的期限长了三四倍。这项协议另有一特别之处,中国银行事实上并不向安政府汇去任何款项,这20亿美元只是买方信贷,即安哥拉可以利用这笔信用额度签约中国公司为其建设基础设施,中国建筑企业完工后则直接从中国进出口银行领取货款,所以这一协议有时又被称为“石油换项目”模式。
这种模式中的元素并不新鲜,石油担保贷款是金融市场上一种常见产品,而如第一章中所述,中国与日本﹑马里等国家进行自然资源—项目互换的信贷协议可以追溯到改革初期甚至更早时期的经济援助。a 然而在安哥拉,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这两种已有的模式都略做了调整。石油担保贷款本来被商业银行用来赚取丰厚利润,但中方降低了利率,延长了还款期,又将其与基础建设相挂钩,使其成为支援当地重建的专款。但这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发展援助。根据经合组织的发展援助委员会对官方援助的定义,援助性质的贷款不仅要低于市场利率,而且不能用于便利出口等商业目的。b 相比以前中国与其他国家间提供援助项目再以资源出口保证偿还的形式,与安哥拉的协议带有明显的商业色彩。利率虽然较其他商业银行略低,可也不低于市场利率,而且协议保证了中国企业可以承包国家重建项目,为企业进入当地市场提供了有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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