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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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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期.Volume 12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30076
  • 作      者:
    黄武双主编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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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武双,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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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收录了20篇研究论文,共分为综合、商标、版权和专利四个专题,以欧美国家知识产权理论为参考,通过经典案例、前沿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启示。《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收录了20篇研究论文,共分为综合、商标、版权和专利四个专题,以欧美国家知识产权理论为参考,通过经典案例、前沿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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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知识产权法研究(第12卷)》:
  就影响力而言,汇集后的民事法律救济,确能保障创新企业在欧盟境内对商业秘密予以更为有效的维权。此外,如果商业秘密权利人能够依赖诉讼过程中对其商业秘密保密性的维护,则权利人更愿意寻求法律保护,免于因商业秘密被侵占而遭受潜在损害。法律的确定性在增强,汇集各成员国的法律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的价值(创新多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作保护),商业秘密被侵占的风险也将降低。对内部市场运作的积极影响如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及研究人员通过与欧盟最佳贸易伙伴的合作,充分利用创意想法,进而有助于增加内部市场中私营部门对研发的投资。与此同时,不应限制竞争,不得授予排他权,任何竞争者均可独立获取受商业秘密保护的知识(包括通过反向工程)。同样地,在内部市场聘用高技能劳工(可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劳工)的流动性也不应受到负面影响。一段时间后,会对提升欧盟经济竞争力产生积极作用。此提案不损害基本权利,(相反)有助于对权利的维护,尤其是对财产权及开展商事活动的权利。准予获取司法诉讼的文件,确立了保障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抗辩权。提案还包括确保言论自由及信息自由等保障措施。
  本提案与国际义务相符[例如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相符]。对相关问题,与主要贸易合作伙伴的立法大致相似。
  3提案的法律要素
  《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114条规定,只要为欧盟内部市场的顺利运作所必须,就应当采纳欧盟规则,对成员国统一立法。本提案的目的便是在欧盟内部市场中创设一个足够有效且具相当水准的救济标准,以应对商业秘密被侵占的情形(对防止滥用行为提供足够保障)。时下,各成员国对保护商业秘密以防被侵占的规定不一,这样会危害信息与专有技术在内部市场的顺利运作。确实,如欲发挥经济资产的所有潜力,就必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例如制造流程、新物质和材料、非专利技术、商业解决方案)在保密状态下具有可流通性,因为信息在不同地域,因使用者不同,被作何用也不尽相同。(在信息流通的基础上)为使创新者获得收益,并允许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此外,分散的法律框架也弱化了企业开展与创新相关的跨国贸易的动力,因为这些贸易多依赖于利用受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例如各成员国为制造或销售(基于商业秘密所得的)商品和服务、向其他成员国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或是将制造外包给其他成员国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商业秘密在一个保护水平较弱的国家遭到侵占,则侵权产品很可能会被散布于整个市场。现行的成员国国内法会使得跨国网络研发与创新不再那么具有吸引力,同时会变得愈发困难。上述情形还会给保护水平较弱的成员国增设更大的商业风险,进而对整个欧盟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原因在于,一方面减少了开展跨国贸易的动力,另一方面,来源于这些成员国的“侵权产品”(或是从这些成员国进口而来的“侵权产品”)可能被散布于整个内部市场。本提案旨在推动跨国研发合作,对保护商业秘密以防被侵占的规定应当清晰、合理、平等,降低可预知的风险,减少为应对多重立法而增加的交易成本,以此促进跨国交流及促进(保密的)商业信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跨国市场中搭便车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减少,提案也立足于(进一步)提升跨国贸易。
  就提案的辅助作用而言:影响力评估中呈现的问题源于现行监管框架的多样性与不一致性,从而造成欧盟企业难以进行公平竞争,这不利于各国企业乃至整个欧盟。各成员国应在救济措施的问题上达成一致,这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但仅依靠成员国的单方努力是不够的,该领域所积累的经验表明,即使成员国之间已实现高度协调,例如形成了TRIPS,但仍旧不能确保成员国规则实质性的高度统一。因此,有必要将指令的规模和影响提升到整个欧盟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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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综合专题
论知识产权纠纷中销售者赔偿责任的免除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程序新探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未披露的专有技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
以防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指令的提案
In re NCAA Student-Athlete Name & Likeness Licensing Litigation

商标专题
商标确权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裁判路径
市场管理公司商标间接侵权实证研究
Shell Oil Co.v.Commercial Petroleum Inc.
Rosetta Stone Ltd.v.Google.Inc.
Christian Louboutin S.A.v.Yves Saint Laurent America Holding.Inc.

版权专题
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研究——对《美国版权法》的反思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微博转发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Authors Guild.Inc.v.Google Inc.
Kirtsaeng v.John Wiley&Sons.Inc.
Fox Broadcasting Co.,Inc.v.Dish Network L.L.C.

专利专题
专利标准化之法律考量
Cancer Voices Australia v.Myriad Genetics Inc.(节选)
Bowman v.Monsanto Co.
Apotex Pty Ltd.v.Sanofi-aventis Australia Pty Ltd.(节选)
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Myriad Genetics.Inc.
St.Jude Medical,Inc.v.Access Closure.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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