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引论
第一节 背景
第二节 基本原理
一、环保宪法策略的基本原理
二、视环保为人权问题的基本原理
三、小结
第三节 本书论证概述
第一章 充分环境的人权的理由
第一节 通过人权追求环境目的的理由
一、环境人权的内容
二、从环境视角释疑
第二节 一种名副其实的权利?
第三节 充分环境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权利
一、为何充分环境的权利满足真正人权的标准
二、为这种理由辩护意味着批判性地评价权利义务之关系
第四节 充分环境的人权的国际承认:先例
第五节 结论
第二章 充分环境的权利的宪法化:原则的挑战
第一节 为何充分环境的权利应当宪法化
一、对“所有人权都应当宪法化”主张的评价
第二节 为何环保不应仅以政策宣言的形式宪法化
第三节 为何充分环境的实体性权利的宪法地位
不应低于基本权利
一、为何基本权利与社会权利的划分是有概念问题的
二、为何环境权应当是实体的而不仅仅是程序的
第四节 结论
第三章 有效贯彻的挑战
第一节 宪法权司法执行的必要条件及充分环境的权利
无法实现它们的主张
第二节 贯彻执行环境规范的特殊困难
第三节 法院的制度和宪法权限
一、专家环境法院
二、法院的宪法权限
第四节 人权的法理学
第五节 充分环境的宪法权利的实效
第四章 作为民主权利的环境权
第一节 宪法权利本身就不民主吗
一、权力从立法向司法的不民主转移
二、不民主地约束未来?
三、权利提议具有一种不民主的动机结构?
四、宪法权利的多数主义者批判的内在张力
五、小结
第二节 民主权利
一、民主的“自我约束”权利:程序性权利
二、环境的程序性权利
第三节 作为民主权利的实体性环境权
第四节 作为消极权利的环境权
第五节 消极环境权的民主正当性
第六节 结论
第五章 宪法环境权必要吗?一种欧洲视角
第一节 使问题语境化
第二节 欧共体法律中的环境权
一、欧共体的政策原则
二、规章
第三节 把人权用于环保
一、欧洲现有实体性权利的环境潜力
二、程序性环境权与《奥胡斯公约》
第四节 结论
第六章 环境权和环境正义:一种全球视野
第一节 国家宪法与规范性秩序的渗透性
一、民族国家的持久重要性
二、国内与国际规范性秩序的渗透性
第二节 基于全球正义规范视角的宪法环境权
第三节 宪法环境权对于贫弱社会的价值
一、环境权的需求不因发展的要求而无效
二、渗透性的实践例证
三、环境人权法理学先驱中的贫弱国家
第四节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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