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爱民,男,1969年生,湖南省武冈人,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三峡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湘潭市政协常委,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1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6项。自2007年来,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带领学生先后启动了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废止“天价过路费涉及司法解释”等教学事例,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该教学模式的经典。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等数十家全国主流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并因“以教学改革践行法治”当选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0年度湘潭市十大新闻人物”、“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湘声报》2011年面孔人物”。
陈军,男,1979年生,湖北省宜昌人,法学硕士。现为三峡大学法学院讲师、三峡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三峡大学法学院法学实验教育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On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egalSystem》、《On China’s Multi—objective Legal System of TerroristEmergencyControl》、《LegalCountermeasures for the Emergencyin Three Gorges Reservoir Area》和《Legal Analysis on Chinese Emer—gency Relief Supplies StrategicReserve System》等5篇文章被EI全文检索。参编教材1部,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校级重点教研项目1项,其他项目2项。曾获得三峡大学政法学院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三峡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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