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了基层民主参与的渠道
黄浦新苑自治家园在提升项目中基本实现两个60%(居民知晓参与度60%、工作议题60%由居民提出)工作目标。社区的事由居民自己来管,是法律确定的我国居民自治制度的根本要求。自治家园理事会“我的家园我做主”,扩大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小区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找到了解决的方法。小区居民对社区的态度实现了从“议论纷纷”到“纷纷议事”的转变。同时,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从最初只关心吃穿住行等个人利益相关的事情,转到了更多关注小区建设、社区发展、道德养成和民主参与。而在理事会的议题中,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关注度在提高,一批社区精英分子越来越有愿望参与到对街道工作、政府驻社区单位的日常评议和监督中。自治家园理事会助推了居民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进程。
创新了居民区的工作方式
原先黄浦新苑居委会下设有不同专委会,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局限,各专委会能够名副其实地运转的并不多。而自治家园理事会是居民自发成立的,它的架构中,上有居民区党总支领导、居委会的指导,下有根据黄浦新苑小区特点而设立的六个专委会的支撑。在这些专委会下面是完全实体运作的群众团队和各类组织。理事会的运作,有场地保障、资金保障和机制保障,所以,它是稳固而有序的。而且,男一方面,这个框架又是灵活的。比如,时间、场地是灵活的,只要可能,理事会随时都可以在议事厅、居委会、老年活动室甚至居民家里召开;人数是不限定的,只要愿意,所有居民都可以参加;内容是宽泛的,小区规划建设类、纠纷协调类、活动开展类都可以纳入理事会运作的范畴;方式也是多样的,可以是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也可以投票表决、公开竞选等。这样的框架结构既有内聚力同时还有足够的张力。和谐社区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借助合理的平台和机制,容纳矛盾,并把矛盾适时地化解在社区。黄浦新苑自治家园理事会在创新居民自治载体,探寻居民区工作新途径上作了积极的尝试,在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区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升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自治家园理事会的实践对黄浦新苑的社区工作者触动很大。有个居委干部说:“以前干什么事我们召集几个社区代表、居民小组长通通气就可以。现在不行了,要想办法变成居民认同的思路和方法,对了居民路子,居民才愿意配合你。每次参加理事会的讨论活动都做足了准备,弄不好还出洋相,我们压力更大了”。在实践中,居委干部更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的事情就是群众的事情,必须坚持群众为主,变“代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变“替上级办事”为“为居民服务”,居委干部们更加熟悉社区工作的技巧和方法,更多地学会运用沟通、协商、合作的方式来开展工作。而且,随着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的提高,自治内容的宽泛,自治载体的丰富,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活动载体、工作内容、工作形式等都需要不断地创新,居委会开展自治的方法和途径也要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变化。居民自治对居委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
展开